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年度工作安排,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6月3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与部分人大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4个市辖区分管领导一道,视察了市垃圾处理厂、马场湖垃圾中转站、渣土管理现场和市综合执法支队。市行政执法局在座谈会上作了专题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市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容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市容市貌变化明显
近年来,市容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初步建立了大城管的领导运行机制。建立了市长牵头、市四大班子统领、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大城管运行机制。全市6个区、65个部门、33个街道(乡镇)、社区、6个企业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实现了从上到下,全员参与的格局。
(二)初步转变了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各区成立了市容管理机构,实行区领导定期检查市容,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干部排班上路巡查,执法队员坚守岗位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坚持半月推进、每月点评工作方式,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奖优罚劣。
(三)初步理顺了市容管理程序和职责。将行政处罚权、管理权、监督权分离。在市容管理过程中,细化了市容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管理的目标和各自的职责,调动了市容管理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如渣土管理所原先以堵为主,工作量大,成效不明显。近期按处罚、管理、监督分离的原则,一是制定渣土车运行的时间、路段及相关标准,先后下发各相关企业,做到管理有标准有规则;二是加大处罚,实行车辆扣分制,做到处罚标准明确;三是对处罚和管理者实施监督,实行考核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后,对规范运输渣土企业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市容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日常管理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22项加强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初步建立了以市容局为主,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环卫方面:围绕“提高管理标准,提高卫生质量”的目标,制定了《全市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试行)》,加快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全面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在广告审批方面:以“先拆后建、原则不批、统筹兼顾、规划先行”为原则,建立了分级审批体制,实施经营性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权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过渡期间主要道路进行资源型整体招拍挂办法。在依法办案方面: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加大案件处罚力度,对拒不整改的违章行为人坚持依法处罚。
(五)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改观。近年来,市容局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骑路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容的问题进行了不间断的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形象有了明显变化。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了阶段性突出问题,初步解决了影响市容的部分顽症。将垃圾清运和公厕管理权下放到各区,促使市容管理及时有效。先后购买了一批环卫清扫车辆和设备,提高了垃圾中转处理和中转运输的能力,我市的清洁保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超前规划,加大了垃圾填埋厂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被国家住建部评为级一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随着城区的拓展和群众的新要求,市容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影响市容管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脏、乱、差”的问题时有投诉。据调研,当前市容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主要道路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包括个体小吃店占道营业、水果店出门经营,市外市和店外店较多;二是乱挂乱晒现象较多,主要是临街店铺(尤其是美容店、浴池)在人行道、绿化带乱挂乱晒;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突出,影响交通;四是城市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尤其是有的已建成的规划小区违建普遍;五是乱堆乱倒的现象较多。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群众文明观念淡薄。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阶段,一方面下岗职工较多,另一方面,外来人员较多,少部分群众生活习惯难以改变,自律意识不强,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二是原有规划建设不完善,硬件先天不足。如有的小区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位置,但群众生活又实有需求,禁而不止;有的营业和居住合一,导致功能混杂。虽然开展了集中人力、物力实施整治,但未能彻底解决;三是市容管理水平仍处探索阶段,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对城市市容管理的部分规章制度滞后,我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有的已不能适XX市发展的需要;管理方法和手段不多,经验性的成份较多;管理的效应上重当前、轻长远,长效性、巩固性的措施不到位,治理顽症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加强市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面积得到很大拓展,皖北中心城市的优势逐步凸显。为此,市容管理应有更高要求,更高目标。
(一)新时期的市容管理要以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创新思路为要求,以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卫生城市为目标,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积极创新市容管理体制,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市容管理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
(二)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颁布的《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市应尽快出台市容和环境管理实施细则,以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不能适应当前实际的市容管理相关规定要尽快修订,使其臻于完善,以适XX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职能,做到事权相宜。对能够发挥各区人员和综合力量调配优势的管理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如街头游园、公厕、市场等,凡涉及全市性的、跨区域性的,由市直管,如龙子湖、天河等;二是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减少多头执法、多部门管理的问题。对市容局的建管一体,宜改为建管分离;同时涉及市容管理的相关职能应予集中,如物业小区的违建处罚权宜归至一体。
