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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我是怎样读《论语》的

时间:2022-06-17 17: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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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绛:我是怎样读《论语》的

  我很羡慕上过私塾的人,“四书五经”读得烂熟。

  我生在旧时代的末端,虽然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里都有国文课,国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数学、理科和英文。

  我自知欠读的经典太多了,只能在课余自己补读些。

  “四书”我最喜欢《论语》,因为最有趣,读《论语》,读的是一句一句话,看见的却是一个一个人,书里的一个个弟子,都是活生生的,一个一个样儿,各不相同。

  孔子最爱重颜渊,却偏宠子路。

  钱钟书曾问过我:“你觉得吗?孔子最喜欢子路。”我也有同感。

  子路很聪明,很有才能,在孔子的许多弟子里,他最真率,对孔子最忠诚,经常跟在夫子身边。

  孔子一声声称赞“贤哉回也”,可是和他讲话,他从不违拗(“不违如愚”)。

  他的行为,不但表明他对夫子的教诲全都领悟,而且深有修养。

  孔子不由得说,“回也非助我者也”,因为他没有反应。孔子只叹恨“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

  子路呢,夫子也常常不由自主地称赞,例如“由也兼人”“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欤?”“子路无宿诺”等。

  子路听到夫子的称赞就喜形于色,于是立即讨得一顿训斥。

  例如孔子说:“道不行,乘槎浮于海,从我者,其由欤?”“子路闻之喜”。

  孔子接下就说:“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孔子曾称赞他假如穿了破棉袍儿,和穿狐皮袍的人站在一起,能没有自卑感,引用《诗经·邶风》的“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子路终身诵之。

  孔子就说,这是做人的道理,有什么自以为美的。

  又如孔子和颜回说心里话:“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子路就想挨上去讨夫子的称赞,卖弄说:“子行三年,则谁与?”

  夫子对子路最不客气,马上给几句训斥:“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孔子对其他弟子总很有礼,对子路却毫不客气地提着名儿训他:“由,诲汝知之乎?……”子路对夫子毫无礼貌。

  孔子说:“必也正名乎?”他会说:“甚矣子之迂也。……”孔子不禁说:“野哉!由也。”接着训了他几句。

  颜回最好学,子路却是最不好学,他会对夫子强辩饰非,说“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孔子对这话都不答理了,只说他厌恶胡说的人。

  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夫子会对他讲切中要害的大道理,叫他好生听着:“居,我话汝。”(坐下,听我说。)夫子的话是专为他不好学、不好读书而说的。

  一次,几个亲近的弟子陪侍夫子:闵子是一副刚直的样子,子路狠巴巴地护着夫子,好像要跟人拼命似的。冉有、子贡,和颜悦色。

  孔子心上喜欢,说了一句笑话:“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孔子如果知道子路果然是“不得其死”,必定不忍说这话了。孔子爱音乐,子路却是音乐走调的。子

  路鼓瑟,孔子受不了了,叫苦说:“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孔子就护他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据《孔子家语》:子路鼓瑟,有北鄙杀伐之声,因为他气质刚勇而不足于中和。我认为刚勇的人,作乐可以中和;子路只是走调。

  子游、子夏,孔子也喜欢。“吾觉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指的可能就是以文学见长的子游、子夏。

  子游很认真要好,子夏很虚心自谦。夫子和子游爱开开玩笑,对子夏多鼓励。

  子贡最自负。夫子和他谈话很有礼,但是很看透他。孔子明明说“君子不器”。

  子贡听夫子称赞旁人,就问“赐也如何?”

  孔子说:“汝器也”,不过不是一般的“器”,是很珍贵的“器”,“瑚琏也”。子贡自负说:“我不欲人之加之我也,我亦欲无加之人。”

  夫子断然说:“赐也,非尔所能也。”孔子曾故意问他:“子与回也孰愈?”

  子贡却知道分寸,说他怎敢和颜回比呢,回也问一知十,他问一知二。

  孔子老实说:“不如也”,还客气地陪上一句:“我与尔,勿如也。”子贡爱批评别人的短处。孔子训他说:“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

  子贡会打算盘,有算计,能做买卖,总是赚钱的。孔子称他“善货殖,亿则屡中”。

  孔子最不喜欢的弟子是宰予。宰予不懂装懂,大胆胡说。孔子听他说错了话,因为他已经说了,不再责怪。

  宰予言行不符,说得好听,并不力行。而且很懒,吃完饭就睡午觉。

  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又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说他是看到宰予言行不一而改变的。宰予嫌三年之丧太长,认为该减短些。

  夫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父母死了没满三年,你吃得好,穿得好,心上安吗?宰予说“安”。

  孔子说:你心安,就不守三年之丧吧。宰予出,夫子慨叹说:“予之不仁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予有口才,他和子贡一样,都会一套一套发议论,所以孔子推许他们两个擅长“语言”。

  《论语》里只有一个人从未向夫子问过一句话,他就是陈亢,字子禽,他只是背后打听孔子。

  他曾问子贡:孔子每到一个国,“必闻其政”,是他求的,还是人家请教他呀?

  又一次私下问孔子的儿子伯鱼,“子亦有异闻乎?”伯鱼很乖觉,说没有异闻,只叫他学《诗》学《礼》。

  陈亢得意说,“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远其子也。”孔子只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伯鱼在家里听到什么,不会告诉陈亢。

  孔子会远其子吗?君子易子而教,是该打该骂的小孩,伯鱼已不是小孩子了。

  也就是这个陈亢,对子贡说:你是太谦虚吧?“仲尼岂贤于子乎?”

  他以为孔子不如子贡。真有好些人说子贡贤于孔子。子贡虽然自负,却是有分寸的。

  他一再说:“仲尼不可毁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陈亢可说是最无聊的弟子了。

  最傲的是子张。孔门弟子间唯他最难相处。子游说:“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于并为仁矣。”

  我们看到孔门弟子一个人一个样儿,而孔子对待他们也各各不同,我们对孔子也增多几分认识。

  孔子诲人不倦,循循善诱,他从来没有一句教条,也全无道学气。

  他爱音乐,也喜欢唱歌,听人家唱得好,一定要请他再唱一遍,大概是要学唱吧!

  他如果哪天吊丧伤心哭了,就不唱歌了。孔子是一位可敬可爱的人,《论语》是一本有趣的书。

2、新城分校801班 金希澈:铮铮铁骨,百炼成钢——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铮铮铁骨,百炼成钢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实验中学新城分校801班金希澈

  书,作为我们的精神食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些书如匆匆过客,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在你的记忆中淡去,但有些书却会影响你终身!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书对我影响颇深,这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无产阶级英雄的故事。保尔出生于一个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父亲在他幼年时就去世了,全靠母亲替人洗衣、做饭来维持生活;12岁时,他就到车站食堂打工,在那受尽了侮辱。一天,布尔什维克的朱赫来被抓走,保尔在白匪押送朱赫来时救了他。但由于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过了一段时间,一个高级军官错把保尔当普通犯人放了出去。保尔的哥哥把他送去参加了红军。在一次战斗中,他的头部受了伤,使他无法再上前线,不得不送回家乡养病。病好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

  由于伤病和疲劳,保尔的身体越来越坏,1927年,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但他没有放弃生活,转而投入了写作。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他请人代录,完成了一部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奥斯特洛夫斯基作为一名普通战士,是当时无数坚定的革命者代表。他创造的小说人物保尔·柯察金是一代人的形象,是英雄群体的结晶。这些英雄怀着无比的革命热情,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上,无论在任何时刻,都让自己的生命力猛烈地燃烧。他们毫无私心杂念,他们的生活目标就是为了革命奉献自己。虽然,他们的生命之火在很短时间内就燃烧掉了,但他们的光辉事迹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描写新人成长历程和揭示新人优秀品质的小说。奥斯特洛夫斯基说:“钢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铸造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变得坚硬,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不颓废。”这个书名,形象地概括了他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自己这一代人的成长道路和思想性格。

  通过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历程,小说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有在革命的艰难困苦中战胜敌人,在生活的巨大压力中战胜自己,只有在把自己的追求和祖国、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创造出奇迹,才会成长为钢铁战士。革命者在斗争中百炼成钢,这是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

  奥斯特洛夫斯基和海伦·凯勒虽是两种出身、遭际各异的残障者,却殊途同归都成为世人钦敬的楷模、偶像,这是因为他们都拥有自己的信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如果说,海伦·凯勒的精魂宛若甘甜的清泉,滴滴沁人心脾;那奥斯特洛夫斯基则犹如壮美的高峰,使人祛除卑劣,增添豪情。

  书,给予我们启示,带给我们思索,然而思索过后更重要的是去实践,让青春在搏击中展示独特风采,让人生在奉献中绵延!

