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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08 21:36:20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是非常优秀的内容,希望能让找寻报告的您有所帮助。

1、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目前在20**学年度:共11班,其中:七年级2个班,八年级5个班,九年级4个班;在校学生人数567人,住校生225人,属非寄宿制学校,现有教职工40人。

  二、加强领导,确保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我校一贯重视体育卫生工作,成立了以副校长赵军同志任组长,蒋会任副组长,刘洪武、钱浩、商成军、姚海鹏、崔景凤同志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卫生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划;学校每学期都把体育卫生列为学校正常工作内容,召开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先进经验,解决体育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每学期的教学中均对体育作出相应的计划、总结、考核、评比、学生奖励等工作。并列入校行政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齐心协办地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三、指标完成情况

  1、教育管理方面:

  (1)我们严格按教学计划3节/周开足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严格按《体育教学大纲》和课本规定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写好教案、备好课,认真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了每天的两操,并且严格按照细则对学生进行督促、检查。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各班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课外体育锻炼,做到了时间、学生、教师、场地器材及锻炼内容五落实。同时积极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种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活动,培养了他们的各种兴趣、特长。

  (3)我们严格执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切实抓好达标工作,达标率确保100%,优秀率逐年提高等。

  2、条件保障方面:

  (1)我校有专职体育教师3人,平均年龄33岁。其中:本科学历3人。按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我校应配3人,已达到《条例》规定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要求。我们十分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2)即使学校经费困难,学校仍坚持从公用经费中年年投入体育经费,用于场地、设施的维修改善,器材、教具、挂图的购置,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及劳保待遇的落实等,基本保证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进行。

  (3)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组织、工作计划(包括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齐全,职责明确。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宿舍卫生。检查及时到位,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但学校目前校医还没有配备。

  (4)学校体育场地较好,但体育设施、设备较差:无正规的足球场,体育器材较少。

  (5)学校厕所蹲位不足,下课时上厕所较拥挤。

  (6)学校目前无食堂,师生均感到非常的的不方便。学校由于资金有限,学生食堂仍得不到解决。

  3、评价机制和体质状况: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监测情况的。学校对全体体育教师进行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训,使他们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意义,掌握了测试方法,学会了表格的填写和统计。掌握了学生身体素质、发育和体能情况的。

  (2)学校每年对全校学生视力专项检查,宣传爱眼、护眼的`方法和相关知识,使学生的近视率得到一定的缓解。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学校体育场地有限,体育设施相对较少,体育器材不足。由于学校经费紧张,致使体育教学受到一定的影响,学生的活动受到限制,有些运动项目不能正常开展。

  2、学校无食堂,学生吃饭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

  (1)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搞好学校扩建工程,尽快改变学校硬件不足的现状。

  (2)进一步筹积资金,加大体卫工作的投入。

  总之,学校体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体育教师们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尽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但我们要珍惜所取得的成绩,并在此基础上,踏实的工作,不断进步来回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同行和同学,为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2、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2012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3、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早落实,严格要求,确保开学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现将我校开学工作的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按县局要求8月29日教师到校,并于当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8月31日学生到校,进行了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9月1日正式按课表上课,秩序井然。

  本学期现有专职教师9人,教师全部到岗到位,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现有学生227名。

  二、做法经验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教职员工都及时到岗,学生都按时返校。

  2、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3、教材都符合规定要求,开课前及时发送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不存在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问题。

  4、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开学前一律经过检修,运行良好。

  5、开学第一天就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主题教育。

  6、开学活动、仪式一切遵照节约、务实、有意义照常开展,准确理解并开展传统文化教育。

  (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1、专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2、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一律进行登记,门卫和保安员持证上岗并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

  3、学生上下学一律由家长按时接送,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目前,路面没有减震带,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

  4、每周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宣讲安全知识,制定校舍倒塌、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校园网络不存在安全漏洞,正常运行。

  (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严格落实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规定,杜绝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全部符合规定。

  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无大班额现象,课程安排一律按国家和省级规定,一直执行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不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不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教师配备情况:师资力量薄弱,只有2名语文教师,缺少音体美等专任教师。

  2、教师队伍稳定情况: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相关工资福利和社保政策宣讲到位,教师能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3、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落实情况:不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三、困难问题

  1、安全方面:学校大门口就是304省道,虽有斑马线,但无减速带,来往车辆速度较快,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师资方面:多年来,教师校园后,是一废品收购站,常产生噪音等安全隐患,影响教学。教师有退无增,年龄结构老化,师资力量薄弱;没有音体美等专职教师。