(四)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数字城管对实现市容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化将起到质的飞跃作用。建议加快数字化城管全覆盖的深化工作和实施力度。一是可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减少人为因素,解决城区逐步扩大而人手不足的问题;三是可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问题能力;四是可准确记录评价各有关部门的实绩。
(五)加大阶段性工作的实施力度。结合我市近期市容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围绕占道经营、店外店、市外市的问题,开展农贸市场、饮食群的专项整治;二是围绕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的问题,开展交通秩序和二手车市场的专项整治;三是围绕部分路段渣土抛洒影响市容的问题,集中开展渣土管理的专项整治;四是围绕小区乱搭乱建,群众时有投诉的问题,开展小区违建的专项整治;五是围绕夏季瓜果集中上市,垃圾乱倒乱扔的问题,提高垃圾的收集和中转效率,解决阶段性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基础,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和市容管理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和教育,对涉及的市容相关管理的规定、标准、投诉电话,要加以公示、公开,让群众知晓哪些是倡导的,哪些是违法禁止的;二是要加强处罚力度,对有影响的违法的人和事,要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强化管理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将城市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范围,将各职能部门和各区职责履行效能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对市容管理从业人员要加大奖罚力度,提高办事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市容管理队伍水平。
2、城市发展调研报告
根据十届自治区政协第53次主席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协组成以李达球副主席为组长,由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民进广西区委,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邕江大学等单位参加的调研组,就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为自治区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做准备。本报告研究的新区是指各设区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新区。调研组从今年3月开始相关工作,7月先后深入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钦州等5个城市,广泛听取各城市及有关新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这些城市新区建设的情况。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协与我区设区市政协联动,请各市政协就各自城市的新区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基础上,有11个市政协提交了城市新区建设的调研报告,为调研组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调研组还先后赴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天津市中新生态城考察了城市新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如下专题调研报告。
一、我区城市新区建设的进展及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区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战略决策。2010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及19个配套文件;在自治区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化率年均增加2个百分点,在2015年达到50%左右的战略目标。
城市新区建设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可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服务能力。二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有利于调整优化老城区的产业结构,使城市的产业布局合理化。三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优化规划布局,实现新城区居住、工作与休闲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老城区的更新改造。四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可以塑造城市新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形成城市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总之,城市新区作为中心城市空间拓展、产业转型、功能完善、形象提升的核心载体,有序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对提升我区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此,近年自治区提出加快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北海海湾新城、钦州滨海新城等中心城市新区建设的战略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设区市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明确了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
科学和鲜明的城市定位,可以正确指导政府活动、引导企业或居民活动、吸引外部资源和要素,限度地聚集资源,化地配置资源,最有效地转化资源,最有效地制定战略,化地占领目标市场,从而最有力地提升城市竞争力。各城市在新区建设之初,就注重创新个性化的城市形象,提出明确的战略定位。例如,南宁市将五象新区定位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业基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总部基地,南宁市新的行政、信息、文体、商业商务中心,具有秀丽岭南风光、浓郁民族风情、鲜明时代风貌的现代化宜居城区;柳州市将柳东新区定位为汽车城;桂林市将临桂新区定位为旅游城。
(二)基本完成了新区主要规划设计的编制
南宁、柳州、桂林、钦州、防城港等城市邀请知名设计机构参与了新区的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主要片区的控规及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的编制,形成一批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均较强的优秀规划成果,为新区发展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管理依据。
(三)积极探索新区建设筹资路子,初步建立了城建投融资机制