指导老师:邓韦泽

3、《论语》:孔子如何欲擒故纵施教化

  孔子一生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动不动就引经注典谈论治国为政之道。天长日久就有人看不惯了,于是就对孔子说,你吹牛吹了半天,说了那么多治国为政的大道理,你怎么不出来为政呢?

  孔子就这么被人将了一军,但孔子就是孔子,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汗颜的,而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三句话不离本行,孔子依然引经注典,他引用《书经》里的话对那些人说,一个人如果能在家里能够克尽孝道,孝敬父母,也是一种为政,又何必非得去当官从事政治工作呢?齐家不仅是为政的基础,而且比冶国更有难度啊,你们又怎能说我整日呆在家里管理家事不是一种为政呢?

  嘿嘿,孔子真是一个老滑天。这样的答案当然不能让那些政客满意。于是他们中的孟懿子就问,那么什么是孝呢?孔子或许是觉得肉食者鄙,不愿与之理论,就再次耍起滑头,他仅说了“无违”两个字就扬长而去。这一下,孟懿子更是成了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孔子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失礼吧,在回去的车上,他好像喃喃自语,又好像是对他的学生樊迟说,孟懿子问我什么叫做孝,我就答复他说“无违”。樊迟一下孑就明白了孔子的心思,就问孔子说,老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孔子这才不紧不慢地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他或许是想让樊迟替他传话,作一些失礼的补偿吧。

  这孟懿子就那么边摸着脑袋边走回了家。或许是孟懿子对他的儿子谈起了这件事,且心又有不甘,没过多少时间,孟懿子的儿子孟武伯就来到孔子家,替他的老孑再次问起了孝的问题。面对后生晚辈,又是世家公子,孔子觉得该是自己尽责任教育下一代的时候了,就没有再打稳语,而是语重心长地说了“父母唯其疾之忧”这句饱含真情却有点答非所问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做父母的看到自己孩子生病,那种忧愁担心是多么深刻啊!原来孔子是在暗示他,应当认真去体会一下为人父母的这种心境。体会不出这份心境的人,又怎会懂得珍惜父母的恩德,又怎会知道怎样去孝敬父母呢?俗话说,养儿不惜父母恩,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吧。

  几个回合较量下来,什么是孝一下子就成了热点话题。孔子的两个学生也跑来凑热闹——问孝。

  看到自己的话题火了,学生们又是如此地好学,孔子就更加兴奋。面对他的学生,他又从恭与敬两个方面提出自己的观点。

  孔子也是一位批判学家,这次论孝他是从批判开始的。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那么孔子的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认为那些一心以为“只要能够养活父母,给父母吃,给父母钱花,就算是尽了孝”的人是不懂得孝的人,他们的行为不是真孝,他们把父母看得与自家的狗马无异(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因为都是在养,都沒认真放在心上,都没有达到敬的高度。他们丢下几个臭钱就长年不回家看望父母,有时父母竟然连他们家的狗都不如,他们不知道家里老人“流泪眼对流泪眼,断肠人对断肠人”式的孤独与寂寞。

  再有,就是侍奉父母要恭,要和颜悦色。有时候虽然我们是真心为父母好,想孝敬他们,照看年老多病的他们,为他们分担任务,但不能把他们当作自己小孩孑一样的照看,动不动就给脸色。有时候我们一句为他们好的话,如果语气脸色不对,为父母的心理会比死都还难受。这样,虽然尽心尽力了,也不能称之为孝道。正如孔子所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所以我们每个人对父母还需要细心,有耐心。

  当然孔子并没有要求对父母绝对的服从,不能在父母不明智的情况下陷父母于不义之地。孔子提倡的是不当面顶撞父母,给父母颜色看,而是引导人们应像子路一样,退而省其私,既要懂得父母的意思,又要发挥父母的意思,不能死板。

  就这样,孔子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分別从生死、换位思考、心敬、面恭、省私五个方面对他所主张的孝道作了初步阐释,既细致具体,又贴近生活,可行可效。孔子发起的关于孝的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不仅推广了他的为政理念,又教育了人们,孔子真是善施教化啊!其教育方法能针对现实随机应变,是多么地值得广大教师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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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论语》:孔子不被用是因为春秋各诸侯都怕他吗?

  博古通今的孔子一生周游列国,到处讲学,但却远远赶不上如今的学术明星风光,更无法像那些学术明星一样赚得盆满钵满。他的一生可以说是穷困潦倒,倒霉透顶,时常在别的国家发出“归欤之叹音”。他晚年更是欲想乘桴槎于海角,隐居于古代所为的蛮夷之地。

  而不平的是,他的很多学生却都一个个在政坛为官作宰,意气风发,叱咤风云。虽说“师不必贤于弟子”,但对于积极于用世的孔子来说,你让他的老脸往哪里搁,其尴尬的处境又怎不让他汗颜?所以,我上文说到的,孔子说在家尽孝也是一种为政,恐怕也是他对为政的一种意淫与对自己不能为政的一种自嘲吧。

  三千弟子,就有七十二贤人,而且他们当首长的当首长,作统帅的作统帅,权位是那么高。于是就有一种观点出来说,孔子不被用是那些诸侯霸主怕他,怕他有那么多厉害的学生。给小官,与孔子的身份不相配;给大官,又怕孔子为了强行推行他的思想,带领学生乱动,以至动摇国本。既然有人都这么说了,那么他的学生之中到底有些什么厉害角色呢?

  先让我们来温习一下《史记》中的一段话: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此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是刘邦的自我炫耀之语,更是刘邦的大实话,三个“吾不如”就是他取得天下的根本。以我目前的读书心得,个人觉得孔子的学生中也有三个“吾不如”。

  其一,子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贡也。”

  对,不错。孔子的张良就是子贡。在孔子看来,子贡可以称之为世外高人,用孔子的话说子贡就是古代中央政府用来供于庙堂之上“瑚琏”——一种玉器。除非有大事,这种玉器是不回轻易拿出来亮相的,因为其具有震慑一方之功效,大才不轻易小用。或许是由于孔子把子贡比喻成瑚琏的原因吧,后世人也多把瑚琏用来比喻定国安邦之才。孔子没有替子贡吹牛,司马迁是佐证,其在《史记》中对子贡更是大书特书,说其是精通内政、外交、工商经济的治国全才。空话少说,下面我们以实例为证。

  孔子的祖国鲁国就要被人攻占,火烧眉毛之际,拖着一把老骨头的孔子爱国之心不减,想亲自出马解决,一时间孔子身边的学生怎么劝他也劝不动。这时候,子贡来了,见老师一片赤诚又年老体衰,子贡就连忙说:“老师,我去!”简短的四个字,一下子就让孔子安静了下来。孔子立刻就答应了让子贡去。

  真是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子贡在国际间走一遭之后,鲁国立马就稳定了下来。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可没干好事,而是一路挑起战争,在他的挑唆之下,鲁国周边的国家就不断地发生战争,先是吴齐之战,再是越晋之战,最后是吴越之战,而鲁国呢,就这么坐收渔翁之利,发战争财。

  其二,子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子路也。”

  嗯,子路就是孔子的萧何与韩信。在孔子看来,子路既像萧何具有管理国家政务、后勤的才干,又像韩信具有决胜千里行军打仗的才干。

  一次,孟武伯来到孔府求人才。因孔子整天仁不仁的说别人,孟武伯一进门就问子路是否懂得仁道,是否是一个仁人。孔子很顽皮竟然说不知道,估计是有些生气吧——我这么好的弟子你都不了解,竟然那么多废话。这孟武伯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任由孔子欺负,上次问孝道他的父亲被孔子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或许是求贤心切,亦或是孟武伯早就看上了子贡,他可没有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饶过孔子,而是紧追不舍地又问。俗话说好女缠男,这孔子也怕缠男,孔子见自己冷漠的态度竟然没有打发掉孟武伯,也不好意思紧摆谱,于是就推心置腹地对孟武伯说:“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千乘之国,在古代可是大国。赋,古代指的是赋税、军事的征调,乃至政治、经济、军事联合为一的制度。由此可知,子路也是个大才,可备大臣之数。

  更难能可贵的是,子路在人们的印象中还很忠诚。上文谈到,孔子晚年因不得志想乘桴槎到海外过隐居生活,在谈到他的这种想法时,他说了一句话:“从我者,其由与?”意思是说,我去隐居,愿意跟从我的人大概只有仲由(子路的名字)一个人吧。子路听说后,大喜。我想,如果是一般的人能够喜得起来吗?车子,房子,票子,位子,女子,哪一样又是人们愿意轻易舍弃的呢?一般的人会愿意舍弃这些去过那清苦的隐居生活吗?而子路,一听说就大喜,没有经过半点思考。为了忠诚,他可视前程功名如粪土啊!

