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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发展调研报告

时间:2022-08-07 15: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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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发展调研报告


  一、概述

  城关区位于兰州市中心,人口约为100万人。它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38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该区自XX年9月开始整体进入实验,至今已有两个月的时间。为了了解实验工作的进行状况,同时能予实验工作以一定的学术指导,我们在城关区开展了相关的调研工作。

  城关区是教育基础比较厚实的地区,各方面条件优越。经过上上下下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区的教育发展水平在兰州属于上乘。在这,不仅有一流的教学设施,一流的师资队伍,同时,教学质量也是一流的。在这里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作为西北地区一个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中心城市的实验区,与其它地方的实验区一样,担负着验证新课程标准及教材的适应性,同时作为基地向其他地区推进新课程的双重任务。

  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在全国11所师范大学设立的中心之一,其基本职能是为贯彻新课程理念,推动当地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提高中小学办学质量服务。我“中心”承担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西北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实验研究”的任务是在充分了解西北地区基础教育课程的实施现状的前提下,以项目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各地解决其在实验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课程改革提供咨询和学术支持。基于“中心”的职能和项目的要求,我们在西北地区分别选择了一些联系学校作为我们的实验基地和重点予以学术指导的点,以求以点代面,推进实验工作。城关区宁卧庄小学和兰州第43中学就是我们与城关教育局协商后共同在城关区选定的实验基地。根据项目任务的要求,相关研究工作已在这两所学校启动。

  本次调研所运用的方法是访谈、搜集有关材料,调查对象是城关区参加新课程实验的任课教师代表和各校校长。我们以座谈会的形式请教师代表和校长们畅谈新课程进学校后的感受,介绍自己的做法,诉说自己目前遇到的困难和苦恼。在座谈会上,我们也对有关问题做了解答。

  本次调研是在较短时间内进行的,其间得到了甘肃省教育厅基教处、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城关区教研室及耿家庄小学、宁卧庄小学的合作与支持。

  二、变化

  通过与近50位参加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和20余位小学校长的座谈,我们深刻地感受到随着新课程进入学校,学校生活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它所带来的冲击使人们感受到了希望。这些变化和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开始发生令人欣喜的变化。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由于教学观念、教学体制以及课程自身的原因,教师往往把自己的活动范围圈定在讲台上,三尺讲台就是教师的活动空间。受制于此,教师自身也就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置于“独尊”的位置上,教师在课堂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都是以此为基本准则展开的。于是,教师在课堂中的教学行为被严重地模式化,一切都变的“有板有眼”,课堂生活是千人一面。这样一来,教师无法把自己内心中的真情实感充分和自如地表现出来,教学中“表演”的色彩很浓,教师也无法充分顾及到每一位学生,更无法与学生实现平等的交流。而就学生来说,教师行为的模式化也致使他们的学习行为模式化,一切听命于教师的设计和规范,充满生气的教学活动被沦变为“套路化”般的机械性活动。多年来,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做出过许多努力,但多是浅尝辄止,无法触及到问题的本质。新课程进学校后,新的迹象开始出现,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正逐步地开始发生变化。在座谈中,教师和校长普遍反映,在新课程实验开始后,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再是隔绝的,他们之间也不象以往那样是为“表演”而捏在一起的。相反,现在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是自发和自主的,是在真实的教育情景中建构的。有教师说,现在上课如果还象以前一样教的话,课就没法教。这种不一样的重要表现就是教师为了能上好课而想了很多办法。中山路小学的一位数学教师为了能够活泼课堂气氛,创设探究式的学习氛围,想方设法设计出了一些师生互动的游戏活动,通过游戏来实现合作学习。红山根小学的一位教师,从改变学生的座位编排顺序入手,将以往“按部就班”的座位编排方式改为马鞍型,使师生间、生生间能够实现参与和分享,她也能够切实走到每一位学生面前进行有价值的指导。她说,在刚开始这样做时,学生们还不太适应,相互间常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因此,他们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向老师告左右邻座同学的状。但一段时间后,学生们告状的内容不再是相互间的纠纷,而是“老师,他刚才没发言”、“老师,他说的不对”。在不知不觉中,学生的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悄悄的、令人欣喜的变化。有一位教师说,由于班额大,无法把座位编排成马鞍型,她就因地制宜,把前后学生每四人分成一个小组进行参与式教学等等。通过这样一些努力,教师们普遍感到,现在的学生比以前学的活了,一个问题往往会涌出几种答案,学生的发展空间被大大拓展。

  2.教师对自身职业角色的认识发生了变化。教师对自身职业角色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与教师的专业成长是密切相关的,在新课程中,实现教师职业角色由“我教课”转向“课由我来教”的转变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长期以来,由于教育理念和课程观念的落后,加之历史的原因,教师多把自己的职业角色定位在努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百科全书式”的理想模型上,总是期望自己能成为博学者。如果一位教师在某个知识点上被学生问住了,他会感到十分难堪和内疚,以致把此上升到师德的高度去责问自己。教师在知识上自我高标准、严要求是值得尊重的。但是,也应当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知识信息的飞速增长,教师还以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作为职业目标的话,他将无法适应多变的时代和满足学生多方面需要。因此,在旧课程模式中,教师们普遍以无耐的心态来从事越来越难的教学工作,其创造性亦受到相当大的桎梏。有研究表明,在这种体制下,教师们在教研活动中,大部分时间关注的是解题技巧和策略,而对学生个性、情感、态度、价值观、审美能力的发展的关注则很少。新课程进学校后,教师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近三个月以来的实验工作,他们感到新课程的教学压力比以前大了。不过,这种压力并不是知识本身的,不同于过去的无耐,它更多地表露的是教师对挑战的态度,是涉及到教师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教师从观念、策略到具体的方式、方法都要发生变化。因此,有位教师说:“现在真知道什么叫教育了。”以往,教师对压力的感受总是来自于外力,它多是以规章制度、守则之类反映出来的,带有强制性。而现在的压力则更多地是源发于教师内在的专业成长需要,更多体现在教师本人已经意识到自身的职业角色正在发生变化,正由“教”转向“导”。教师们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验更加清晰地感受到新课程对教师产生的压力与其是说在知识或学历达标与否上,不如说是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上。在座谈中,有教师说,新课程更强调教师去指导学生,但由于以往的定势,有时候觉得无所适从。新课程刚开始实验,有这样的感受是正常的,或许还是值得首肯的,它表明教师的观念正在发生转变,正在发生我们所期望的变化,这是多年来我们试想学校中看到但又未能看到的。

  3.教师的教学研究活动从形式到内容都开始发生变化。教学研究是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方面,历来都受到重视。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以往的教师教研活动从形式到内容上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形式上看,以往的教学研究活动除了教师个人带有强烈的“师德”色彩的活动外,主要的活动形式就是各校自己组织的教研组活动,制度化色彩浓重。就内容而言,教研活动要么被理解是撰写与教师本人评聘职称、职务升迁有关的“理论文章”;要么就是探讨解题技巧与方法。这样一些做法固然发挥过一定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形式化色彩浓重。在以往的教学制度作用下,有些教研活动是按照某种既定工作计划“预定”好的,而这种“计划”往往被认为是值得首肯的,计划一旦制定好,就必须按部就班地实施。这在表面上看是有序和有步聚的,无可挑剔。但是,其中隐藏着很大的误区。学校中所发生的事件都能被纳入到计划中吗?学校中所发生的事件都是有“序”,有因果关系且能够被我按“序”来研究吗?显然,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以往的教学研究因此而多流于形式,不能完美地与实际的教学活动结合在一起,形式与内容脱节。二是问题意识不强。有些教学研究活动虽然也能有声有势地开展起来,但所研讨的课题与真实情景中进行的教学活动间联系不紧密,“两张皮”现象严重。例如,选择一大家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请专家学者做报告。报告本身也很精彩,但结果往往是听的时候热血沸腾,下来以后依旧如故。究其缘由,多是由于报告内容和实际问题的解决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可操作性低。三是功利目的过强。在现行的教师管理体制下,为了职称的评聘、职务的晋升等,所谓的教研活动被理解为就是写文章。于是,与本人实际的教学活动无关的“成果”便孕育而生。上述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教师教研活动中存在的积弊。然而,在调研中我们感到,随着新课程实验的推进,新的迹象开始教师教研活动中发生。