新区建设面临的难题是建设资金不足。各城市新区改变以往城市建设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着力改革创新,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通过建立投资平台的模式,按照企业化经营的理念,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城建投融资体制。各市政府相继组建和规范城建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通过城投公司统一开发经营,获取收益还本付息,实现市场运作,由其承担开发、建设融资、经营新区的任务,使其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体和龙头,并坚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景观环境设施先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例如,柳州柳东新区以东城投资公司为主体,积极将融资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土地一级开发合作、BT项目合作及争取各级政府性资金支持,2011年全年落实到位资金41.2亿元,并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向柳东新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9亿元,同比增长63.8%。目前新区整体骨架与形象初步显现。
同时,各市也注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南宁市五象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视运用BOT、BT模式,出台《南宁市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管理办法》,积极破解融资难题。目前新区“三横三纵”路网格局基本形成,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等已投入使用和运行。
(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为新区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新区开发和经济发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和民间资本,提高新区建设的参与度,各新区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引进了大批产业项目与地产项目,新区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多元化。
南宁五象新区提出重点通过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台湾健康产业城、“六馆三街”、总部基地、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龙象谷项目等七大板块带活新区,中国联通南宁总部基地、广西文化产业城中国东盟创意乐园(锦园)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进展。
柳东新区坚持“产业驱动、教育驱动、环境驱动和创新驱动”,综合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战略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产业等综合产业,新区2011年招商引资内资完成约86亿元,外资完成8320万美元,至今已有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玲珑轮胎、玉柴发动机、重庆工业园、正菱工业园、东岸门户区金融中心等大批重大项目进驻,使新区成为了新兴产业的聚集地。
钦州滨海新区积极引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光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等实力较强的公司作为新区建设的战略合作伙伴,并积极与韩国驻华大使馆、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奥林匹克文化发展中心、奥特莱斯(中国)有限股份公司、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体育局等单位对接,推进运动休闲、商贸旅游、文化娱乐、创意研发产业等功能性项目合作发展。通过主动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滨海新区同时也植入了先进的管理运作模式,为新区高水准、持续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出台加快新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新区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综合引导和推动。2010年底,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新区互动发展的意见,规定在土地使用、财政支持、信贷支持、企业准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对新区给予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市委、市政府等先后出台了支持新区建设的文件,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支持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多方面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对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保障能力。
(六)部分城市新区设立了专门机构
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等城市设立了新区管委会。柳州市构建起了柳东新区、柳州国家高新区、广西柳州汽车城“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以及“112+1”的组织架构,通过实行封闭式管理、明确下放市直部门及垂直部门派出机构管理权限、开通“柳东新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特区式管理举措,有力助推了柳东新区的建设。
目前,我区各城市新区建设初显规模,城市框架初步形成,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产业集聚效应开始显现,为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我区城市新区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区城市新区规划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区发展理念有待完善
1.部分新区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重视大配套,忽视小配套”。在城市新区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视大型公建的配置,对邻里中心、市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设施、小区供水、供电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与配套相对滞后,影响了新区人气集聚。
2.城市新区建设不同程度的存在产业支撑不足的问题。有的新区虽然也在规划中提到工业等产业发展问题,但缺乏具体的措施和足够的项目来保障。有的新区或者过多强调政府公共产品的支撑作用,市场运作的产业项目不足,或者主要以普通房地产作为新区建设的产业支撑。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区的房地产项目成交量并不乐观,空置率较高。
3.设施工程“重地表,轻地下”现象仍很突出。因协调建设机制缺乏、资金占用量太大,部分城市新区对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与地下空间只进行了过渡性安排或不予考虑。这就给未来的城市新区留下了“逢雨必涝、逢雨必瘫”以及“拉链马路”的隐患。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缺乏新区建设经验,对国内外城市新区建设的经验教训研究借鉴不够;对新区建设的发展思路、措施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论证不够;涉及地下工程规划和行政协调不够,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对各部门加以规范和约束等。
(二)部分新区规划不够完善,品质有待提升
有的城市新区对地域自然特色与历史文化特色的研究吸纳不够,缺乏对新区天际线、新区色彩、空间形态、建筑形体与立面以及开发强度的整体控制,一些建筑物单个看来似乎问题不大,但从整体上看则显得杂乱无章,建筑群体空间整体协调性较差,缺乏美感与特色。
有的城市新区生态化建设尚停留在绿地水系层面,对人行过街系统、绿道网、慢行交通、雨水收集系统等的考虑和建设不够,对绿色节能与智能化建筑也缺乏探索与实践。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缺乏城市设计和相应的实施管理措施;缺乏对城市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的研究;新区建设和管理机构中专业人才不足;规划设计审批和决策欠科学;缺乏对新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等。
(三)城市新区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巨大