  其三,子曰:“有教无类。”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有教无类什么意思?意思是指,不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对谁都可以进行教育,都能被教化得好。孔子嫁女儿这件事,就是对孔子这种思想最好的例证。孔子竟然把女儿嫁给一个因不守信用而被判刑坐过牢的人,这个人就是公冶长。这个人精通鸟语,有兴趣的人,可以查阅资料去了解一下他的事迹,这里不多述。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真能够感化人外,也是一种对于特殊人才的爱惜。孔子不但爱惜他们,还肯于向他们学习,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经常能够看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不如人之处,并不断的向别人学习,是孔子最大的优点。有识人之明的人,往往都会赢得更多的知遇之恩,况且又善于虚心求教的孔子,如面临困难需要帮助,孔子那些对他怀有知遇之恩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又怎会不愿意去帮他一把呢?

  吾不如子贡,吾不如子路,吾不如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孔子的三个吾不如,是不是比刘邦更厉害,更虚心呢?虚心的人,最能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此厉害的人,又有谁不怕呢?

5、《论语》:孔子由凤凰男变成丧家犬的寂寞之路

  鸟兽不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与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

  这恐怕是孔子对道家隐士骂得最凶的一句话吧。胸怀大志的孔子,面对一帮欲洁身自好,而乱大伦的道家隐士吹风凉话般的指责,他又怎能不生气呢?天丧斯文,他孔子在气急败坏之时,顾及不了那么多,也丧这么一回吧。

  对于这句话的解释,学术界先后出现了两种不同情况的解释。较早的一种,以朱熹为首的宋儒为代表。他们认为,孔子在骂这些人为禽兽,因为他们一点国家、救世观念都没有,不是人,是没有是非观念的禽兽。

  对于这一点,近代大儒南怀瑾非常生气,他认为孔子非常赞成那些隐士的观点,也想过一种归隐的生活。只是面对世道的沦丧,孔子非常的忧心,非常地难过,他只是在告诉子路:“鸟是飞行动物,兽是行走的动物。凤鸟志在千里,野兽隐匿于山林,优哉游哉。人各有志,道不同不相为谋。”

  有意思的是,南怀瑾在这里用了两个比喻。那么,他到底是把自己比作凤鸟还是野兽呢?很显然,野兽的隐匿性非常的符合隐士的特点,所以孔子当然就是凤鸟自居了。呵呵,南怀瑾的比喻是不是也钻进了宋儒的胡同里去了呢?因为,禽兽与野兽也相差不到什么地方去。

  因此,无论怎么说,孔子都不是什么圣人,遭人奚落之后也是会发脾气的。离乱的凤凰不如鸡,孔子自从被季恒子排挤出鲁国之后,也就真的是一只掉了毛的凤凰了。其落魄的样子,谁又能说比鸡好得到哪里去呢?

  其实,孔子作为悲情英雄,当时还是得到了广大隐士的同情,他们还是愿意把他称之为凤鸟。

  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

  这应当是隐士们对偏执的孔子的一种善意的提醒吧。语意中充满了褒扬与劝导:让孔子不要拘泥于过去,恢复什么周礼,因为历史是不会倒退的,错了就错了吧。如果还是执迷不悟的热衷于政治复辟,未来的时代,恐怕也是追不上了。算了吧!算了吧。

  嘿嘿,这隐士到还神气,或许是因为其自量辩不过孔子吧,孔子刚要和他说话,他就溜之大吉了,搞得孔子整个人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隐士们面对孔子的执迷不悟,接下来人们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话说有一次孔子迷了路,于是就派学上去问路,子路碰到的第一个隐士叫长沮,当其得知是孔子要问路时,就半带调侃半带讽刺地说:“你老师孔子不是周游列国,到处游说诸侯走正道吗?他是知道“路”该怎么走的啊,还需要来问我们吗?”

  碰了一鼻子灰的子路,只得又去问另一个人能,其也是一位隐士,名叫桀溺。其对于孔子的讽刺就更加辛辣了。其说:“你子路跟着个圆滑的没有立场的,今日投奔这个人,明日又逃避这个人的孔子混世,还不如跟我们一起从这个乱世逃避,也不用那么奔波劳累,被人瞧不起。”说完,他就再也不理子路,只是埋着头干他的农活了。孔子于是就在这个时候开始骂这些人为禽兽,或曰野兽。

  孔子这么执拗,这么张狂,自然也就逐渐地被隐士们所不屑了。于是孔子在他们的眼中就成了最没有知识的人。

  这次,子路又是遇到一位农夫,此农夫看子路把孔子成为夫子立马就很生气地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呵呵,屡次都是农夫,怪不得孔子后来是那么瞧不起体力劳动者。

  可以说,孔子此时与道家的斗争真正的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两小儿便日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留下来的传说么?

  此时的孔子,也就真的可谓是《史记》中所说的一样,是一只十足的丧家之犬了。丧家之犬当然没有鸡尊贵,这也就是所谓的“离乱的凤凰不如鸡“了。

  但是,孔子的精神毕竟是可贵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为了其天下为公,大同的理想,对于那些违背礼乐,只是追求武力与物质欲望的君王,其总是予以毫不留情的讨伐。所以,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一个人为了理想,这么奋不顾身的前行,难道不是一个好的励志材料么?孔子的精神,真的值得时下广大屌丝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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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论语》: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儒家认为什么样的人最有真学问?

  俗话说,学无止境。没有最有学问的,只有更有学问的。但儒家有一种观点,即使一天书都没有念过的人,也可能是大学问家。因为在儒家的心目中,学问不是文学,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而是人学,做人做事的学问。古时候士子的学问要想得到儒家的认可,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其一,贤贤而易色;

  此观点有两种解读。宋代大儒朱熹认为,碰到贤明的人,学问好的人,立刻就会改变自己的好色之心,连美女都变得一屑不顾,一心只想跟着圣人做学问。呵呵,似乎有些扯淡哦。我想朱熹的这种解释是为了映衬他的“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吧。殊不知孔子曾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语存焉。孔子的意思就是说,所有人的一生是离不开饱暖与淫欲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六字的意思是,见到贤明的,修养好的公知时,自己马上就会改变自己的面色、态度,顿时就是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心里也十分想和那公知一样,能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就是所谓的见贤思齐吧。

  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色”,一定要记住,学习雷锋好榜样。

  其二,事父母能竭其力;

  百善孝为先,历朝历代帝王大多均号称本朝以孝治天下。儒家礼法告诉人们,面对父母的所需所求,我们要像父母无私地对待我们一样,尽心竭力地满足父母。诸位可别小看这“竭力”二字在古代的影响。由此还在唐朝引发了一场公案。

  武则天做皇帝的时期,柳宗元有个同乡叫徐元庆,他的父亲徐爽被当时的县尉赵师韫所冤杀;徐元庆深深觉得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于是就竭力相近各种法子践行“事父母竭其力”的孝道,最终终得意手刃他的杀父仇人赵师韫。

  但自古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老百姓是不能动因私刑的。徐元庆也就被抓了起来。不过,古代皇帝又都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也不想为本这个根本原则,于是就在陈子昂的建议之下,对徐元庆“诛而后旌”——既得杀了徐元庆,又得表彰徐元庆。

  判决一下,或许是出于对老乡的同情吧,柳宗元立马就占了出来,说此等矛盾的做法简直就是扰乱礼法,背离了孔圣人的教诲。柳宗元接着说,徐元庆有冤无处诉,但始终不忘为父亲报仇,坚持为父亲报仇,这是孝;最终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他不惜以一死为父亲报仇,这是义。杀死一个认真践行孝义的人,就是对礼法最大的破坏。

  因柳宗元的主张对百姓非常有利,因而立刻就得到了广大百姓的称颂,徐元庆的死罪也因此得以被免除。当然,在今天开来,柳宗元的做法是不足为取的,但主张古代竭力尽孝道的观念,由此就可见一斑了。