  四、整改情况

  根据存在的困难问题,整改如下:

  1、组织教师在校门护送过路,家长接送。

  2、针对师资问题,采取其它学科教师兼任和自聘的办法解决。

4、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xx督办函[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及区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和体会,针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秋季开学工作专项自查报告。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精心准备,确保顺利、有序:

  (1)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均按照要求规定时间及时返校,无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2)及时将符合要求的教科书在开学注册的`第一天(8月31日)就发送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征订完成依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办理,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由家长签名确认、自愿购买。

  (3)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检查(修)用水、用电和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各项后勤保障情况,运行良好。

  (4)举行简短、有序的开学式,认真加强"新村小学学生一日常规"教育,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及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主题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学校在开学第一天就进行全校性师生安全教育和分班级安全宣讲,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氛围。

  (1)、全面对教室、办公室、专用处室等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破损或毁坏的地方进行维修或修补,确保安全。

  (2)、坚持做好上下学时行政和值班教师在学校大门口站岗制度,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严格执行"新村小学校外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新村小学上课期间学生出入登记制度";门卫和保安员均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校园各重点部位均安装视频监控。

  (3)、学校要求学生及家长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得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等的车辆;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速带。

  (4)、学校坚持"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诈骗、交通安全等的教育;每学期均举行两次的疏散演练,包括突发事件应急疏散、地震、消防和防空等演练,教会学生掌握自救自护自理的方法和能力,无发生任何校内安全事故。

  (5)、教育、倡导并督促全体师生安全、文明上网。

  3、规范办学行为,常抓不懈

  (1)、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和要求,无乱收费、无违规乱办学、乱办班等问题。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学校重大事项。

  (3)、我校不存在超大班额,课程安排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全面落实"半小时大课间"和"体锻半小时"的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不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现象;不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挂牌责任督学不定期到我校进行各项工作督导,促进学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本职工作

  (1)、按规定为学校配齐了教师,音体美教师满足教学需要。

  (2)、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不存在拖欠工资现象。

  (3)、真正、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内容,全体教师不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5、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

  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我县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争取4月20日前完成任务。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6、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7、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1、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还比较缺乏专职的综合实践教师,为了能有序、有效的开展综合活动,充分利用班主任队伍,对班主任进行了综合实践活动培训,能让各班在班主任的安排下,有计划的开展各班的综合实践活动。

  2、各年级的综合活动非常切合学生的实际,如五、六年级开展的“零食与健康”,初中开展的“涂改液的秘密”等活动。并且要求在设计方案的时候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向学生的主动探索性开放,向学生参与教学开放,向师生共同探讨科学知识的过程开放,完全冲破了传统的学习方式。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和学生一起合作,共同探究,动手操作,得出结论。所以,我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活动模式统一设计为六个阶段:创设问题情景―收。相关知识―进行科学探究―扩展探索内容―系统总结、实践―成果展示评价。

  3、各年级各班的'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都能按要求设置课程节数。学校积极完善硬件建设,建立了“音乐活动室”、“美术活动室”和“标准电脑室”等专用教室,保证各学科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4、我校建立了占地2亩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分批组织学生学习番薯、毛豆等常见农作物的播种技巧。在教师的带动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综合实践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知识的价值和应用的重要,体会到运用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实际问题的快感,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方法的提高。

  5、我校建立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制度》,但制度的评价机制还不够全面,需要修改制定出符合本校特色,评价可行性更好的评价制度。

8、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城乡低保资金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xx年度医疗救助金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9、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志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工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做好准备。

  一、执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政策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及人员变化,及时办理调出、辞职、长期病假人员及死亡人员的工资核减或停发手续;我办没有未经批准长期在外地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领取工资的现象;也不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工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的情况。

  市志办现有2名退休人员,分别于xx年3月和6月退休,我办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及时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手续;至今再没有病退和提前退休人员。没有退社保补差人员,不存在已办理退休人员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到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一人两个身份,既在企业办理退休,又占编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退休费。没有拘役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没有不按规定擅自进入,弄虚作假或挂名占编领饷情况。

  二、工资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照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简历建立工资信息,并及时根据变化进行申报变更。不存在将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退职)以及编制外人员纳入到数据库集中管理。截止xx年6月日前的各类工资晋升、工资变动、年度考核晋档晋级、警衔津贴、岗位津贴、信息变更等工资变动已经同步完成。

  三、工资档案资料管理方面

  按照工资管理要求和人员变化,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相关材料能够做到齐全、规范。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将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晋档表、个人工资审批表等存入个人档案。

10、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17]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2017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07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2017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11、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 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12、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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