城市新区建设需要的资金量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级市今年上半年仅静态计算的资金缺口在200~250亿元之间,从动态测算的缺口资金更是巨大。资金困难原因:
1.从“开源”的方面看。一是我区各级财政收入水平较低,可用于城市新区建设极为有限。二是城市投融资平台建立时间短,实力不强,加之近年来国家对融资平台贷款实行严格管控,融资形势更加严峻。三是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全,直接融资市场规模较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四是由于引导民间资本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办法和措施相对单一,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城市基础建设的动力不足。
2.从“节流”的方面看。一是建设模式相对落后,如设计与施工可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却分解为许多项目分头进行招标,造成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互相脱节,摩擦增多、时间拖延、资金流失、投资浪费,增加了建设成本和发展的机会成本。二是由于建设项目成本意识不强、投资控制不当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三是由于缺乏整体的筹融资及还款规划、摊子铺得过大、建设项目时序安排不当,产生了不少无谓的资金需求。
(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供需矛盾突出
我区这一轮城市新区建设基本处在启动阶段,设施类项目与龙头企业项目进驻比较集中,普遍反映需要大规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或需要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但情况各有差异。南宁市五象新区用地需求大、建设任务紧,而单列计划难以保障项目用地;桂林希望在旅游产业用地获得政策支持,满足大量项目落地的需求;钦州、防城港两市则希望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农民安置回建的用地需求。
新区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除了供给指标总量紧张的原因外,也有一些新区用地不合理、浪费指标的问题。比如存在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和征而未用现象;存在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目标而一味迎合企业用地需求,导致土地资源粗放利用、指标滥用;存在闲置土地处理不力而长期闲置,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或指标浪费等。
(五)征地拆迁难,回建安置滞后,影响项目推进
拆迁征地工作是所有新区面临的最突出难题,尽管各城市也不断完善政策、创新征地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开展征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征拆工作仍困难重重。
拆迁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城市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二是部分地方确实存在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的问题,导致拆迁户抵触情绪很大。三是部分回建安置难落实、安置专项经费难以保障,造成农民回建安置工作相对滞后。四是部分新区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理不力,甚至有拆迁敛财的情况。
(六)新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执行力有待加强
1.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除了少部分城市新区成立管委会以外,其他城市只成立了指挥部,由于指挥部只是一个过渡性机构,既不是行政区也不是注册独立的经济实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其内设各部门工作人员,也都是临时抽调;有的城市尽管由相关部门在新区设立了派出机构,接受部门和新区的双重领导,但实际上有些可以放权的市级权限落实不到位,影响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效率;有的城市新区还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在管理中牵涉到事权、财权的划分,各方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2.城市新区建设获得相关专业、政策等方面的指导不够。城市新区建设需要十分广泛的专业和政策知识,但大多数城市推进新区建设时主要依托主管部门和涉及单位,所获得专业知识和政策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未能很好地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更好地促进新区建设。
三、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新区发展理念
1.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是城市的核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终极服务对象,所以在新区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实现人与自然、人与城市、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城市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协调。在总体布局上,要按照混合功能的要求,注重统筹兼顾、系统思考,合理安排产业发展、政务办公、金融商贸、社会事业、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生活居住等项目规划,使居住在新区的居民就业和生活能就近解决。
2.加快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把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视邻里单位的建设,优先、适时建设幼儿园、中小学校、菜市、医院等关系民生的配套工程。加快新区供水工程和水质保障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开展雨水初期径流污染治理工作,优化雨水调蓄和综合利用,逐步提高雨水设计重现期标准。统筹协调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应尽快研究并出台有关法规,切实保证新区地下管线与地下空间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统一协调各管线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推行低碳绿色新区发展模式。倡导绿色交通,做好新区绿道网、步行系统、绿色能源系统及智能化、生态化社区等规划与建设,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与设施,搞好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尽可能减少新区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提高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二)切实重视城市设计,加强规划管控
1.自治区住建部门应对城市风貌研究和城市设计给予引导和支持。建议自治区政府出台城市设计指导意见,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对其优秀成果组织评审,并给予奖励,促进新区城市设计水平和空间形态质量水平的提高。
2.各个城市应该组织城市风貌特色的研究,组织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出台城市设计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例如将城市设计控制要素纳入规划设计条件进行管理等,使城市设计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与延续性。
3.要完善新区规划管控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动公众参与,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决策水平。制定和修订规划要突出前瞻性。用世界的眼光、超前的思维、全局的观念来编制和修订规划,把规划项目真正编制成精品。要建立完善新区规划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管理,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过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尤其要加强对城边村、城中村的规划管理,引导其有序发展与建设。