  首先,教研活动不再是象以前那样严格按某种“计划”亦步亦趋地展开,而是完全出自于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需要、自发地、有针对性地展开的。参加座谈会的教师和校长们普遍反映,新课程的综合性很强,如果象以前那样按某种“套路”、“样板”进行教学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能够适应教学需要,教师们在进行新课程教学时常常自发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而不是等着上面来安排。耿家庄小学一位数学教师讲,为了上好课,她们三位一年级实验班教师几乎在每讲新课前都要进行研讨,课后进行反思和总结,感到颇有收效。中山路小学则很重视参加实验班教学工作的教师的集体备课,把教研作为自发和经常性的活动。

  其次,教学研究活动的内容不再是简单地学习某种理论或阅读书刊,而是紧密地与新课程实验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结合,教师们以“自己的问题自己的解决”的心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同时,主动把自己的问题摆出来,请别人为自己提供帮助,自己也为别人提供帮助。自新课程实验开始后,城关区参加实验工作的学校和教师在不同范围召开过多次研讨会、座谈会,全部话题都是围绕新课程实验及推进展开的,教师们普遍反映,参加这样的活动很受益,他们身边发生的、与他们有密切关系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个得到解决,真切地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再次,教师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的自觉性高,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成为教师的主动行为。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验工作,参加实验的教师已逐步感到主动进行教学研究的重要性,进行教学研究成为他自觉自愿的行为,教学研究对教师来说也不再是“教学+研究”式的,而是与教学活动本身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教学与研究不再是“两张皮”。西北新村小学一位女教师,自参加新课程实验后,每次上完课,总要把自己的所感所思记录下来。翻开她的“教学小记”,既有对某个问题的困惑,也有成功的喜悦,更有她自己的感悟。象这位老师的教学研究如果能持续不断地进行和积累下去,其价值就是不一篇或几篇“应景”式文章能相比的。

  教研活动是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的重要展现形式,也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达到的基本目标之一。对于教师的专业成长来说,科学、合理、恰当的教研活动是必由之路。然而,由于以往无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把教学研究这样一种专业化的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或其它领域的科研活动等量齐观,简单地以论文的数量或刊物的等级作为评价标准,致使教研活动失去了其本身的特性,不能真正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也不能切实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新课题进学校后,我们看到,教学研究活动正逐步成为教师自觉自愿,且受益匪浅的活动,新课程为教师思考、探索和发展其专业素养提供了宽广的可研究和发挥的空间,其所关注和解决的就是教师自身所遇到的、真真切切的,也是他感兴趣、有助于他的专业发展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教师在发展,学生在发展,学校也在发展。

  4.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的积极性高,认识到位。多年来,名目繁多的教育,教学改革时不时地涌入学校,各种尝试和努力层出不穷。但以往的各种类型的实验和改革都没有象此次课程改革一样深刻和全面,没有象此次课程改革的涉及面那样广。对长期束缚于传统教育体制下的中小学来讲,要加入到新课程实验的行列中去是需要有一定的勇气和胆识的,城关区教育局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在甘肃申报课程改革实验区时,原本未把城关区列入其中。尽管城关区基础教育的发展优势明显,各项统计指标在兰州,乃至在全省也名列前茅,但该区教育局的领导还是具有前瞻性地认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大势所趋,早进入实验比晚进入实验好,会处于更主动的位置。如果此次未能进入到实验区,待课程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来时,就不得不放弃现在所谓的“优势”而向早走一步的地区学习,其境况事实上表明自己已经落后了。因此,该区教育局局长亲自到有关部门争取,使城关区成为全国38个实验区之一,为继续保持优势、获得更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开始后,该局主管领导除了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活动外,还经常到学校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座谈会上,城关区教育局领导说,城关区曾经涌现出了以谢瑞*[1]同志为代表的一代名师,但目前似乎是青黄不接。他希望通过课程改革实验,能够培养出一批专家型教师。这表明,城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此次课程改革的认识是深刻和到位的。

  4.重视课程改革的社会动员工作。新课程改革实际上是学校文化重建,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特别是能否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与课程改革有重要影响。新课程实验开始后,各实验学校普遍重视社会动员工作,以召开家长会、给家长的于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新课程,扩大课程改革的社会影响。有的学校为了使家长亲自感受新课程,以公开课的形式请家长来学校观摩。通过多种努力,有关调查表明,家长们对新课程实验是理解和支持的,普遍反映孩子们的兴趣广泛了,学的比以前活了。

  在两个月的时间,课程改革在城关区实验区能发生以上一些变化是令人欣喜的,使人对新课程充满了希望。

  三、存在的问题

  在考察中,我们也看到在新课程新实验中,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1.对新课程中的认识还有待于一步深化。形成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课程理念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前提,而学生发展的内容又是丰富多彩的,不是知识所能包容得了的。但长期以来,教师们在教学活动中把自己的职业角色定位在某一门课程的教学上,而该课程的载体又是教科书,结果,教师的任务就是原原本本地把教科书的内容传授给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他要倾力解决的是解题技巧与方法,日常的教学研究也多围绕此而展开。在这样一种观念钳制下,学生的发展与知识的拥有量是等价的,至于学生的情感、个性、审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则极少被关注。而新课程强调的是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统一,较之于以往的课程理念,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飞跃。由于两者间存在着较大差距,教师要在较短时间里缩小,甚至消除这种差距是不现实的,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例如,在座谈中,相当一部分教师所提出的问题或感到棘手的是教科书中的问题,也有一部分是关于教学技巧和方法问题,有位教师问:“现在的阅读课文怎么教?要不要分析?”我们发现,对教科书发问的教师占大多数,而能对《标准》发问的几乎没有。由于其视野中的问题是在教科书层面而不是在课程层面,阻碍了其去思考所教课程与学生发展间的内在关联,淡没了教科书的内在价值而一味关注教科书的外在价值,学科本位意识还很强烈。又如,随着实验工作的逐步推开,教师们普遍感到了压力。对此,有些教师提出的解决问题策略是“能不能给我们上几节示范课?”还有些教师对自己缺乏信心,寻找“标准”和“套路”的意识强烈,经常忐忑不安地问:“我这样教对不对?”

  诸如此类问题的提出固然与新课程实验推开不久有关,但它也表明新课程基本理念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新课程基本理念是不断地发展着的,是支撑新课程的重要条件。如果缺乏对它的深刻认识,推进新课程将是一项困难的工作。

  2.对教科书的认识不正确。对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来说,教科书是很重要的资源,对它的认识和使用与课程目标的达成是密切相关的,但它决不是学校教育的全部。在以往的教育活动中,教科书的地位被人为地拔高到独尊的位置,成为教学活动的“圣经”。这种做法使丰富的课程资源被淡没,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而亦使学生的发展受限,教师的专业能力无从成长。新课程则要改变这种状况,为此,必须提升课程资源的地位,降低对教科书的依赖。但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唯教科书是从的现象还很严重,有些教师受传统课程观念影响,在教学中还是依照教科书的逻辑行进,不敢越雷池半步。因此,有位教师抱怨说:“现在教科书编的很好,活动很多,学生们兴致很高。但经常出现教学计划无法完成的现象。”活动与计划间的矛盾说明教师还不能依据学生的实际和特点灵活、及时地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按部就班地进行教学活动的意识还很强烈。在这种情形下,教师无法充分展开自己的专业能力,只能在教科书的有限范围内施展自己的才华,发展是有限的。

