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取缔无证幼儿园
未来三年,孩子能不能在家门口入读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质的幼儿园?幼儿园的收费会不会降到合理的水平?日前,省政府公布了《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诸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一一有了答案。
推进“一区一园”建设
按照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园”的总体要求,将幼儿园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建设规划、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城区小区按照5000以上常住人口配套建设1所6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的目标,推进“一区一园”建设。
同时,各地要实现幼儿园布点网络化、广覆盖,方便幼儿就近入园。
三年后基本消除无证园
政府大力扶持各类幼儿园,目前的无证园怎么处理?该计划明确,未来三年,我省将建立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办园规范、质量较高、收费合理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无证办园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督促整改。对达不到准入条件、整改无效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到2013年,基本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此外,城区小学、乡镇中心学校禁止举办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其已经附设的幼儿园在2013年秋季开学前与上述学校脱钩,已经举办的学前班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停止招生。规范各类幼儿园命名、办班和招生,各类幼儿园招生不得与小学招生挂钩。幼儿园禁止使用幼儿教材,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将规范民办园收费标准
按照该行动计划,我省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按照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享受财政补贴、补偿的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未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同时,各类幼儿园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徐蒙蒙、庞语嫣、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