(三)坚持产城互动的原则,使新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区
城市新区在不同的城市承担不同的城市功能,在产业发展上也有相应的分工,建议各城市新区在既有的产业安排基础上,根据城市自身条件和基础,有侧重地发展一批新兴产业,使新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区。
在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可以考虑在新区集聚培育先进装备制造、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结合工业发展特点设立综合的或专业的科技研发中心,使得新区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高端竞争和占据价值链高端环节。
在商贸服务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新区要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以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知识化和高端化为取向,使知识、技术和创新成为城市新区服务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和根本驱动力。不同城市新区结合城市定位与辐射能力,大力发展面向国际或区域、城市的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中介咨询服务、教育服务、会展服务、流通服务、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等产业,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各城市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例如文化娱乐演艺和美术工艺品产业、新闻出版产业、广播影视和动漫产业、文博和会展节庆业、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网络和休闲软件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等,使得新区成为相应区域或城市的文化先发基地。
(四)着力解决妨碍新区建设的资金、土地等瓶颈问题
1.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化解资金困难
一是要发挥财政在新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参照工业园区扶持资金模式,单列城市新区扶持资金,结合分级管理以及开发建设评估机制,对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差别化扶持或奖励。
二是投融资手段多元化。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融资、股权融资等多元化多渠道融资工作,鼓励发展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推进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区开发建设。全面落实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适度增加政府性引导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引导资金“杠杆”作用,完善对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民间资本的激励和补贴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新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建设的财政、土地、规划、征地拆迁等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四是全面抓好融资规划和资金运筹管理。各城市新区可邀请专业机构做好开发建设投融资规划和计划,做好项目策划与统筹安排,坚持量力而行、滚动开发,做到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条件未成熟区域和项目不要盲目拓展与仓促上马,要做好空间预留,避免资金浪费。加强对项目的策划和论证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提高项目决策的水平。
五是积极探索和全面推进多元投融资建设开发模式。推广BT、BOT、BOOT与BOO模式,积极探索并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学习和借鉴国内新区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引进运营成功的城市新区平台公司参与新区建设运营。
2.采取多重措施综合解决用地指标紧张的问题
一是充分用好用活征转分离、只征不转、区位调整(空间置换)、盘活存量等政策,高效利用有限的用地指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大力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二是完善城市新区内重大项目、特殊项目用地指标单独会商、决策机制以及项目用地检查机制和责任机制,避免产生土地闲置与盲目扩张。
三是积极配合有关城市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支持,解决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旅游产业用地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使新区建设项目及时报批。
(五)坚持城乡统筹,妥善推进征地拆迁与回建安置工作
1.吸纳区内外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自治区及市级对新区征地拆迁及安置的有关办法与机制,切实优先做好安置回建与就业安置的工作,研究制定解决特殊拆迁对象的有关办法;建立自治区层面对城市新区征拆安置工作奖励机制,按安置情况及满意程度分类分级进行征拆经费奖励。
2.各城市要积极借鉴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集体用地全部土地国有化、引进开发商参与三产开发与回建安置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以土地折款入股等成功做法,并将拆迁安置用地与保障性用房指标等同对待、优先保障。
3.积极研究探索利用农民安置用地建设公租房的可能性和做法,争取进行试点,为被拆迁农民探索建立新的收入来源,也为缓解地方保障房资金压力探索新的路径。
4.加强对征拆后社会主义新农村或新社区的引导与扶持,同时加强待征拆区域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既要一定程度满足当前未拆迁村庄农民生活改善的合理诉求,又要严格打击各类违法抢建抢栽、套取补偿款的行为。
(六)创新城市新区管理机制
1.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城市新区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在自治区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领导小组之下,设立城市新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咨询性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相关部门领导,区内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设、经济、社会、法律等各方面专家。该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广西各地的城市新区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模式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性意见。
2.设立新区管委会,创新管理机制。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重大问题等,凡可以下放的市级管理权限应下放给新区。
3、城市发展调研报告
一、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进展
1、城东新区项目