  教科书是课题的重要载体,但它决不是的课程资源。对于学生来说,能够促进其发展的课程资源是多种多样和丰富多彩的,漠视这一点是不恰当的;而且,学生要获得全面发展,也有赖于多方面条件和力量的支持。就此而论,教科书的价值十分有限。在新课程实验中不认识到这一点是不妥的。

  3.科学评价观的缺乏和对评价的忧虑。课程评价是关涉新课程实验成功与否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有重要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实验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予课程评价以极大的关注,迫切希望在课程评价方面能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在座谈中,很多校长和教师都谈论到评价问题。在新课程实验中,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是建构一套合理、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但由于受传统评价观的制约,有些校长和教师在对评价的理解上还带有显著的急功近利色彩,考虑问题还是从“比较”出发,没有充分看到评价的发展功能,关注的是评价的甄别、“比较”功能。例如,当我们讲到九年一贯制课程体系要求评价也必须着眼于学生长期发展,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考试、评价时,许多校长认为太理想,与现实情形不符。她们现在需要的和所希望的就是能回答“现在怎么办”的东西。这个例子反映实验区的校长和教师们对评价的忧虑:如果不知道如何评价,我怎么教?由于实验的评价工作相对滞后,使校长和教师似乎有点不知所措,情急之下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从过去寻找参考座标。

  课程评价对于课程实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一个带有极大难度和挑战性的问题。以往,课程评价多是自上而下的,给予式的,而新课程实验则不是这样,它更强调自上而下,强调第一线的校长和教师们的首创精神。而且,站在鼓励特色,促进优势的角度,课程评价更应该是各地、各校自己摸索,走自己的路,如果还一味“等、靠、要”,必然会拖实验工作的后腿。

  4.综合类项目的实验工作滞后。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是其中极具特色的部分,也是在《纲要》和课题计划中规定了、有确定的课时比例的部分。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城关区在这方面的工作相对比较滞后。在座谈中,校长和教师们所谈论的全部是有关教科书、教学方法、教辅材料及其实验,而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等方面的工作在实验区几乎未启动。该区教育局一位参加过高级研修班的同志对此感到忧心冲冲,担忧地说:“如果不开展这方面的实验,优势和特色是看不到的。”

  新一轮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新的课程结构亦是一个有机整体。如果实验工作能够整体推进,各部分之间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特别是对综合类项目来说,更是新一轮课程改革中有特色的部分,更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如果这方面的工作一再滞后,必将影响到地方课程资源的开发,教师专业能力的成长和特色学校的建立。

  四、原因分析

  城关区实验工作出现以上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传统的观念及以往的成就束缚了头脑。实验工作刚开始二个多月,想要一下子肃清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城关区是一个教育基础比较好的实验区,位于省会城市的中心,教学条件,设备先进,师资力量强,因此,很容易把以往的一些在其看来“好”的做法或观念继续用于课程改革实验。应当说,以往的做法和观念中有能够继续发扬光大的部分,但也有与新课程相抵触的部分。但由于以往的基础和成绩,很容易把历史当作包袱,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例如,在传统课程中,教师对教材的理解达到“懂、透、化”是值得赞赏的,教师们也在这方面投入了很大心血,摸索出了一些“好路子”。在座谈中,当教师们提到新教材时,以往的思路和观念又浮现出来,不由自主的以某种“套路”来思考问题,结果束缚了手脚。因此,她们对《课程标准》的关注根本赶不上对教科书关注,熟悉和理解程度亦是如此。

  以往的经验和成就很重要,是财富,但不能当做包袱,更不能作为今天立论的依据。以批判的目光看待以往的经验和成就之于今天的实验工作是很重要的,且是科学的思想方法。

  2.前期培训工作还不够。自确定为课程改革实验区后,该区就很重视教师及校长的培训工作,先后派人参加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课程研究发展中心组织的多种研修班、培训班,讨论会等,也派20多名介入实验工作的教师参加由西北师大课程中心组织的研讨会,此外,有关出版社也派员到实验区进行了教科书使用前培训。上述这些培训工作对于转变教师的课程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上述培训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培训的面有限。能到北京或西北师大课程中心接受培训的只能是少数教师,对大多数教师来说是无缘接受这种培训的。城关区全区教师3000多人,但直接参加新课程实验一级培训的教师约400多人。由于培训面的原因,使相当一部人教师能够接受到的培训有限,效果受到影响;其二,培训方式单调。在面向全区教师的培训活动中,多为演讲式、报告式。虽然也使用了参与式培训方式,但由于该方式费时长,难度大,因而使用的面有限。演讲式,报告式的培训往往很难使听众投入其中,既便演讲者,报告者的报告水平很高,但要转化到听众的教学行为上却是很困难的。其三,培训内容难以切合每一位教师的实际需要。由于时间等原因,培训内容多是依据多数人的需要来组织和安排的,而教师的实际水平和理解能力参差不齐,致使培训内容与每一位教师的实际需要间存在着相当距离。此外,城关区实验区的前期培训工作亦存在着重教科书分析培训而轻通识培训的现象。

  3.对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理解还停在狭义的“课程”上,新的学校文化有待于重建。从质的意义上说,新一轮课程改革是学校文化的重建,它涉及到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一部分教师和校长还是从学科或教科书的更替的角度来理解课程改革,还仅仅是在课堂的意义上来看待课程改革,对课程改革的内涵把握过窄,从而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和行为。正是由于对课程概念理解的偏差,部分校长和教师仅仅把自己的目光盯在课堂和教科书上,不能关注课堂和教科书以外的事物,不能从学校文化重建的角度来看待课程改革。例如,教师们和校长们在谈论课程改革时,多是谈论教科书,谈论课堂生活,能够谈论在此之外事物的很少。

  除以几点原因之外,诸如校长和教师的“实验”意识不强,在实验区“双轨制”并存等亦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本着“先立后破”的原则,新一轮课程改革是从实验入手逐步推开的。而实验就意味着《课程标准》、教科书乃至某些规章制度等存在着不确定、不完善、不全面之处,对此,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但有部分校长和教师的“实验”意识不强,对自己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排头兵”的角色认识不够,通过实验去找《课程标准》、教科书乃至某些规章制度中存在问题的观念不强,不由自主地把它们当作自己工作的既定前,从而不由自主地又回到老路上。

  课程改革实验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但由于实验工作刚开始不久,在实验区还存在着“又轨制”、以往的“惯例”、“规定”、“模式”、经验等对实验的页面影响和干扰作用还很大,使实验工作受到影响。

  五、建议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看到了新课程实验在城关区带来的新气象,但也发现了其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实验工作,我们建议城关区实验区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届时,西北师大课程中心在学术上将予以更多的指导。

  1.切实重视的加强综合类项目的指导。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极富特色的部分,其地位与作用在构建新的,科学的课程结构,实现课程目标中是无以取代的。为了能深化课程改革,城关区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建议城关区实验区能够应项目的方式确定若干所学校,相应地开展相关实验,特别是要鼓励那些原先在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方面有建树,办学有一定特色,校长和教师有积极性的学校积极承担综合类项目的实验。此外,为了保证综合类项目实验的正常展开,在这方面应有一定的专项经费。复次,要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学术指导。应当看到,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上,城关区并不是从零开始的。过去的兴趣小组、校运会、科技日、每周的升国旗仪式、大扫除等是我们所熟悉的,它们都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雏形,只不过我们没有把它“串”起来、形成系列,随意性很强。而对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来说,它是纳入到课程计划的。它虽然没有大纲、教科书,也无固定的形式,但目的是十分明确的,直接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形式上,它是灵活和多样的。例如,它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在方式上,它要列入到课程表中,且有专人来组织;因而,随意性被大大降低。此外,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需要提供相应的《课程方案》,陈述自己承担本课程的设想和理念。对此,我们又会觉得陌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遵守以下原则。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要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或问题。