  其三,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意思指的是侍奉长辈、上司、朋友也要竭尽自己身心上的力量,并且也要做到言而有信。不阳奉阴违,上司不在了你就偷懒上网、聊天、睡大觉;更不能在答应帮上司朋友的忙后,因不服气上司朋友,或为了个人利益而在背后捣乱拆台。

  说了这么多,笔者所阐述的无非就是孔子弟子子夏所说的那句话: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7、《论语》:人生做学问快乐的三重境界

  谈到人生境界,恐怕人们最先想起的还是王国维提出的人生成大事的三重境界吧。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是啊,谁没有一份功利心,谁的人生又会一番风顺呢?王国维提出的三重人生境界,既可以鼓励人,又可以安慰人,必然也就传唱不衰。

  可是,其也有着自身的缺点,它仿佛让我们觉得追求事业成功的过程是一种苦不堪言的过程。也就多少有些悲情的意味了。

  说实在的,人生对于每一步的斩获,除了辛苦之外,更多的是收获了内心的快乐。

  因此我想,我们与其抱着王国维的教条,不如追根溯源,铭记孔子给我们的点悟。在此我也把孔子的那三句话分为三重境界,给出我个人的解释,以供各位参考。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此第一境界也。呵呵,不是笑话。虽是老话题,但是我们需要翻出自己的意思。南怀瑾告诉我们,它并不是叫我们去“炒剩饭”,一遍又一遍的复习、温习,那样快乐才怪呢?个人觉得对于这个“习”字的理解,我们应把它作“领悟了,懂得了,掌握了”理解。你想,我们随时随地学习,偶然有所领悟,懂得各种知识,掌握了某项技能,不是已经很快乐的吗?因此对于“时”字的理解,我们也不能理解为“经常”,而更应当把它理解为一种“时常”,或“偶尔”的意思比较妥当。要不然,快乐就无从谈起了。何况儒家教育我们的是随时随地的学习,且也不是学习我们今天的这些个东西,它注重的是对于宇宙人生之“道”的感悟。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此第二境界也。是啊,朋友来了快乐,但有时候也会是写不速之客,我们又有何快乐呢?所以我们这里应当把朋友理解为知己。我们学有所得,不被人了解接受,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远方自有懂得我们的人,我们的学习不是也很快乐吗?我们需要有这份对于自己学问的自信,知我者春秋,罪我者春秋。孔子不被当时的时代所理解,但是他相信历史会了解他的。因此,这个远方的朋友不仅指我们同时代的人,也只后世的人。司马迁和董仲舒不正是孔子心目中远方的朋友吗?只是它确实有些远而已,但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被人理解也就死而无憾啦。因此,孔子的内心还是快乐的吧。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此第三境界也。上面说的是不自暴自弃,这里说的是不怨天尤人。身边的人们不懂得自己,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做自己内心的君子。何况这世界迟早还有一位远方的朋友懂得你,也就更不用怨天尤人了。再则,被人不懂得知识,你耐心的教导他,循循善诱,迟早有一天你也会有你的收回,这样你不也是一个君子吗?

  我们用陈眉公的话解释是,第一步我们需要独乐乐——无事静坐,一日是两日。静坐当然不是呆坐了,吾日三省吾身也。第二步我们需要与人乐乐——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问也在于交流,这也是寻找知己的最好途径。其中乐趣自然无穷。第三步也就是与众乐乐——此中空洞原无物,何止容卿数百人。也就是需要有包容的精神——人不知而不愠也。不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种空灵的境界,恐怕就是人生学问的最高境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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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语》:什么样的人最不会犯上作乱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向来都是统治者们的重要目标。在没有各种考试与框框之前,统治者们是如何收买人心,拉拢人才为自己所用,从而营造出安定团结统一的局面的呢?

  这当然不用他们操心,孔子早就为他们作出了指引。《论语》有言:“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

  嗯,自古忠臣出孝子。孔子也不知怎么就总结出了这等社会规律。估计曹操就是儒家这方面文化的集大成者吧。要不然,在乱世,徐庶这么个有才华之士,怎么就那么听天由命地把自己的才华埋没于曹营呢?曹操知道他是孝子,他的一切都是为了她的老子娘。

  于是,想到这里,我的内心就有些不寒而栗了。统治者们的目光总是那么锐利,他们总是善于抓住人性的弱点来降服人。社会是稳定了,但是很多人的前途与青春也就这么葬送了。

  古往今来,也只有那些真正的枭雄能摆脱这一人性的宿命了。刘邦应当就是其中首屈一指的人物。别人把他父亲抓了,说要宰了吃掉,其不忧心,反调侃说别忘了留一口汤给他喝喝。也不知道是传说还是史实,反正,都是那个恶心。

  是传说,也侧面反映出了刘邦的无耻与心如钢铁的枭雄形象;是事实,也就更见刘邦的冷些了。其就算是为了大义,救不了父亲,也不必这么说吧。无情未必真豪杰,项羽虽然失败了,但其却也得到人们的歌颂。

  虽然人们的善良的情怀,一次次被枭雄们利用者,但是对于温情的执着依然是普通大众不变的本性。试问这世上又有多少人真正地不知道不懂得去孝敬自己的父母,体恤自己的亲朋呢?人之初,性本善。只是孔子的这句话有些多余罢了,它无形中给统治者们提供了有利的参考。当然,这或许只是他的无心之过。真理就在那里,看你怎么运用了。话说回来,孔子的话也有着积极的一面,至少这样的人被统治者利用后,还可以起到示范作用,激发社会上的正能量,人人以孝悌之士为榜样,社会也就更加安定团结统一了。

9、杨绛:我是怎样读《论语》的

  我很羡慕上过私塾的人,“四书五经”读得烂熟。

  我生在旧时代的末端,虽然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里都有国文课,国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数学、理科和英文。

  我自知欠读的经典太多了,只能在课余自己补读些。

  “四书”我最喜欢《论语》,因为最有趣,读《论语》,读的是一句一句话,看见的却是一个一个人,书里的一个个弟子,都是活生生的,一个一个样儿,各不相同。

  孔子最爱重颜渊,却偏宠子路。

  钱钟书曾问过我:“你觉得吗?孔子最喜欢子路。”我也有同感。

  子路很聪明,很有才能,在孔子的许多弟子里,他最真率,对孔子最忠诚,经常跟在夫子身边。

  孔子一声声称赞“贤哉回也”,可是和他讲话,他从不违拗(“不违如愚”)。

  他的行为,不但表明他对夫子的教诲全都领悟,而且深有修养。

  孔子不由得说,“回也非助我者也”,因为他没有反应。孔子只叹恨“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

  子路呢,夫子也常常不由自主地称赞,例如“由也兼人”“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欤?”“子路无宿诺”等。

  子路听到夫子的称赞就喜形于色,于是立即讨得一顿训斥。

  例如孔子说:“道不行,乘槎浮于海,从我者,其由欤?”“子路闻之喜”。

  孔子接下就说:“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孔子曾称赞他假如穿了破棉袍儿,和穿狐皮袍的人站在一起,能没有自卑感,引用《诗经·邶风》的“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子路终身诵之。

  孔子就说,这是做人的道理,有什么自以为美的。

  又如孔子和颜回说心里话:“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子路就想挨上去讨夫子的称赞,卖弄说:“子行三年,则谁与?”

  夫子对子路最不客气,马上给几句训斥:“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孔子对其他弟子总很有礼,对子路却毫不客气地提着名儿训他:“由,诲汝知之乎?……”子路对夫子毫无礼貌。

  孔子说:“必也正名乎?”他会说:“甚矣子之迂也。……”孔子不禁说:“野哉!由也。”接着训了他几句。

  颜回最好学,子路却是最不好学,他会对夫子强辩饰非,说“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孔子对这话都不答理了,只说他厌恶胡说的人。

  但是在适当的时候,夫子会对他讲切中要害的大道理,叫他好生听着:“居,我话汝。”(坐下,听我说。)夫子的话是专为他不好学、不好读书而说的。

  一次,几个亲近的弟子陪侍夫子:闵子是一副刚直的样子,子路狠巴巴地护着夫子,好像要跟人拼命似的。冉有、子贡,和颜悦色。

  孔子心上喜欢,说了一句笑话:“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孔子如果知道子路果然是“不得其死”,必定不忍说这话了。孔子爱音乐,子路却是音乐走调的。子

  路鼓瑟,孔子受不了了,叫苦说:“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孔子就护他说:“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

  据《孔子家语》:子路鼓瑟,有北鄙杀伐之声,因为他气质刚勇而不足于中和。我认为刚勇的人,作乐可以中和;子路只是走调。

  子游、子夏,孔子也喜欢。“吾觉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指的可能就是以文学见长的子游、子夏。

  子游很认真要好,子夏很虚心自谦。夫子和子游爱开开玩笑,对子夏多鼓励。

  子贡最自负。夫子和他谈话很有礼,但是很看透他。孔子明明说“君子不器”。

  子贡听夫子称赞旁人,就问“赐也如何?”