城东新区三项工程及路网、绿化长廊建设是目前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民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曲阳生态公园、体育中心、安置楼等三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长3660米、宽15米的绿化长廊,滨水休闲带,水街、五酒店、学校等诸多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建设进展:曲阳生态公园项目1号园和2号园已开工建设,园内花木已部分栽植、道路等配套设施正在逐步建设。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规划方案已确定,正在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安置房项目完成规划设计和地质勘探工作,建设施工单位已经招标确定。新区中的6条道路已完成工程量约55%。绿化长廊工程已完成土方整理2.7万方,占任务95%。安盐1号地块开发已完成前期相关工作;2号地块中的4幢楼基础施工完成,正在施工四至六层主体结构;5号地块开发项目已完成围墙施工,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土地房屋征收涉及土地征收4500亩,已完成征收4300亩,房屋征收1035户,已签订协议358户。
2、东园棚改项目
项目位于县城北部,占地面积655亩,总投资约21亿元,是安徽省861重点项目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综合大市场、商业开发和安置房三大功能区,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建设方式,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建成一座规模大、档次高、设施先进、宜商宜居的综合性大市场和园林式居住区。
项目建设进展:项目拆迁涉及房屋征收1057户,分两期实施,目前累计完成房屋征收协议签订736户、占任务的70%,已发放三项资金637户,搬家525户,拆迁房屋447户。土地出让工作,已取得1个批次25亩的安置用地。取得2个批次的商业用地,第一批次45.9亩,涉及征收41户房屋已全部拆除;第二批次35亩,涉及房屋征收157户,已签协议94户、占任务的60%。首期安置房计划建设11栋、约5万平方米,现已开工4栋安置楼和幼儿园、地下车库等项目。首期商业开发建设7栋、约3.6万平方米,已开工5栋。项目东扩涉及征收西周和小陈2村民组66户、379亩土地,丈量、公示已结束,土地补偿款正在发放中。
3、汽车五金城项目
汽车五金城项目是滁州市60个重点工程之一,也是全县36项重点工程项目。项目位于xx县城东部泉坞山路与戚继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总用地面积约494亩,计划总投资20亿元。项目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依次开发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安置楼和高层住宅、汽配城、黎明水库改造等项目,主要包括汽车修配展示交易、五金综合交易市场、酒店、商业住宅、休闲以及观光等为一体化的大型综合体,项目规模大、档次高、设施全,将是宜商、宜居、宜休闲的综合性市场和园林式住宅小区。
项目建设进展:拆迁征地涉及住户168户,征迁工作基本完成,涉及企事业单位5家,搬迁征收工作全部完成,补偿款大部分发放到位。安置房工程2月下旬开工建设,现已完成1幢二层主体浇筑工程,已完成7幢三层主体框架浇筑工程。商业综合体工程五金综合商业市场于3月中旬开工,现有2幢楼基础梁浇筑工程已基本完成,另有2幢开挖基础,五酒店正在设计招商。其他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
4、高铁连接线项目
高铁连接线工程是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的单体工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等费用达5亿元左右。整个道路工程分为四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标,工程招标价为3.256亿元。
项目建设进展:工程自xx年xx月xx日开工建设,计划xx年xx月底主体工程建成通车。征地工作涉及xx乡镇,约2349亩,xx年xx月底已完成征收工作。拆迁工作涉及池河、桑涧、定城三个乡镇,至目前,整个征迁工作已结束,土地报批工作正在进行。连接线工程施工进展较快,xx年xx月份完成清表工作,xx月份进行土方、桥涵施工,至目前已完成土方工程量的40%左右。
5、花园湖二期工程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花园湖二期项目位于县城西北部,土地征收范围包括长征西路北侧,城北水库西干渠西侧,泄洪渠东侧,城北水库100米控制线以南。规划用地总面积约280亩,约需要拆迁330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700平米老年活动中心,36000平米安置楼和商业开发三个部分。总体目标是围绕花园湖公园打造一个环境优美、品位一流高档商住区,彻底改变西门入口的整体形象。
项目建设进展:已完成游泳中心地块28.65亩土地出让工作,完成部分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工作。3700平米的老年活动中心大楼完成基础验收,一层结构已开始施工。花园湖公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管理施工房已经搭建完毕,部分土地已整平,指挥部正积极协助施工方做好三通工作。对项目区内洪庄、前费两村民组的人口认证已初步完成。完成洪庄部分地块征地工作,对违法建筑启动强拆。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氛围不浓,还没有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良好态势。当前正在建设的城市重点工程实际上也是民生工程,它不仅能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而且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大家都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但是,由于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意义,土地征收、房屋征迁的政策和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致使广大居民对政府开展城市建设工作理解够、支持不够,甚至少数人为满足个人私利漫天要价,百般阻挠,致使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在土地与房屋的征迁工作中,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2、政策执行不一致,群众愿望过高,造成土地房屋征收困难。在以前开展的城市建设征迁工作中,由于政策制定的过宽,在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让一些投机钻营者获利,无形中造成了越会闹越得利的从众心理。新房屋征收政策收紧,补偿标准比先前征收的低,群众暂不能完全接受,抵触情绪较大,普遍存在等待观望或漫天要价现象;不同的项目执行的政策不一、每个工作队的尺度把握不一,造成了群众之间相互攀比;群众对安置小区的区位、楼层、环境、管理、户型等方面要求都越来越高。各种原因相互叠加,这些都导致了征迁工作进展缓慢。
3、资金缺口较大,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工程建设推进难。如城东三项工程建设项目,县政府对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作了调整,资金运行方案正在调整中。原与安徽盐业公司订立的共管账户一直未正式投入使用,资金运转不正常,急待解决工程款、三项资金等合计6100万元。汽车五金城尚有1500万元土地征收补偿款未到位和6500万元安置房资金缺口。东园棚改项目正式投资协议未签订、资金拨付不到位,资金管理办法也没有出台,造成资金流转不畅,也是工程进度慢的另一个原因。
4、用地指标难申报,影响项目建设的投资和推进。国家土地政策收紧,现有的土地指标难以满足城市建设需求,一些项目需用土地进行融资,指标无法落实,融资也就无从谈起。如汽车五金城用地手续大部未批,到目前为止,只有92亩土地有使用指标,尚有402亩土地没有用地指标。东园棚户区改造、高铁连接线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问题。
通过对重点工程的调研,认为虽然我县当前城市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阻碍进展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都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城市建设的发展,它们会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逐步迎刃而解。城市重点工程是整个城市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这些表面的现象,我们可以探寻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思考如何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未雨绸缪,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速推进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早日实现建设中等城市的目标。