  2.进一步加强《纲要》的学习,深刻领会各《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经国务院批准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和领会《纲要》与课程改革实验及推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课程标准》是学校课程要达到的国家要求,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具体实施尺度。为了能更好地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加强对《纲要》的学习,深入理解《课程标准》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课题。根据前一段工作的经验,在今后,除了在各类教师培训、进修中把《纲要》和《课程标准》作为主要内容外,关键在形式上要进行创新,要充分结合在职教师的实际需要选择培训方式,诸如宣讲、演讲、自学、讨论、参观、观摩等都可因人、因事、因时而异加以选择使用。为了提高培训学习效果,要制订出比较详尽的培训计划安排。

  3.积极开展校本教师培训。高素质的教师是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关键。按照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工作布暑,在今后几年内,课程改革实验将以较快速度在全国推广开来,教师培训将是一项很重要、但亦是很繁重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下,一味依靠外部力量来进行教师培训是有难度的。因此,应当在教师培训方式有所创新。校本教师培训是立足于教师实际,面对实际教育问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旨趣的师训方式。必须认识到,教育中的问题是不断生成的。真实的教育现象和问题决不是事先“预设”的,而只能是在教育活动的进行中生成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情境性和偶然性。对此用模式化、系统化或理论化的方式来认识和处理是无用的,只有突出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才可能触及问题的本质。依据新一轮课程改革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教学体制的基础理念,建议城关区实验区在以往教研活动的基础上,普遍推行校本教师培训,以求取得“三”赢:问题得以解决,教师得以成长,学生得以发展。校本教师培训的特别强调使教师在实践中通过行动与研究的结合,创造性地运用教育理论解决教育实践情境中的具体问题,提高专业水平。也就是说,校本教师培训是围绕在教育活动的进行中不断生成的问题展开和实施的。在这层意义上,“问题意识”之于校本教师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活动和课堂情境中,能够不断捕捉问题和观察现象,并将一个个的具体问题、现象或案例上升到理性高度去琢磨、思考。

  如何进行校本教师培训工作呢?第一,必须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校本教师培训是围绕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展开的,这是它区别与一般意义上的培训活动的关键。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要求在开展校本教师培训时,每一所开展校本教师培训的学校都必须具有十分明晰的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核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自己的教育哲学,并能以此来指导本校的各方面工作。学生发展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既没有统一的模式,也不存在标准化的尺度,每一所学校都可以依据自身的条件来阐述它,并实践它。只有如此,才能使全体教师具有明确的专业成长目标,从而有利于形成教育合力,也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如果缺乏这一点,校本教师培训就很有可能因失去“校本”而夭折。第二,必须建立民主开放的管理体制。对培训工作来说,教师的参与是极其重要的,甚至与培训工作的成败有决定性作用,民主、和谐、融合的氛围是其生长的基础,它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能够积极主动地置身于其中。在此,每一位教师都扮演着双重角色:他既是培训者,又是受训者;既是“自我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在这种情形下,学校的组织结构应有利于每一个成员的相互沟通和交流,特别是对校长而言,他更应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够不断带领本校教师勇于探索和创新,具有良好的人格特征和独特的管理风格。这样,才能是目标明确,积极性高,校本教师培训才能落到实处。第三,必须认识到教育中的问题是不断生成的。真实的教育现象和问题决不是事先“预设”的,而只能是在教育活动的进行中生成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情境性和偶然性。对此用模式化、系统化或理论化的方式来认识和处理是无用的,只有突出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才可能触及问题的本质。校本教师培训的特别强调使教师在实践中通过行动与研究的结合,创造性地运用教育理论解决教育实践情境中的具体问题,提高专业水平。也就是说,校本教师培训是围绕在教育活动的进行中不断生成的问题展开和实施的。在这层意义上,“问题意识”之于校本教师培训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活动和课堂情境中,能够不断捕捉问题和观察现象,并将一个个的具体问题、现象或案例上升到理性高度去琢磨、思考。第四,必须培养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心脏”,是为学生发展设计的“跑道”。随着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建立,教师在课程活动中的作用将主要表现在课程开发上,课程开发能力将是教师最重要的专业能力之一。这是教师专业能力的具体体现。然而,长期以来,教师的角色总是被定位在忠实地执行既定的课程上,其自身在课程设计、开发、实施及评价等环节中几乎都是被动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转换,教师在课程中的作用不再被囿于忠实地执行既定的课程上,他自身就是最重要的课程资源。教师的角色不再是把别人编制好的课程(哪怕这种课程是多么地完美),按照某种设计好的套路和方式机械地传递给学生。他本人就是课程的设计师、课程实施的工程师、课程的评价师,他在课程活动中的能动作用是无以低估的。在校本教师培训中,应不断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其课程开发能力和相关技术,使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获得专业成长。

  4.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关经验,确保和加大课程改革的投入。在课程改革实验中,广大教师有极高的热情,在其中也努力展现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了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这些有益的经验,应及时总结和推广。因此,应在已有的《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创建更多的、有利于相互交流的平台,同时,应增加交流次数,使交流逐步成为校本教师培训的有效方式之一。此外,要确保和加大课程改革的投入。尽管城关区地方财力有限,但为了保证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的正常推进,地方政府应责无旁贷地为其创造条件,保驾护航。为此,应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并确保其用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

  5.重视并开展综合类项目的实验工作。新一轮课程改革是整体推进的,是以课程为着眼点,涉及基础教育诸多方面的改革。城关区实验区教育基础和条件相对是比较优越的,在策略上应当重视综合类项目的实验。在这个方面要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强化专家指导,力争有所突破。

  6.树立教师的“实验”意识。城关区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8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它的任务不仅仅是完好地执行有关课程改革的方针、政策,更重要的是,它所担负的还有“实验”的任务,要为课程改革的推进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并对《课程标准》(试行)进行验证,为今后的修改作好准备。因此,应当树立教师的“实验”意识,知道他现在的工作重心是“实验”。还有,为了使教师顺利地开展实验,应当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他们得以想以前之不敢想,做以前之不敢做。要看到,对实验工作来说,教师的参与是极其重要的,甚至与实验工作的成败有决定性作用,民主、和谐、融合的氛围是新课程生长的基础,它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能够积极主动地置身于其中。在此,每一位教师都扮演着双重角色:他既是实验者、研究者,又是课程改革的实施者;既是“自我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在这种情形下,学校的组织结构应有利于每一个成员的相互沟通和交流,特别是对校长而言,他更应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够不断带领本校教师勇于探索和创新,具有良好的人格特征和独特的管理风格。这样,才能是目标明确,积极性高,实验才能取得成效。

2、提升自主创新实力调研报告


  市委宣传部等同志承担的“xx”发展省市协作研究专项计划“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对社会管理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市把社会管理创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开展“领导大接访、部门大下访、矛盾大调处”三大活动,“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双排查”,举行信访维稳联席会议等;二是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措施,市县乡村定期开展排查梳理活动,组织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搭建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加强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五”村(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强化村(社区)“两室一办”建设,全面落实治安中心户长制度,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通过上述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近几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实现了进京集访、进京非访、进京重复访三个“零登记”,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犯罪率有效降低,公众安全感提高。

  市社会管理创新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和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是三方面问题: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理念落后。少数干部思想认识滞后,认为管理就是“官”管“民”,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忽视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仍较普遍,少数部门单位制订出台措施,重点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较少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多于“让民作主”,由此出现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求不符的“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二是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僵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对工作就业、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业园区、城中村、拆迁安置区规模不断增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但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没有建立,基层基础管理薄弱,出现许多管不住、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三是社会管理创新手段陈旧。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少数干部不懂信息技术,不知科学管理,不善做群众工作,不会处置矛盾,满足于用老经验、老办法应付问题,遇事想当然,导致问题越来越多,矛盾越积越大。

