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幼儿园学校周边40米内不准卖爆竹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即日起到7月16日,北京市质监局对地方标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在距离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40米之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这一北京市地方标准首次详细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的选址、存放等10大方面的要求,且多数为强制性规定。
对开设的爆竹零售网点,草案标准制定了其距离周边目标的最小允许距离,以保障安全。如养老院、医院周边至少20米不得开设;而中小学校、幼儿园,最小距离是40米。
同时,面积只有10到20平方米的小型网点,烟花爆竹的存放量限制在50箱。
以往很多零售点一般是自己牵根电线,装个简易灯泡,今后可能要禁止了。草案要求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均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型,光源选用荧光灯,不应使用白炽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