二、几点思考
(一)如何认识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城市规划是城市各项建设工作的龙头和核心,是关系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依据。目前,我县已完成了xx县城总体规划,xx年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同时,完成了老城区、工业园区、城东新区等一批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我们确定了城市发展的趋势和重点,描绘了美好的蓝图,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有亮点、有新意、有气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重视。规划标准不够高,前瞻性不够,存在公厕、垃圾中转站、绿地、学校、市场等一些城市功能设施配置缺位现象;老城区的棚户区和新城区的“城中村”改造缺少具体的规划意见和办法;城市规划的前期审查缺少公开程序,建设期间跟踪督查不够,违规违章建筑现象时有发生;竣工验收不严,一些项目执行规划“缩水”,擅自加密、加层,侵占公共用地,绿化、道路、停车位、物业管理用房则大打折扣;规划变更程序不规范,项目的变更没有通过科学论证等应有程序,随意性较大。
为此,我们认为,在做城市规划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是变“封闭式规划”为“开放式规划”。把我们的总体规划、局部规划乃至控制性详规向社会公示,提高公众的知晓率。让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制定中来,特别是一些社会公益性的工程建设,要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反复论证,广纳良言,博取众长,以使规划更科学更可行,获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是把握规划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分步实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只求速度不讲质量。
三是坚持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已经通过的规划,要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规划一经制定就不能任意更改。
四是加强规划管理。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擅自违反规划行为,保障规划审批的强制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的验收管理。目前我县的城市开发小区由于没有进行严格的验收管理,致使小区内违反规划的情况时有发生,擅自扩大容积率,缩小绿化率,消防设施投入不足现象较为普遍,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住户和公众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应加强对开发小区和重点工程的验收管理,可由县行政审批部门牵头,组织规划、住建、市容、消防、安检等部门,统一按规范进行验收,确保质量。
(二)如何把重点工程纳入整个城市建设的体系
近年来,县委坚持把城市建设作为打造环境、改善民生、提升形象的先导工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围绕打造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每年实施一批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奠定了建设中等城市的坚实基础。一大批重点工程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不仅改善了民生,优化了发展环境,而且提升了城市品位,塑造了城市形象。正是每年一批重点工程的建成,才让我们这个城市越来越美好。软环境的变化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客商到此投资兴业。
在进行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在城市建设方面我们想是否应该考虑的更全面、更远一些。
一是以“点”带“面”。如果说重点工程是一个点的话,那么重点工程所在区域就是一个面,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很重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促进整个区域的建设与发展,对于建设难度大、周期长的工程,可以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如在进行花园湖二期建设的同时,有必要把整个西片的城市改造与建设纳入其中,把建设西外环线道摆上议事日程,这对于分流城市道路车辆,改善长征路、严桥路以及整个城市环境大有益处;随着城市的发展,高铁连接线未来是一条“黄金线”,如何利用泉坞山和桑涧水库开发生态观光农业、搞农家乐旅游,推动沿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都是值得谋划的课题。
二是以“新”带“老”。通过这几年的建设,新城区已初具规模,随着新区三项工程的建成,新城区的规模和档次会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从目前的人气来讲,老城区依然是商业中心、繁华地带,其区域资源禀赋是新区目前还无法比拟的。定城的老城区是城市在长期发展和演变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存在着居住拥挤、街巷狭窄、交通阻塞、道路不同程度损毁影响市民出行、绿化率低、市政和公共设施短缺等诸多问题。因此,在进行新城区建设的同时,谋划好老城区的改造也非常重要,这也是当前我县“三城联创”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三是挖掘底蕴传承文化。文化是一个城市得以传承和发展的灵魂。定城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其文化底蕴深厚,城内古迹很多。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底蕴,彰显文化品位,提升定城的外在形象和文化内涵,是亟待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已建成了文化馆、汉画石馆、图书馆、大剧院、文化广场等一批文化设施,发挥了传承和传播文化的作用。在城市建设中,如何更好地体现文化特色,彰显城市个性尤为重要。例如:在建筑风貌上如何展示文化表现城市建筑的现代生活风尚;在绿化的树木品种和色彩的搭配上如何展示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在对定城已有的水系改造中如何取舍让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在城市的重要区域和地段如何构筑雕塑来展示文化。这些工作实际上与我们正在打造的“三色”xx也是相辅相成的。四是加大“三城联创”工作力度,真正让城市绿起来。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致力打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然而我县目前城市绿地率仅为10.9%,近期有望达到13.8%,距创建园林城市21%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所以要以“三城联创”为契机,规划建设好城市绿地。
(三)如何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题
定城不仅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商品流通的集散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加强科学管理,优化城市环境,努力提升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的效率化机制,已刻不容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组建了工作机构,强化了管理举措,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收效甚微,脏乱差的现象难以根本扭转。城市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在市容市貌的管理上,有两个方面是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市民素养。
一是从管理者来说,必须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纪律、作风和业务等方面的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管理水平。要加大投入,把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杜绝以罚代管,甚至“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要创新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好的机制,使管理队伍有生机有活力。