  社会管理创新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树立正确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树立正确的理念,用正确的理念引领、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本管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有序、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心情自由舒畅,自觉去维护社会的稳定。要破除“官”管“民”陈旧观念,确保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不能单纯把人民群众看成是管理的对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制订出台措施,不是只考虑如何有利于管控,而是着重考虑如何提高服务效能、维护群众权益、多“让民作主”,少出现“为民作主”、“替民作主”、“强制型管理”、“高压型管理”等明显落后于时代的陈旧做法。

  2.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只有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方向清、任务明,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要限度激发社会活力,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着眼于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而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不计一切后果来维持社会稳定,更不是要把人管死,把社会管成一潭死水。明确了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我们在出台措施、开展实际工作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步入和谐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

  3.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与手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要健全、完善、规范相关法规和制度,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良法善治、真诚服务,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发展。要突出抓好人的服务与管理,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区(村)服务,强化居(村)民自治,营造宽容关爱的社会环境,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要管理好网络虚拟社会,主动善用网络、唱响主旋律,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使网络虚拟社会沿着理智、建设性的轨道发展。要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服务和推动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发展。

  4.创新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方式。妥然处理矛盾纠纷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主要工作,要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社会公平正义观念和法律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到息诉止争,化解矛盾,努力防止因矛盾激化引起各类事件,限度地化解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从源头上消除引起上访的因素,切实做到“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下大气力解决上访老户问题,对于多年、多次申诉的上访老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属申诉有理的,要坚决依法解决,不能再拖;确属无理申诉的,要依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息访工作。

3、科技创新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年监督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汇报。为做好审议工作,我委在有关领导带领下,做了大量前期工作。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贯一带领我委,赴市科技局和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和金鹰服饰、映鸿精瓷、农友集团、定园机械、美国西提种植公司等企业调研。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熙雍又率我委和市人大财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赴株洲、郴州、衡阳三市考察科技投入情况。9月15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绍业就我市推进科技创新的情况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科技部门和相关企业以“科技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创新型娄底建设,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客观地说,离年初的目标和兄弟市州的工作水准仍有差距。现综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客观评价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成绩

  总的说来,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务实、成效明显,主要表现为:

  1、以加大投入为保障,创新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各级领导的“第一生产力”意识不断强化,层层建立了“一把手”抓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科技工作汇报,四大家领导不仅亲自研究和部署科技创新工作,而且多次进大学、入企业、赴沿海,为企业找项目,为项目找资金,竭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创新型娄底的决定》、《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加大财政投入,2008年全市科技事业财政投入3376万元,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四是深入开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2、以产学研结合为中心,科技经济逐步对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产学研结合管理科,设立了专项引导资金。市、县两级政府都加大了对科技工作者和科技项目的奖励力度,如今年市委、政府便对2名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重奖20万元。全市新增“中南大学映鸿科技新材料产学研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基地8个,研究开发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75项,一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市校对接,高校、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结合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3、以项目建设为突破,产业竞争力得到提升。通过建立和完善项目评估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全市科技系统抓大项目、争取项目、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今年我市共申报项目71项,其中29项列入了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全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家。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85.2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1.7%,实现增加值12.14亿元。

  4、以“五大工程”为载体,科技创新年活动稳步推进。自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将2009年确定为“科技创新年”以来,市政府确定了“以新兴产业培育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手段,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创新项目种子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传统产业提升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工程)”的主攻方向,全市共完成省级以上科技、技改项目70余项,科技投入1.3亿元、技改投资36亿元,新增企业技术研发机构12个,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企业21家,并建立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农村科技合作组织覆盖面达到45%。

  5、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为重点,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我市自2007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申请专利1665件、专利授权627件。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9件,培育5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今年9月,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考核验收。同时,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加快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妥善处置了在涟源、双峰发生的3次有感地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充分正视存在的几个问题

  在肯定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必须实事求是地指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科技引领意识不浓。尽管“科教兴国”战略已经提出很久,但客观地说,部分领导对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仍然认识不足,总认为投资搞创新远没有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见效快,因而对科技工作持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应付式态度。从企业来说,也存在目光短浅、忽视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主体作用发挥较差的问题,以科技创新求发展的意识不强、信心不足。据统计,在全市591家规模以上企业中,安排了研发经费的仅107家,占18%。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只有0.49%,远低于3%的规定要求。

  2、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尽管近年来市本级财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大幅增长,但570万元的总量仍然较少,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压缩科技专项经费20%后,更加无法满足科技创新工作需要。县市情况也不容乐观。以今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的冷水江市为例,研发经费只达到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2%,远低于先进县市1.1%的标准。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也至今没有确定,而全省90%以上市州设立了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由于各种因素,在有限资金的使用上还存在撒“胡椒面”问题,使用效益不是很高。同时,我市的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中小企业因无足够的融资担保难以从银行贷款,制约了企业的科技投入。

  3、人才紧缺是“短板”。如果把我地科技创新比作一个木桶的话,那么研发人才就是这个木桶上的“短板”。此次调研揭示了一个令人心寒的数据:我市每万人中科技活动人员只有5.4人,只有长株潭平均数的9.5%;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只有2.21%,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存在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无力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科技部门专技人员的比例也很低。如冷水江市科技局干部职工22人,但包括班子成员在内,专技人员只有6人,占27%。其他县市更差,有的连地震监测设备都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同时,娄底市域内的大学以文科类教育为主,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与地方经济契合度低。

  4、创新平台建设滞后。在“3+5”城市群中,只有娄底既无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更无高新技术开发区,仅有一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在这个仅有的基地里,没有规划科技企业研发、培育机构,入驻的企业全部靠招商引资,产学研一体化难以起步,园区发展缺乏科技支撑。从微观层面来说,部分企事业单位认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创新,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此不够重视。科技创新大厦、地震台等科技平台规划多年,但因缺乏资金至今没有建起来。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形势也很严峻,我市现有35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15家过了有效期,需重新认定。总之,我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滞后,产学研结合层次不高,市域性创新能力尚未形成,对外依存度很高。

  5、传统产业缺乏科技支撑。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煤炭、化工、农业等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但长期以来,科技附加值不高、傻大黑粗、“三高一低”现象仍然突出。以农业为例。农业是我市的基础产业。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农业产业化虽有较大发展,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科技支撑,在产业链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仍然没有大的突破。农业科研体制陈旧,研究方法、检测手段落后,成果产出率和转化率都较低。在“吃饭财政”的背景下,市、县两级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很有限,而且这点经费也常常“农转非”被挪作他用。农村技术信息网络不够健全,实用新技术入户率低,农业机械应用仍不广泛,“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正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龙头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弱,产品更新换代慢,真正在全省和全国叫得响、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农产品品牌很少。

  三、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几点建议

  如果仅是自己和自己比,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确进步很大;但如果和兄弟市州横向比,我市已经落后一大截,急需奋起直追。可以这么说,在当前和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科技创新工作必将是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高的认识、更有力的措施来布局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娄底腾飞插上强劲的翅膀,为湖南的工业心脏增添澎湃的动力。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新意识。科技的本质是创新。创新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与功能,在宏观方面,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古往今来,没有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是在创新中前进,并因停止创新的脚步而落后挨打;在微观层面,创新是一个地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根本,有创新,则生存,则发展;无创新,则衰退,则消亡。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念,认真实施“建设创新型娄底”战略,将科技创新喊在口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效果上。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切实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大政策扶持,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督查考核,确保科技创新工作落实到位。抓科技创新,必须有科学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既看总量,也看质量,既注重考核,也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以此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企校对接、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的科技创新协调运转机制;要利用优势和资源,全面建立与省级厅局的科技会商机制;要创造条件共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平台,完善产学研结合创新的长效机制;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和创新激励引导机制,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多出成果,出大成果。

  3、加大科技投入,科学使用资金。在当前金融危机刚刚见底和扩大内需的背景下,我市财政收入减少,而刚性支出增多,收支矛盾很大。但越是如此,我们越要保证科技投入这个重点支出,因为这是应对金融危机、落实中央“调结构,上水平”方针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建议市、县政府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比例达到1%以上,并逐年有所增长,缩小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要引导社会及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的融资投入,探索建立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要借助厅市会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科学安排和使用有限的研发经费,突出产学研结合重点,突出产业龙头,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防止撒“胡椒面”。