  孔子说:“汝器也”,不过不是一般的“器”,是很珍贵的“器”,“瑚琏也”。子贡自负说:“我不欲人之加之我也,我亦欲无加之人。”

  夫子断然说:“赐也,非尔所能也。”孔子曾故意问他:“子与回也孰愈?”

  子贡却知道分寸,说他怎敢和颜回比呢,回也问一知十,他问一知二。

  孔子老实说:“不如也”,还客气地陪上一句:“我与尔,勿如也。”子贡爱批评别人的短处。孔子训他说:“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

  子贡会打算盘,有算计,能做买卖,总是赚钱的。孔子称他“善货殖,亿则屡中”。

  孔子最不喜欢的弟子是宰予。宰予不懂装懂,大胆胡说。孔子听他说错了话,因为他已经说了,不再责怪。

  宰予言行不符,说得好听,并不力行。而且很懒,吃完饭就睡午觉。

  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又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

  说他是看到宰予言行不一而改变的。宰予嫌三年之丧太长,认为该减短些。

  夫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父母死了没满三年,你吃得好,穿得好,心上安吗?宰予说“安”。

  孔子说:你心安,就不守三年之丧吧。宰予出,夫子慨叹说:“予之不仁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予有口才,他和子贡一样,都会一套一套发议论,所以孔子推许他们两个擅长“语言”。

  《论语》里只有一个人从未向夫子问过一句话,他就是陈亢,字子禽,他只是背后打听孔子。

  他曾问子贡:孔子每到一个国,“必闻其政”,是他求的,还是人家请教他呀?

  又一次私下问孔子的儿子伯鱼,“子亦有异闻乎?”伯鱼很乖觉,说没有异闻,只叫他学《诗》学《礼》。

  陈亢得意说,“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远其子也。”孔子只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伯鱼在家里听到什么,不会告诉陈亢。

  孔子会远其子吗?君子易子而教,是该打该骂的小孩,伯鱼已不是小孩子了。

  也就是这个陈亢,对子贡说:你是太谦虚吧?“仲尼岂贤于子乎?”

  他以为孔子不如子贡。真有好些人说子贡贤于孔子。子贡虽然自负,却是有分寸的。

  他一再说:“仲尼不可毁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陈亢可说是最无聊的弟子了。

  最傲的是子张。孔门弟子间唯他最难相处。子游说:“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于并为仁矣。”

  我们看到孔门弟子一个人一个样儿,而孔子对待他们也各各不同,我们对孔子也增多几分认识。

  孔子诲人不倦,循循善诱,他从来没有一句教条,也全无道学气。

  他爱音乐,也喜欢唱歌,听人家唱得好,一定要请他再唱一遍,大概是要学唱吧!

  他如果哪天吊丧伤心哭了,就不唱歌了。孔子是一位可敬可爱的人,《论语》是一本有趣的书。

10、《论语》:儒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四大治国理念

  现代社会讲宏观调控,宏观治国,不是这个数据动一下,就是那个数据动一下。各种各样的专有名词,频繁的出现在我们面前,再加上诸多专家的解读,没有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想关心一下国家社会经济中的大事,头都晕了。而且现在的所谓治国,似乎就是治理经济。诸于社会的其他方面的事物,与经济问题一比较,就相形见绌得可以忽略不计了。

  当今社会的治国之道是如此不堪,那么几千年来被作为治国之根本的儒家文化,又提出了怎样的治国宗旨,从而让一代代地帝王能臣将其奉为圭臬呢?

  第一,敬事。即敬重事物也。在通俗一点说,就是做事要认真。要为了做事而做事,完全彻底地把每一件事做好。不能三心二意,更不能一会想着政绩,一会儿又想着大捞一把。这样,做事也就只是由头而不是目的,又怎么能够把国家治理得好呢?官员们埋头认真干好每一件事,不浮夸,不扭捏,我们的社会又何愁不健康文明又和谐呢?

  第二,信用。人无信不立。国家无信用的后果也就更加严重啊!国家表达的意志,需要坚持。国家说的话需要兑现。国家做的事情,需要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这样的国家似乎才是一个有信用的国家。譬如时下的一些事情就明显违背了这一治国原则。记得当初推行计划生育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为了革除封建陋习,鼓励大家少生,教育大家生儿生女都是一样,于是就提出了这么一个口号:“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虽然当时人们就不信,可是如今呢,人们就抓住的政府的这个把柄不放,以此攻击政府的无赖与无能。如今政府威信扫地,又能怪得了谁呢?所以说,说大话,说空话,说假话是迟早都会遭报应的。几千年前的思想历久弥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一经验教训是必须吸取的。政府无能也没关系,有多大能力说多大话。别人也不会指责你什么。

  第三,节用而爱人。低碳环保是如下的新主张,这一点就非常契合儒家提出的这一治国原则。一个国家,你再怎么富有,你的民众是积弱,你也不成个国家。因为民众的财富都被国家侵吞了。而国家还铺张浪费,大搞形象工程建设,这样的铺张浪费就一定会为民众所不齿。有国才有家,有家才爱国。一个家庭整天疲于奔命,得不到国家眷顾,看着国家富得流油,自己喝西北风,家他们怎么去爱国。他们心中有的只是对这个国家的恨。因此,节用之外,更要爱人,爱自己国家的人民。

  第四,使民以时。时下,在许多政府官员的眼里,老百姓似乎都成了刁民。在他们眼中,老百姓似乎什么都与他们对着干。我想,中国的老百姓还没这个胆,平常他们巴结官员还来不及呢,又怎么敢去跟官老爷们对着干呢?只是官老爷们驱使他们,使他们没有了退路,他们才不得已而为之。指责别人的同时,总是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了不起,觉得自己给了老百姓无穷的恩惠,他们就不知道自己是靠老百姓养活的。官员们驱使老百姓就像儿子驱使老子一样,全都是那么心安理得,毫无一点敬重之心。老百姓有抱怨,有想法,你不闻不问,不处理,就那么专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事,这就叫使民不以时。你真正了解了老百姓的内心与需求,去真心为他们解决问题,不用你指挥,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跟你走。这样又何来刁民这一称呼呢?世上从来没有刁民,只有刁官。因为哪个民众有事无事就会轻易地去跟官府对抗呢?

  敬事而信,节用爱民,使民以时。这是儒家治理国家的最简单的四大治国理念,做得好,国泰民康;做不好,社会也就会紊乱不堪了。

11、杨绛:《傲慢与偏见》写得好在哪里?

  有什么好? — 读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 (杨绛)

  议论一部作品“有什么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或是认真探索这部作品有什么好,或相当干脆的否定,就是说,没什么好。两个说法都是要追问好在哪里。这里要讲的是英国十九世纪初期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女作者简·奥斯丁是西洋小说史上不容忽视的大家,近年来越发受到重视。爱好她的读者,要研究她的作品有什么好;不能欣赏她的人,也常要追问她的作品有什么好。《傲慢与偏见》在我国知道的人比较多;没读过原文的读过译本,没读过译本的看过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个故事。本文就是要借一部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西洋小说,探索些方法,试图品尝或鉴定一部小说有什么好。

  小说里总要讲个故事,即使是没头没尾或无条无理的故事。故事总是作者编的。怎样编造——例如选什么题材,从什么角度写,着重写什么,表达什么思想感情,怎么处理题材,就是说,怎样布局,怎样塑造人物等等,都只能从整部小说里去领会,光从一个故事里捉摸不出。这个故事又是用文字表达的。表达的技巧也只看文字本身,不能从故事里寻求。要充分了解一部小说,得从上述各方面一一加以分析。

  1

  小说里往往有个故事。某人何时何地遭逢(或没遭逢)什么事,干了(或没干)什么事——人物、背景、情节组成故事。故事是一部小说的骨架或最起码的基本成分,也是一切小说所共有的“最大公约数”。如果故事的情节引人,角色动人,就能抓住读者的兴趣,捉搦着他们的心,使他们放不下,撇不开,急要知道事情如何发展,人物如何下场。很多人读小说不过是读一个故事——或者,只读到一个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讲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某乡镇上某乡绅家几个女儿的恋爱和结婚。主要讲二女儿伊丽莎白因少年绅士达西的傲慢,对他抱有很深的偏见,后来怎样又消释了偏见,和达西相爱,成为眷属。

  这个故事平淡无奇,没有令人回肠荡气、惊心摄魄的场面。情节无非家常琐碎,如邻居间的来往、茶叙、宴会、舞会,或驾车游览名胜,或到伦敦小住,或探亲访友等等,都是乡镇上有闲阶级的日常生活。人物没有令人崇拜的英雄或模范,都是日常所见的人,有的高明些、文雅些,有的愚蠢些、鄙俗些,无非有闲阶级的先生、夫人、小姐之流。有个非洲小伙子读了这本书自己思忖:“这些英国的夫人小姐,和我有什么相干呢?”我们也不禁要问,十九世纪外国资产阶级的爱情小说,在我们今天,能有什么价值呢?

