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明年出管理办法
国务院出台10项措施缓解“入园难”政府不得建高收费幼儿园———
本报讯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幼儿园收费问题、“入园难”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该意见提出的共10项措施中对此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同时要求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
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意见还指出,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同时,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10项措施
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