  4、打造引才“洼地”,用好用活人才。政以才兴,国以才治;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娄底要打造“三基地一中心一枢纽”,离不开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强力支撑。要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需,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更宽广的胸怀、更宏大的气魄,通“入口”,畅“渠道”,建造一个有利于广泛吸纳各类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洼地”。要在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同时,也欢迎二流、三流人才,避免不顾娄底实际的“贪大求洋”。要坚持引进人才与开发本土人才有机结合,既重视外来人才,善借“他山之石”促进地方发展;也注重本地“芳草”,用好身边人才,防止“招来女婿,气走儿郎”、“引进一个,流失一批”。要加强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本地急需的人才。要为科技人才提供良好平台,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政治和经济待遇,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要逐步优化科技干部队伍,培养好、使用好现有干部职工,促进合理流动,盘活人才“存量”。

  5、突出企业主体,引导企业创新。娄底要加速赶超,自主创新是关键,企业是主体。要尽快出台《专利资助办法》,《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形成比较完善的激励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投入,增强创新动力。要引导企业坚持走自主开发与重点引进核心专利技术相结合的创新之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自主创新,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和专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要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继续抓好“五大工程”、“九大活动”,为企业搭建好产学研对接平台。要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调节、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逐步建立各种形式、各种产权的创新服务平台、技术合作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对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平台的,政府予以奖励。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6、依托现代科技,提升传统产业。在积极培育新兴产业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传统产业。因为前者不是一蹴而就,而后者则现实可为。要以信息化为目标,以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效益提升为重点,加快对钢铁、有色冶炼、建材、煤炭、化工等传统产业企业的技术改造。特别要立足娄底是农业大市的实际,防止重工轻农倾向,切实做到两眼向“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要改革农业科研体制,逐步形成一个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农业科研体系;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稳定、培养和支持一支精干的农业科技队伍;要借助城乡统筹发展机遇,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合作社、科技特派员、农机普及、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促进科技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要在现有优质米、楠竹、生猪及草食动物、中药材和果蔬等五大主导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促进规模化经营,培育发展新的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项目,打造全国性品牌。要组建农业高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农产品项目精深开发研究,延伸产业链,强化科技项目支撑,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综合效益。

4、科技创新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全州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激发科技创新动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常委会组成以王燕铭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从3月下旬开始,深入到延吉、珲春、敦化等县市(其他县市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协助调研)以及延边大学进行工作调研,通过实地察看科技项目、产业园区,召开座谈会、调阅相关资料、听取各级政府和高校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全州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有了初步掌握。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将科技创新列为全州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州委州政府近年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州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绿色转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科技政策措施,并通过召开全州科技创新大会,举办科技创新成果展、创新创业大赛,落实奖励政策等,在全社会营造“人才优先、企业优先、科技优先”的良好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二是科技投入稳中向好。过去五年,全州共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826项,获得立项430项,落实资金16460万元;争取项目38项,落实研发资金2939万元;争取省级项目258项,落实资金11731万元;安排州本级项目134项,落实资金1790万元。过去五年,珲春市政府为企业重大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投入资金2409万元;敦化市争取2.8亿元对医药、食品、机械制造、林产等重点科技项目予以支持。三是科技队伍进一步壮大。州和县市政府通过引导企业与域外高校对接,创设交流平台,开展培训等方式,积极汇聚科技人才。目前,全州科技活动人员6156人,其中国务院特贴50人,吉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人才65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40人,科技人才总量居全省第三位。

  (二)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全州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家,农业科技园1家,孵化器2家,省级孵化器2家,众创空间1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延边大学科技园进入省级大学科技园区,敦化市省级医药高新区进入审批阶段。延吉高新区和延边大学2个双创基地在孵企业达35户,延边大学共获批“长白山湿地与生态”“妇科肿瘤生物学”“长白山生物资源与功能分子”“肉牛科学与产业技术”等14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师生创办科技企业达到18家。州政府与延边大学共建医药健康产业研发中心,组建延边医药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首批72户会员单位加盟协同创新。

  (三)科技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州政府先后与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大学、延边大学、韩国科技情报研究院、俄罗斯科学院分院等多所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签署全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组织校企校地合约项目10余项,与中科院签约合作项目达到6个。其中,“紫杉醇深度开发”广谱抗癌新药、“珲春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科研项目得到推进。加强对韩、对俄等周边国家的技术交流,成功举办5届长吉图区域中韩技术转移大会。积极推进同黑龙江、新疆等地方的国内合作,并与宁波达成长期科技合作关系。图们江区域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成为科技合作基地,中韩食品科技与技术、中韩动物科技创新、图们江区域科技信息数据加工、朝医药科技创新等列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科技创新驱动作用不断提高。目前,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家,2016年实现生产总值35.52亿元,净利润4.67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45.55亿元,占到同期规上工业增加值9.6%。过去五年,全州获省科技奖项57项,敖东药业专利获“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华康药业专利获“第二十二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血栓心脉宁标准化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全州专利申请量达2479件,其中发明专利749件,年度申请量与授权量均居全省第三位。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全州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发展,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一)政府服务科技创新不到位。一是服务科技创新政府机构偏弱。调研中发现,仅延吉市单设科技局,有的县市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仅有几名干部,有的科技干部对本区域情况掌握不清不透。二是服务科技企业措施单调。有的县市科技部门仅是“二传手”,对科技服务多停留在传达文件和项目申报、争取资金上,针对企业的市场调研、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研究不深、介入不上。三是政府对科技创新引导作用不够。过去五年,全州财政科技支出平均水平仅占GDP的0.24%左右,远低于全国的2.15%水平。州本级财政科技三项经费每年仅200万元,县市科技三项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仅有珲春市,多数县市政府对科技引导资金投入不能实现常态化,难以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二)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不突出。我州科技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比较薄弱。目前,全州仅有20户企业设有科研机构,自主组织科技项目攻关的企业仅有几户。大多中小微企业缺乏长远发展战略眼光,既缺少自主创新技术储备主动意识,又无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项目对接,多数企业现有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

  (三)科技创新人才匮乏。州内企业的研发和技术人员在享受职称待遇、福利待遇、个人发展空间等方面都非常滞后,对高层次研发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全州高校毕业生回归率仅在12%左右。近年来,我州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但是引进人才大多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缺少企业所需的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科技人才普遍呈现服务年限短、流动性大问题,一线科技人员数量逐年递减,培育本土领军创新人才日趋困难。

  (四)科技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多数县市研发平台入驻项目小而散,科技项目成长后向域外流失严重。延边国家农业科技园2013年获批,驻园科技企业边成长边流失问题突出。延吉高新技术开发区2010年被列入高新区,目前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仅有3户。依托区内中小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中小科技企业成长缓慢。

  (五)社会协同创新体系不健全。高校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相脱节,过去五年延边大学在自然领域学术成果达7600多篇,落实到科研项目的仅有380项。科研成果就地转化不足问题突出,实施转化的218项成果转化效益仅3455万元。尽管延边大学在动植物资源、基因、民族医药学等方面有很多的研究,但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环节缺少资金支持和企业对接,致使很多项目在搁置中丧失转化机遇。此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间缺少稳定成熟的科技创新风险分担和成果共享机制,州内企业对科研成果吸收能力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域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州的合作项目多为边缘领域的中小课题项目,合作前景好的较少。