  可是我们不能单凭小说里的故事来评定这部小说。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见面 – 骄傲的达西先生望着没有舞伴的丽萃说:“她还可以,不过还不足以让我动心。”

  2

  故事不过是小说里可以撮述的主要情节,故事不讲作者的心思。但作者不可能纯客观地反映现实,也不可能在作品里完全隐蔽自己。他的心思会像弦外之音,随处在作品里透露出来。

  写什么样的故事,选什么样的题材。《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写实性的小说(novel),而不是传奇性的小说(romance)。这两种是不同的类型。写实性的小说继承书信、日记、传记、历史等真实记载,重在写实。传奇性的小说继承史诗和中世纪的传奇故事,写的是令人惊奇的事。世事无奇不有,只要讲来合情合理,不必日常惯见。司各特(WScott)写的是传奇性的小说,奥斯丁写的是写实性的小说。奥斯丁自己说不能写传奇性的小说,除非性命交关,万不得已;只怕写不完一章就要失声而笑。为什么呢?她在另一部小说《诺桑觉寺》里故意摹仿恐怖性浪漫故事(gothic romance ) 的情调打趣取笑。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她笑那种令人惊奇的故事脱不了老一套,人物也不免夸张失实。她在家信里说,小说里那种十全十美的女主角看了恶心,使她忍不住要调皮捣蛋。她指导侄女写作的信上一再强调人物要写得自然,要避免想象失真,造成假象。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奥斯丁并不是一个闭塞的老姑娘。她读书看报,熟悉当代有名的作品,来往的亲戚很多,和见世面的人物也有交接,对世界大事和城市生活并非毫无所知。可是她一部又一部的小说,差不多都取材于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看来她和《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见解相同。乡镇上的人和大城市的人一样可供观察研究;不论单纯的或深有城府的,都是有趣的题材,尤其是后者。尽管地方小,人不多,各人的面貌却变化繁多,观察不到的方面会层出不穷。奥斯丁显然是故意选择平凡的题材,创造写实的小说。

  在达西姨母家 – 这时候的达西已经爱上了伊丽莎白,却不知道,此时,在伊丽莎白心中,他的形象糟糕透了。

  3

  通常把《傲慢与偏见》称为爱情小说。其实,小说里着重写的是青年男女选择配偶和结婚成家。从奥斯丁的小说里可以看出她从来不脱离结婚写恋爱。男人没有具备结婚的条件或没有结婚的诚意而和女人恋爱,那是不负责任,或玩弄女人。女人没看到男方有求婚的诚意就流露自己的爱情,那是有失检点、甚至有失身份;尽管私心爱上了人,也得深自敛抑。恋爱是为结婚,结婚是成家,得考虑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门户不相当还可以通融,经济基础却不容忽视。因为乡绅家的子女不能自食其力,可干的职业也很有限。长子继承家产,其他的儿子当教士,当军官,当律师,地位就比长子低;如果经商,就在本阶级内部又下落一个阶层。老姑娘自己没有财产,就得寄人篱下;如果当女教师,就跌落到本阶级的边缘上或边缘以外去了。一门好亲事,不但解决个人的终身问题,还可以携带一家子沾光靠福。为了亲事,家家都挣扎着向上攀附,惟恐下落。这是生存竞争的一个重要关头,男女本人和两家老少都全力以赴,虽然只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矛盾也够复杂,争夺也够激烈,表现的世态人情也煞是好看。《傲慢与偏见》就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描写这种世态人情。

  奥斯丁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难以忍受的苦恼。她小说里的许多怨偶,都是结婚前不相知而造成的。结婚不能不考虑对方的人品,包括外表的相貌、举止、言谈,内在的才德品性。外表虽然显而易见,也需要对方有眼光,才能由外表鉴别人品高下。至于才德品性,就得看他为人行事。这又得从多方面来判定,偶然一件事不足为凭,还得从日常生活里看日常的行为。知人不易,自知也不易,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人与人之间的误解和纠纷就更难免。《傲慢与偏见》写女主角的偏见怎样造成,怎样消释,是从人物的浮面逐步深入内心,捉摸他们的品性、修养和心理上的种种状态。可以说,奥斯丁所写的小说,都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写世态人情,写表现为世态人情的人物内心。

  达西的初次表白 – 达西的表白让伊丽莎白非常吃惊,而他言语中的傲慢又十足地触怒了她。伊丽莎白说:“假使这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

  4

  《傲慢与偏见》开章第一句:“家产富裕的单身汉,准想娶个妻子,这是大家公认的必然之理。”接下来说:“这点道理深入人心。地方上一旦来了这么个人,邻近人家满不理会他本人的意愿,就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夫婿了。”奥斯丁冷眼看世情,点出这么两句,接着就引出一大群可笑的人物,一连串可笑的情节。评论家往往把奥斯丁的小说比做描绘世态人情的喜剧(comedy of manners) ,因为都是喜剧性的小说。

  喜剧虽然据亚里士多德看来只供娱乐,柏拉图却以为可供照鉴,有教育意义。这和西塞罗所谓“喜剧应该是人生的镜子……”见解相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英国的莎士比亚都曾引用;菲尔丁在他自称“喜剧性的小说”里也用来阐说他这类小说的功用。这些话已经是论喜剧的常谈。所谓“镜子”,无非指反映人生。一般认为镜子照出丑人丑事,可充针砭,可当鞭挞,都有警戒的作用。

  可是《傲慢与偏见》警戒什么呢?对愚蠢的柯林斯牧师、贝奈特太太、凯塞林夫人等人,挖苦几句,讽刺几下,甚至鞭挞几顿,能拔除愚蠢的钝根吗?奥斯丁好像并没有这个企图。她挖苦的不是牧师、或乡绅太太、或贵妇人,不是人为的制度或陋习恶俗造成的荒谬,而是这样的几个笨人。她也不是只抓出几个笨蛋来示众取笑,聪明人并没有逃过她的讥诮。伊丽莎白那么七窍玲珑的姑娘,到故事末尾才自愧没有自知之明。达西那么性气高傲的人,惟恐招人笑话,一言一动力求恰当如分,可是他也是在故事末尾才觉悟到自己行为不当。奥斯丁对她所挖苦取笑的人物没有恨,没有怒,也不是鄙夷不屑。她设身处地,对他们充分了解,完全体谅。她的笑不是针砭,不是鞭挞,也不是含泪同情,而是乖觉的领悟,有时竟是和读者相视目逆,会心微笑。试举例说明。

  第十一章,伊丽莎白挖苦达西,说他是取笑不得的。达西辩解说: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笑话,那么,就连最明智、最好的人——就连他们最明智、最好的行为,也可以说成笑话。

  伊丽莎白说:“当然有人那样,我希望自己不是那种人。我相信,明智的、好的,我从不取笑;愚蠢、荒谬、任性、不合理的,老实说,我觉得真逗乐,只要当时的场合容许我笑,我看到就笑了。不过,那类的事,大概正是你所没有的。”

  “谁都难保吧。不过我生平刻意小心,不要犯那一类的毛病,贻笑大方。”

  “譬如虚荣和骄傲。”

  “对啊,虚荣确是个毛病;骄傲呢,一个真正高明的人自己会有分寸。”

  伊丽莎白别过脸去暗笑。

  伊丽莎白当面挖苦了达西,当场捉出他的骄傲、虚荣,当场就笑了。可是细心的读者会看到,作者正也在暗笑。伊丽莎白对达西抱有偏见,不正是因为达西挫损了她的虚荣心吗?她挖苦了达西洋洋自得,不也正是表现了骄傲不自知吗?读者领会到作者的笑而笑,正是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所谓“从头脑里出来的、理智的笑”。

