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心得体会800字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它。这次《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亮点多多,从第一编的总则编,到第七遍的侵权责任编,都有不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变化。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 十四五 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 时尚尖端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2、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3、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4、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度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 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此刻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此刻,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 够清晰或者不 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 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 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 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 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 一样,二者有 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期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期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 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期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 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 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 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 过有 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呈现了 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 呈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 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 当事人有 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 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 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 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晰。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 不 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 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5、民法典个人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 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 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 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 适度增减 汲取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 学习感受。
一 [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颁布前,有 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此刻[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 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 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 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 [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 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 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 够密切,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 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 需批准合同 无权代理 越权订立 超越经营范围 免责条款 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 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 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 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 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 [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要害,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 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 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 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伤害国家利益以及伤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 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 得滥用民事权利伤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 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 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 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重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公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假如合同内容违反有 关金融安全 市场秩序 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 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伤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伤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 [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 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此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 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 [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变化。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 七个条文,但仅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及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通谋虚伪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反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伤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复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 关合同可撤销 效力待定 部分性效力排除 担保从属性效力判断等相关条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 对合同效力灵便处理的缓冲地带,体现了 使合同尽可能有 效的立法目的。
三 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 逻辑调整 内容增减 条文表述等细节之处,笔者感受到了 相比原有 法律对合同无效情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体现了 激励交易 保护合同有 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晰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细节当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探究。[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复杂性,向我们努力呈此刻激励交易基础上效力问题的复杂性,提醒法律人不 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 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 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未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判断。
假如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 关合同效力规定变化的感受,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复杂。”
6、民法典专题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_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_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那么如何让这部涵盖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典”真正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应坚持多措并举,做到三个“加强”。
一、加强宣传教育。民法典核心是“民”,凸显的是“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产物,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标志性重大成果。这部法律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和共同意志。实施“民法典”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党的__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有关专家对其体例、结构、规范、内容等各个方面谋划已久,充分听取了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既有严谨性、科学性,又有民主性、时代性。她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每个组织的业务活动都离不开它的规范和保护。因此要加强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城市文明建设、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广泛开展民法典线上线下、专题辅导、节目演出、公益宣讲等宣传活动,让民法典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深入人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普法工作。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要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的浓厚氛围,养成自觉守法、用法的强烈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良好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要为民法典普法工作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高效推进。
三、加强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民法典的诞生,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对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时,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
党的十_届_中全会提出了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党的__提出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和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求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继续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民法典的应运而生,充分体现了我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和共同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民法典是创新社会法治体制的优秀成果,也必将成为发挥人民主体地位和主人翁精神的重要载体。
7、学习民法典个人心得体会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8、《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大全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 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 开它。这次[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亮点多多,从第一编的总则编,到第七遍的侵权责任编,都有 不 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变化。充分熟悉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定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 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一般 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 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 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定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 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 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 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 问题,仍然有 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探究,还需要不 断配套 补充 细化。有 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 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 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 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 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 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 行政管理 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 得违反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 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熟悉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 商鞅变法,今有 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时尚尖端”,新技术 新产业 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 交往方式 生活方式不 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 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 学习 遵守 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
9、《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大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度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 [物权法] [担保法][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 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 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 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假如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 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 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 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 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 善 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老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假如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假如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 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 [民法典]内容决定了 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 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 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 财产安全 交易便利 生活幸福 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 鲜亮中国特色 实践特色 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 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 仅要有 权利意识,还要有 义务意识;不 仅要有 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 责任意识。假如一个人没有 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 权利观念 利益观念 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 可能完善。假如一个政府没有 民法观念,就可能不 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 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 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殊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 断累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 法治 公平 正义安全 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期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 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 解民法典的规范,了 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 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 行政管理 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10、民法典心得体会800字
千呼万唤,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民法,是调整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称为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人民权利的宝典,每个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企业的设立和运营,都离不开它。这次《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亮点多多,从第一编的总则编,到第七遍的侵权责任编,都有不少和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变化。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推动民法典发展更上一层楼。
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民法典落地生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普法宣传、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 十四五 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古有商鞅变法,今有民法典颁布。从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 时尚尖端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法律在一直不断适应新潮流。我们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一传十,十传百,真正让百科全书式的民法典在世间流传,造福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