  三、意见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要强化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一是提高领导认识。科技创新是决定延边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延边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的内生动力和决定性因素。各级政府领导一定要对科技创新工作有深透的认识,努力营造重视创新、支持创新、促进创新的良好环境,着力推动全州经济由传统生产向质量发展转变。要突出政府科技服务职能建设。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着眼于我州科技发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州和县市政府科技工作机构,将一批家乡情结重、工作能力强、热心科技事业的干部推荐到科技工作岗位。二是突出科技创新的规划设计。紧紧结合我州企业发展实际,强化各级政府在科技创新中制度设计、政策落实的主导作用,要结合延边州科技状况,明确科技创新方向,突出几项重点进行推进,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政策、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寻求突破。三是完善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投入机制。要从培育持续增长的税源经济与后发优势着眼,把科技创新投入作为重要的战略投资,提高财政的科技投入,加大对本土企业科技项目的扶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一批创造新技术、新业态、提供新供给的新型企业。

  (二)要强化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一是发挥现有企业平台引领科技创新主导作用。坚持依托现有企业科技项目,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库,坚持重点项目重点扶持,通过科技项目的引领加快全州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二是依托招商引资平台引进科技项目。坚持围绕生物及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科技产业重点领域开展招商,加大科技招商奖励政策,通过科技项目优势引领科技创新发展。三是筑牢服务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依托各类工业(科技)园区大力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的新型研发组织,支持城市众创空间等新业态组织发挥作用,多方位搭建科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孵化器”、科技风险投融资、产学研结合等创新平台。四是完善政府服务科技创新机制。构建和完善全州科技信息支撑体系,通过科技企业组建行业协会、企业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检验检测等资源共享,着力解决我州科技企业人员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要强化科技人才的留用机制。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州”战略,努力稳定和不断壮大全州科技人才队伍。一是拓展人才引进渠道。要加大对科技人才引入的服务力度,积极了解我州科研平台和企业人才需求,通过建立“人才技术需求清单”,帮助企业实现全球人才对接。要重视“招才引智”政策调整,重点向企业创新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利用域外研发机构开展科技研发,利用延边与宁波对口帮扶协作机遇,积极帮助企业推进重点科技项目的跨区合作。二是夯实人才发挥作用平台。强化对引入高端人才的跟踪服务,搭建完善的服务人才平台。这里不仅要解决引进来的人才落户、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事项,还要为其开展科技研发、组织试验、拓展服务范围等创设环境。对企业为引进高端人才创设工作室、研究室等活动空间的,各级政府要在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三是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尤其当前全国各省市都在出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我州的引才思路要有创新,思想更要解放,拿出的政策要优于发达地区才有吸引力。在目光上要重点放在本区域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创新上;要在如何留住延边大学毕业生上下功夫,用政策和平台加情感等多种措施要人才留在延边创业创新。要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州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对转化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发展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新兴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要落实奖励政策。四是要深入研究人口回流问题。没有人口的支撑,高端人才引进只是“空中楼阁”。在深入实施“引进高端人才”“推动返乡创业”战略的同时,更要着重落实人口流入政策,特别是要促进青年群体的回流,为我州产业发展提供原动力保障。

  (四)要强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一是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瞄准延边资源科技攻关。充分发挥延边大学科研优势,鼓励企业主动承接延边大学教学基地、实验基地、科研基地,各级政府要积极为延边大学开展社会调研、课题研究提供方便,促进科研成果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促进校地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持。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延边资源性研发项目,重点跟踪专利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孵化环节,对转化前景好的重大科研项目和能够形成地方标准的科研项目要给予重点财政支持。探索设立全州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基金,保障优势科技项目的研发和就地转化。三是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要把政府对科技引导的方向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与企业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相一致,鼓励州内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研发基地,积极探索建立以资产为纽带、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规范的“三位一体”产学研联合体。

5、乡镇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院尤为突出。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检察体制,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此,笔者结全我院的实际经费保障情况,就基层检察院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一、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及弊端

  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即“分级财政、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管理体制。依靠当地财政部门供给,是基层检察院业务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但检察院经费的分配和划拨权由地方财政独揽,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划拨的随意性很大,何时划拨、划拨多少,完全受制于财政部门,而且审批程序也繁锁,造成经费核拨不及时,经费保障率极不稳定。而财政拨款主要是人员经费,每月除去正常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后所剩无几,根本无法满足正常的办案、学习、培训、车辆使用以及办公用品等各方面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讲,经费保障问题已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瓶颈,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阻碍了持续发展。

  由于体制的制约,检察机关的人、财、物都由当地政府部门来管理,随意性大,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基层院更是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装备经费无法保障。现行体制下检察机关经费由当地财政拨付,许多基层院债务缠身、装备落后、各项检察业务举步维艰;二是检察队伍素质无法保障:由于物质待遇捉襟见肘,检察干警生活质量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经济负担沉重,心理压力加剧,没有财力和精力继续学习,业务水平不能得到提高。部分干警工作热情低落,宗旨意识淡漠,理想信念动摇。

  (二)制约了职权行使。

  现行体制增加了地方检察机关对同级财政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工作的力度。如有的地方政府通过控制检察机关的经费来控制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不得不看当地政府的脸色行事。有些地方政府因检察机关秉公办案影响了地方的利益,就以经费紧张等为名拖欠检察机关的业务经费,对检察机关实行的有关改善检察机关工作条件和检察人员生活待遇的措施不予支持。还有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无视检察机关的特点,将其与行政机关一样采用地方经费包干,甚至给司法机关下创收指标。

  (三)滋生了利益驱动。

  由于现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存在先天性缺陷,使得中央三令五申的“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缺乏保障机制,多年来难以真正落实,收支挂钩、以收定支现象在许多地方屡禁不止,难免导致一些检察机关受利益驱动,为钱办案、越权办案,滋生司法XX,损害公正执法。

  二、解决经费保障的对策

  当前,要按照党的xx大关于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的精神,以促进检察机关独立公正执法为目标,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建立与检察机关行政、人事和业务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减少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对同级财政的依赖,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从制度上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一)建立司法经费保障领导责任制。一是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站在维护稳定、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对各级司法机关经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各级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体系之中。对未按标准实施保障的,上级可采用扣减其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政法专项补助等方法,由上级财政直接拨付司法机关使用。二是各级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对于落实经费保障标准责无旁贷,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关心与支持上多做工作,有所作为,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主动地支持公用经费标准贯彻落实。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上级财政部门和检察机关也要加大对下级财政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检查监督工作,把保障标准真正贯彻落实。

  (二)改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变小预算―大决算的保障形式,实行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体,中央和省径财政补助以及财政返还罚没款为补充的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供给办法,建立稳定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划清“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范围,对于检察机关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由同级财政负担;对一次性大型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则应纳入同级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由上级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地方解决为主,中央和上级财政补助为辅。

  (三)进一步促进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事权划分原则和《经费保障标准》确定的开支范围和分类要求。

  (四)实行检察经费财政单列。根据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履行职责的要求,应实行检察经费财。

6、公证处改革调研报告


  6月9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深入太原市城南公证处进行工作调研。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太原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李云涛副厅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公证处党建活动室、办 证大厅、公证遗嘱中心和家事服务中心,查阅了公证案卷资料,详细了解了公证主要业务领域及办 证流程,并与工作人员亲切座谈。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主任陈秀峰介绍了该处的历史沿革、党的建设、机构建设及队伍发展、公证业务拓展及便民化服务情况,并重点汇报了该处整体转制为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筹备情况。太原市司法局张彤局长就太原市公证工作总体情况和城北、城南两家公证机构整体转制工作推进情况做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就《民法典》颁布对公证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李云涛副厅长对太原市公证行业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太原市下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提出要求。他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唯有改革才是出路”的思想观念,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坚定不移地把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引向纵深,争取让公证事业在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中赢得主动。他强调,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触及面大,社会关注度高,更加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公证管理部门要有思路、有办法,针对改制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充分考虑各个群体的诉求,不断凝聚改革共识,确保改革“蹄疾步稳”。他要求,太原市要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制定“作战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转制工作圆满完成,向厅党委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全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

7、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类农村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到2018年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金额达到5800万元;实现各类产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在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取出租、转包、股份合作、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等方式流转。农村房屋采取转让、抵押、租赁等方式流转。林权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等方式流转。