  笑,包含严肃不笑的另一面。刘易斯(C.D.Lewis)在他《略谈简·奥斯丁》一文里指出,坚持原则而严肃认真,是奥斯丁艺术的精髓。心里梗着一个美好、合理的标准,一看见丑陋、不合理的事,对比之下会忍不住失笑。心里没有那么个准则,就不能一眼看到美与丑、合理与不合理的对比。奥斯丁常常在笑的背面,写出不笑的另一面。例如《傲慢与偏见》里那位笨伯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是个大笑话;他遭到拒绝,掉头又向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求婚而蒙允诺,又是个大笑话。贝奈特太太满以为阔少爷宾雷已经看中自己的长女吉英,得意忘形,到处吹牛;不料宾雷一去音信杳然。这又是个笑话。伊丽莎白想不到她的好友夏洛特竟愿嫁给柯林斯那么一个奴才气十足的笨蛋,对她大失所望。她听了达西一位表亲的一句话,断定宾雷是听信了达西的话,嫌她家穷,所以打消了向她姐姐吉英求婚的原意。为这两件事,她和吉英谈心的时候气愤地说:“我真心喜爱的人不多,看重的更少;经历愈多,对这个世界愈加不满了。人的性格是没准的,外表看来品性不错,颇有头脑,也不大可靠;我向来这么想,现在越发觉得不错了。”吉英劝她别那么牢骚,毁了自己愉快的心情:各人处境不同,性情也不同;夏洛特家姊妹多,她是个慎重的人,论财产,这门亲事是不错的,说不定她对柯林斯也多少有点儿器重。伊丽莎白认为不可能,除非夏洛特是个糊涂虫。她不信自私就是慎重,盲目走上危途就是幸福有了保障。她不能放弃了原则和正义来维护一个朋友。吉英怪妹妹说话偏激,又为宾雷辩护,说他不是负心,活力充沛的青年人免不了行为不检;女人出于虚荣,看到人家对自己倾倒就以为他有意了。伊丽莎白说,男人应当检点,不能随便对女人倾倒。尽管宾雷不是存心不良,尽管他不是蓄意干坏事或叫人难堪,也会做错事情,对不起人。没头脑,不理会别人的心情,又拿不定主意,就干下了坏事。

  姊妹俩各有见地,据下文来看,妹妹的原则不错,姐姐的宽容也是对的。从这类严肃认真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奥斯丁那副明辨是非、通达人情的头脑(common sense) 。她爱读约翰生(Samuel Johnson)博士的作品,对他钦佩之至,称为“我的可爱的约翰生博士”。她深受约翰生的影响,承袭了他面对实际的智慧,评论者把她称为约翰生博士精神上的女儿。奥斯丁对她所处的世界没有幻想,可是她宁愿面对实际,不喜欢小说里美化现实的假象。她生性开朗,富有幽默,看到世人的愚谬、世事的参差,不是感慨悲愤而哭,却是了解、容忍而笑。奥斯丁是凭理智来领会,把这个世界看做喜剧。

  这样来领会世界,并不是把不顺眼、不如意的事一笑置之。笑不是调和;笑是不调和。内心那个是非善恶的标准坚定不移,不肯权宜应变,受到外界现实的冲撞或磨擦,就会发出闪电般的笑。奥斯丁不正面教训人,只用她智慧的聚光灯照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让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探索怎样才不可笑,怎样才是好的和明智的。梅瑞狄斯认为喜剧的笑该启人深思。奥斯丁激发的笑就是启人深思的笑。

  解释信 – 表白受挫的达西连夜赶写了一封长信,解释了一些误会。伊丽莎白通过这封信,对达西的印象开始有了改变。

  5

  《傲慢与偏见》也像戏剧那样,有一个严密的布局。小说里没有不必要的人物(无关紧要的人物是不可少的陪衬,在这个意义上也是必要的),没有不必要的情节。事情一环紧扣一环,都因果相关。读者不仅急要知道后事如何,还不免追想前事,探究原因,从而猜测后事。小说有布局,就精练圆整,不致散漫芜杂。可是现实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布局。小说有布局,就限制了人物的自由行动、事情的自然发展。作者在自己世界观的指导下,不免凭主观布置定局。把人物纳入一定的运途;即使看似合情合理,总不免显出人为的痕迹——作者在冒充创造世界的上帝。

  可是《傲慢与偏见》的布局非常自然,读者不觉得那一连串因果相关的情节正在创造一个预定的结局,只看到人物的自然行动。作者当然插手安排了定局,不过安排得轻巧,不着痕迹。比如故事里那位笨伯牧师柯林斯不仅是个可笑的人物,还是布局里的关键。他的恩主是达西的姨母凯塞林夫人,他娶的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伊丽莎白访友重逢达西就很自然。布局里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伊丽莎白的舅母,她未嫁时曾在达西家庄园邻近的镇上居住。她重游旧地,把伊丽莎白带进达西家的庄园观光,也是很自然的事。这些人事关系,好像都不由作者安排而自然存在。一般布局的转折往往是发现了隐藏已久的秘密;这里只发现了一点误会,也使故事显得自然,不见人为的摆布安排。奥斯丁所有的几部小说——包括她生前未发表的早年作品《苏珊夫人》(Lady Susan)都有布局,布局都不露作者筹划的痕迹。是否因为小乡镇上的家常事容易安排呢?这很耐人寻味。

  奥斯丁也像侦探小说的作者那样,把故事限于地区不大、人数不多的范围以内。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和内心的任何波动,都筹划妥帖,细枝末节都不是偶然的。奥斯丁指导她侄女写作,要求每一事都有交代,显然是她自己的创作方法。这就把整个故事提炼得精警生动,事事都有意义。小小的表情,偶然的言谈,都加深对人物的认识,对事情的了解。精研奥斯丁的恰普曼(R.W.Chapman)说,奥斯丁的《艾玛》(Emma)也可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其实奥斯丁的小说里,侦探或推理的成分都很重。例如《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碰见了他家账房的儿子韦翰,达西涨得满面通红,韦翰却面如死灰。为什么呢?宾雷为什么忽然一去不返呢?韦翰和莉蒂亚私奔,已经把女孩子骗上手,怎么倒又肯和她结婚呢?伊丽莎白和吉英经常像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一起捉摸这人那人的用心,这事那事的底里。因为社交活动里,谁也不肯“轻抛一片心”,都只说“三分话”;三分话保不定是吹牛或故弄玄虚,要知道真情和真心,就靠摸索推测——摸索推测的是人心,追寻的不是杀人的凶犯而是可以终身相爱的伴侣。故事虽然平淡,每个细节都令人关切。

  奥斯丁只说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却没有说出理由。可是我们可以从作品里,看到背景放在乡镇上所收的效果。

  在彭伯里达西的画像前- 伊丽莎白和舅舅舅母去旅行,参观了达西的家,美丽的彭伯里庄园。在美丽的林间小路上,丽萃和提前回家的达西不期而遇。两人的感情开始真正萌发。

  6

  奥斯丁的侄儿一次丢失了一份小说稿。奥斯丁开玩笑说:反正她没有偷;她工笔细描的象牙片只二寸宽,她侄儿大笔一挥的文字在小象牙片上不合用。有些评论家常爱称引这句话,说奥斯丁的人物刻画入微,但画面只二寸宽。其实奥斯丁写的人物和平常人一般大小,并不是小象牙片上的微型人物。《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并不比奥斯丁笔下的乡镇大,我们却从不因为大观园面积不大而嫌背景狭窄。奥斯丁那句话不过强调自己的工笔细描罢了,评论家很不必死在句下,把她的乡镇缩成二寸宽。

  奥斯丁写人物确是精雕细琢,面面玲珑。创造人物大概是她最感兴趣而最拿手的本领。她全部作品(包括未完成的片段)写的都是平常人,而个个特殊,没一个重复;极不重要的人也别致得独一无二,显然都是她的创造而不是临摹真人;据说她小说里的地名无一不真,而人物却都是虚构的。一个人的经历究竟有限,真人真事只供一次临摹,二次就重复了。可是如果把真人真事充当素材,用某甲的头皮、某乙的脚跟皮来拼凑人物,就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好比万花筒里的几颗玻璃屑,可以幻出无穷的新图案。小说读者喜欢把书中人物和作者混同。作者创造人物,当然会把自己的精神面貌赋予精神儿女。可是任何一个儿女都不能代表父母。《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有相同的见解;吉英也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和相同的见解。作者其他几部小说里的角色,也代表她的其他方面。