  (三)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制定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办法,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创新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工作。

  (四)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三、工作现状

  我区辖21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497个村,33个社区居委会,4788个村民小组,现有承包农户20.2万户,农业人口71.9万人,幅员面积1258平方公里,农村承包地面积62.4万亩(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13.66万亩)。2012年11月,我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已完成了1258平方公里航摄和影像资料处理;已完成497个村4788个组的资料收集、农户指界、实地测绘等外业入户调查工作,占497个村的100%、占4637个组的100%(暂缓确权的145个组除外);已公示审核4637个组,占任务100%;录入农户信息数据19.71万户,占100%;已建立登记簿17.94万户,占91%。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我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总任务190421宗(其中宅基地189500宗,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8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43宗)。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外业宗地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已完成;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完成证书制作9672个。

  3、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我区农村房屋约15.3万户,面积约3000万平米。2013年10月,联系市测绘协会组织6家测绘公司(菠源、支点、广惠、金合、维益、精绘)开展农房测绘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全部房屋测绘约15.3万户,办理登记约2000户,核发农房产权证约2000户。

  4、林权产权确权颁证。2009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区林改16.5万户,涉及人口57.75万人,发证16.63万本,宗地数达51.3万宗,林地登记面积为61.42万亩。

  (二)农村产权流转

  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区共流转林地5.4万亩,流转金额1548万元;流转土地24.29万亩,流转金额1.6亿元。

  (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充分抓住农村产权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破解农村、农业、农户融资难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14年10月末,金融机构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00万元,贷款余额113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500万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600万元,农村林业抵押贷款3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是典型的农业大区,与其他区县相比,存在底子薄、财力弱、历史欠账多等困难,确权颁证资金总投入约8780万元,目前只筹集到资金1800万元(包括明后两年财政预算),尚差资金6980万元,资金差口巨大。

  二是农村产权流转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乡镇和村无专门从事农村产权改革的工作人员,也无工作经费保障,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农村产权价值评估难,单位融资总量难以提高。由于农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农村产权价值普遍偏低,同时缺乏专业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价值评估难,农村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认定,必然导致产权价值低估,抵押融资难,难以满足业主的融资需求。

  四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难。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的认可度不够,必然导致农村产权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较高。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周密策划,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构,完善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落实乡镇专门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人员,明确职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产权颁证步伐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农村产权权属争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确保2014年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三)创新农村产权流转模式

  一是鼓励农户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鼓励支持农户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开展企业产权(经营权)、农村产权(经营权)相结合的组合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资产财产化、资产化、财富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新路,视条件组建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向深度发展。

  (四)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其抵押产权可通过市场化手段再流转,也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人收购,根据发展需要,也可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通过交易中心收购;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本级要根据当年抵押融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立风险基金,并按抵押产权造成损失责任大小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对未有效处置的抵押产权造成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三是深化银保财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大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产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功能,提高农户信用保证能力。

  (五)创新开展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

  制定金融机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实施方案,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快制定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农村各类产权信息的农户、涉农企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和推广使用自助银行设备,逐步消除支付结算空白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

  (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专门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产权交易、股权交易、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耕地占补平衡评估指标交易和资产处置提供交易平台,为抵押当事人双方提供信息法规咨询服务,为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物实行再流转。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8、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统计局年度工作调研课题安排,8月上旬榆社县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调研组深入乡镇、村委会,详细了解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三变”改革等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方法上积极推进,工作上自我加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深化我县农村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县政府和各乡镇相继召开了深改组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等系列改革文件,对改革目标、步骤、举措作了细化分解,为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实现了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全覆盖。

  二是试点先行顺利开展。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箕城镇河南街村、云簇镇东庄村、西马乡西马村为先行试点村,在试点的过程中,收集相应的问题与做法,深入分析,总结经验,为全县全面推进产改工作带好头。然后9个乡镇全面展开,对各个村组表格填写进行指导、完善以及系统录入,确保将每一个村的真实资产情况进行统计。截止目前,3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量化资产1170万元。

  三是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清产核资方面,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扎实推进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我县产权制度改革涉及9个乡(镇),271个行政村,27个组,4.3万农户,农业人口11.75万人。截止目前,全县9个乡镇298个村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96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比例达99.32%。清产核资系统录入274个村组,完成比例为92.56%。同时227个村组已完成成员确认工作,完成比例为76.17%,共确认成员89153人。

  二、榆社县通过“三变”,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产核资,整合资源变资产。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对试点村集体的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三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利用土地、林地等确权颁证成果,对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丘、水域等自然性资源,房屋、建设用地(物)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运用效益和经营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农村资源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二)整合资金,推进资金变股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业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经济合作社,享有股份权利,增强“造血功能”,变短期扶持为长期受益。原则上,在量化除扶贫之外的发展类、扶持类财政资金时,倡导设立集体股和个人股,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但集体股一般不超过20%,实行按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集体收益的处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行决定。县级遴选的每个试点村安排的财政启动资金,按照上述原则量化到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对财政投入贫困户的专项资金,直接量化为贫困股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并经营,作为集体特殊股,所得收益归贫困户所有,一并将成员股、集体股、贫困户优先股“三类股份”规范设置。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固化给集体,收益权由集体和贫困户按一定比例分配,配套实行贫困户脱贫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保障权益,引导农民变股东。积极破解农民财产性收入低、工资性收入低、传统种养方式产出低等难题,鼓励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各种无形资产、大型农机具,以及自有资金(实物)、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商业评估折价,依法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成为投资人,取得股权收益,使农户成为规模经营参与者,与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基地+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作为股东获得收益分红,又能够让有意愿就地务工的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财产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旅游公司+经营主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倡导以保底分红的方式因势利导,既充分保护农民利益,又有效提高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效率,节约时间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产业扶贫中,在贫困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探索把扶贫资金、“农户贷”作为个人持有的股金,异地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获取股权收益。

  榆社县积极引进企业参与“三变”改革。在郝北镇龙安村、疙瘩滩村将集体资源荒山荒坡9318亩,通过实施资源变为资产加入企业山西维特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股金,以每亩每年210元分红,每年收入196万元;箕城镇李峪村将荒山1000余亩变为资产转为股金加入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每亩每年310元分红,每年收入30多万元。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充分认识改革带来好处。

  三、榆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瓶颈问题逐渐凸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对改革的认识仍需提高。部分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还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改革就是为了分红,且全县农村可供量化的集体资产不多,有的群众对改革工作认识不高,信心不足,从而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乡镇、村两委党员干部对深化改革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特别是面对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村级资产状况比较复杂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怕乱、怕烦等畏难情绪,担心改革会激发矛盾。

  二是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县虽然对集体土地、林地、农村承包地等资源以及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但仍不够全面,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员的变迁,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难和资产权属明晰难等问题,导致产权交易流转率不高。如,闲置农房方面,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房地一体化登记未统一开展,仅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交易存在困难;再如,林权交易,目前对山林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且山林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导致林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也未有效施行。

  三是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我县是典型山区县,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一二三产融合还不够紧密,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活力未能有效释放。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普遍薄弱,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而且,由于农村改革的滞后性,农村资源转化为资产,还缺乏扎实的根基和有效的途径,不仅造成农村发展活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改革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触及农村根本利益的系统性改革,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县农委、财政、国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完善村级集体资产台账,抓紧抓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改革后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乡镇服务站建设,提升产权交易市场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拓展抵押贷款、评估收储、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为产权流转搭建宽广坚实平台。要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抓好现有农经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工作,提升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不足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坚持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准则,以遵从群众意愿为前提,合理确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设置股权方案,力争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引导农民通过资源入股,或创办领办农家乐、乡村酒店、农事体验中心等,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

  (四)进一步抓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农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政策底线,鼓励和支持农村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高度重视改革后的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提升改革的综合效应。

9、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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