  她对自己创造的人物个个设身处地,亲切了解,比那些人物自己知道得还深、还透。例如《傲慢与偏见》第五十九章,吉英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伊丽莎白自己也说不上来。可是细心的读者却看得很明白,因为作者把她的情绪怎样逐渐改变,一步步都写出来了。伊丽莎白嫌达西目中无人。她听信韦翰一面之辞,认为达西亏待了他父亲嘱他照顾的韦翰。她又断定达西破坏了她姐姐的婚姻。达西情不自禁向她求婚,一场求婚竟成了一场吵架。这是转折点。达西写信自白,伊丽莎白反复细读了那封信,误解消释,也看到自己家确也有叫人瞧不起的地方。这使她愧怍。想到达西情不自禁的求婚,对他又有点儿知己之感。这件不愉快的事她不愿再多想。后来她到达西家庄园观光,听到佣仆对达西的称赞,不免自愧没有知人之明,也抱歉错怪了达西。她痴看达西的画像,心上已有爱慕的意思。达西不计旧嫌,还对她殷勤接待,她由感激而惭愧而后悔。莉蒂亚私奔后,她觉得无望再得到达西的眷顾而暗暗伤心,这就证实了自己对达西的爱情。

  奥斯丁经常为她想象的人物添补细节。例如吉英穿什么衣裳,爱什么颜色,她的三妹四妹嫁了什么人等等,小说里虽然没有写,奥斯丁却和家里人讲过,就是说,她都仔细想过。研究小说的人常说,奥斯丁的人物是圆的立体,不是扁的平面;即使初次只出现一个平面,以后也会发展为立体。为什么呢?大概因为人物在作者的头脑里已经是面面俱全的立体人物,读者虽然只见到一面,再有机缘相见,就会看到其他方面。这些立体的人物能表现很复杂的内心。有的评论家说,奥斯丁写道德比较深入,写心理只浮光掠影;有的却说她写心理非常细腻,可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先驱。这两个说法应该合起来看。奥斯丁写人物只写浮面,但浮面表达内心——很复杂的内心,而表达得非常细腻。她写出来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那一个”。

  按照西洋传统理论,喜剧不写个人;因为喜剧讽刺一般人所共有的弱点、缺点,不打击个别的人。英国十七世纪喜剧里的人物都是概念化的,如多疑的丈夫,吃醋的老婆,一钱如命的吝啬鬼,吹牛撒谎的懦夫等。十七世纪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剧本里的人物,如达尔杜弗(Tartuffe)和阿尔赛斯特(Alceste),都还带些概念化。

  戏剧里可以有概念化的角色,因为演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概念依凭演员而得到了人身。小说里却不行。公式概念不能变成具体的人。人所共有的弱点如懦怯、懒惰、愚昧、自私等等,只是抽象的名词,表现在具体人物身上就各有不同,在穷人身上是一个样儿,在富人身上又是一个样儿;同是在穷人身上,表现也各不同。所以抽象的概念不能代表任何人,而概念却从具体人物身上概括出来。人物愈具体,愈特殊,愈有典型性,愈可以从他身上概括出他和别人共有的根性。上文说起一个非洲小伙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觉得书里的人物和他毫不相干。可是他接着就发现他住的小镇上,有个女人和书里的凯塞林夫人一模一样。我们中国也有那种女人,也有小说里描写的各种男女老少。奥斯丁不是临摹真人,而是创造典型性的平常人物。她取笑的不是个别的真人,而是很多人共有的弱点、缺点。她刻画世态人情,从一般人身上发掘他们共有的根性;虽然故事的背景放在小小的乡镇上,它所包含的天地却很广阔。

  伊丽莎白成了韦翰的大姨 – 伊丽莎白曾经倾心于韦翰。而韦翰的中伤曾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厌恶透顶。这个虚伪的花花公子最终阴差阳错竟和伊丽莎白最小的妹妹成了夫妻。

  7

  以上种种讲究,如果仅仅分析一个故事是捉摸不到的。而作者用文字表达的技巧,更在故事之外,只能从文字里追求。

  小说家尽管自称故事真实,读者终归知道是作者编造的。作者如要吸引读者,首先得叫读者暂时不计较故事只是虚构,而姑妄听之(That 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要使读者姑妄听之,得一下子慑住他们的兴趣。这当然和故事的布局分割不开,可是小说依靠文字的媒介,表达的技巧起重要作用。《红楼梦》里宝玉对黛玉讲耗子精的故事,开口正言厉色,郑重其事,就是要哄黛玉姑妄听之。《傲慢与偏见》开卷短短几段对话,一下子把读者带进虚构的世界;这就捉住读者,叫他们姑妄听之。有一位评选家认为《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可算是英国小说里最短、最俏皮、技巧也最圆熟的第一章。

  但姑妄听之只是暂时的;要读者继续读下去,一方面不能使读者厌倦,一方面还得循循善诱。奥斯丁虽然自称工笔细描,却从不烦絮惹厌。她不细写背景,不用抽象的形容词描摹外貌或内心,也不挖出人心摆在手术台上细细解剖。她只用对话和情节来描绘人物。生动的对话、有趣的情节是奥斯丁表达人物性格的一笔笔工致的描绘。

  奥斯丁创造的人物在头脑里孕育已久,生出来就是成熟的活人。他们一开口就能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并且看透他们的用心,因为他们的话是“心声”,便是废话也表达出个性来。用对话写出人物,奥斯丁是大师。评论家把她和莎士比亚并称,就因为她能用对话写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奥斯丁不让她的人物像戏台上或小说里的角色,她避免滥套,力求人物的真实自然。他们口角毕肖,因而表演生动,摄住了读者的兴趣。

  奥斯丁的小说,除了《苏珊夫人》用书信体,都由“无所不知的作者” (theomniscient author)叙述。她从不原原本本、平铺直叙,而是按照布局的次序讲。可以不叙的不叙,暂时不必叙述的,留待必要的时候交代——就是说,等读者急要了解的时候再告诉他。这就使读者不仅欲知后事如何,还要了解以前的事,瞻前顾后,思索因果。读者不仅是故事以外的旁听者或旁观者,还不由自主,介入故事里面去。

  奥斯丁无论写对话或叙述事情都不加解释。例如上文伊丽莎白挖苦达西的一段对话,又如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怎么逐渐改变,都只由读者自己领会,而在故事里得到证实。奥斯丁自己说,她不爱解释;读者如果不用心思或不能理解,那就活该了。她偶尔也向读者评论几句,如第一章末尾对贝奈特夫妇的评语,但不是解释,只是评语,好比和读者交换心得。她让读者直接由人物的言谈行为来了解他们;听他们怎么说,看他们怎么为人行事,而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她又让读者观察到事情的一点苗头,从而推测事情的底里。读者由关注而好奇,而侦察推测,而更关心、更有兴味。因为作者不加解释,读者仿佛亲自认识了世人,阅历了世事,有所了解,有所领悟,觉得增添了智慧。所以虽然只是普通的人和日常的事,也富有诱力;读罢回味,还富有意义。

  奥斯丁文笔简练,用字恰当,为了把故事叙述得好,不惜把作品反复修改。《傲慢与偏见》就是曾经大斫大削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奥斯丁虽然把《傲慢与偏见》称为自己的宠儿,却嫌这部小说太轻松明快,略欠黯淡,没有明暗互相衬托的效果。它不如《曼斯斐尔德庄园》沉挚,不如《艾玛》挖苦得深刻,不如《劝导》缠绵,可是这部小说最得到普遍的喜爱。

  小说“只不过是一部小说”吗?奥斯丁为小说张目,在《诺桑觉寺》里指出小说应有的地位。“小说家在作品里展现了最高的智慧;他用最恰当的语言,向世人表达他对人类最彻底的了解。把人性各式各样不同的方面,最巧妙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与幽默。”用这段话来赞赏她自己的小说,最恰当不过。《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一部小说如有价值,自会有读者欣赏,不依靠评论家的考语。可是我们如果不细细品尝原作,只抓住一个故事,照着框框来评断:写得有趣就是趣味主义,写恋爱就是恋爱至上,题材平凡就是琐碎无聊,那么,一手“拿来”一手又扔了。这使我记起童年听到的故事:洋鬼子吃铁蚕豆,吃了壳,吐了豆,摇头说:“肉薄、核大,有什么好?”洋鬼子煮茶吃,滗去茶汁吃茶叶,皱眉说:“涩而无味,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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