二是从整个社会来说,必须提升素养,做文明市民。坚持从基础素质、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针对居民生活中的一些陋习,通过精心设计载体,开展群众性活动,发动全社会参与,实行全方位推进,实施全过程渗透等方式,逐步予以解决。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针对一些不文明现象,不但要加强科学管理,还要大力加强全民素质教育,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在思想道德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楷模,努力营造追求真善美的道德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严管重处,以矫正某些突出问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城市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营造“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氛围。
在公益性的文化设施管理上,还需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在进行城市建设的同时,建设了一批公益性文化设施。从目前的营运效果看,管理上不容乐观,花园湖公园、生态公园都不同程度的遭到破坏,其他的一些文化设施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久,我们还将建设成老年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等。这既是一个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一项顺民意合民心的民生工程,但是,如果使用的不好,得不到预期的效果,后续的管理工作跟不上,利用不起来,就会使我们引以为豪的城市“亮点名片”失去应有的光彩,那与我们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此,现在就着手建立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更显迫切和重要。
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三年来,XX区委、区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区委、区政府按照“六统一”要求,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和科学支持为依托,以部门协调联动监督为保障,探索出了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牢牢把握组织建设这个前提,全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前提。
一是领导重视。区长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度重视。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绝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绝不能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是组织健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三是分工明确。根据本区实际,通过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原区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成建制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产权及地产相关的交易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现行体制暂时保留不变,组建工作进展顺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等3个职能机构。
二、牢牢把握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建设高标准公开透明交易场所
为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之初,区政府就明确了“六统一”的管理要求,即:
1、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适应招投标活动需要,专门设立开标厅、评标厅、竞争性谈判室、评委抽取室、中心总监控室,将我区所有建设招投标项目统一纳入到一个平台上来进行交易,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以便统一监管。
2、统一开评标区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开评标区管理办法,对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由总监控室对各开标、议标活动通过同步声像监控录制,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3、统一对专家库进行整合。已完成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的评标专家整合工作。规范了评委抽取和使用,由专人负责招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确保参与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性。
4、统一信息发布: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中心在区政府网和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发布招标信息。
5、统一受理报名:在招标信息统一发布的同时,中心在交易大厅设立的交易咨询台同时受理报名。为保证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6、统一结果公示。开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当众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区政府网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上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了“六有”,即有一个开标室,有一个评标室,有一个交易信息发布区,有一个集中办公窗口,有一个电子监控室和专家抽取室;在现代科技管理上建立了“八大系统”,即网上报名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评标系统、专家室门禁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身份证识别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在运行管理上做到了“四到位”,即交易活动流程图到位,交易活动备案到位,交易活动全程记录到位,交易活动监管到位。
三、牢牢把握创新服务这个环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透明运行
我们坚持科学发展,顺应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力量,配备和完善各类硬、软件设施,创新服务举措,具体包括:
1、在全市率先推行网上报名系统,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2、在全市率先推行电子评标系统,使评标工作更加严谨、规范,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高效、廉洁。
3、在全市率先采用身份证识别器,较好地杜绝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4、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提升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形象和团队整体性,显现出庄重和一丝不苟的精神面貌,突出工作人员的修养,给服务对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5、所有进场项目都做好了电子存档,对所有的工作程序进行了电子监控,每个项目都刻录了光盘,杜绝了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
6、保证金收、退两条线,退付手续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化配置水平,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规范、高效和公正。
四、牢牢把握监督管理这个环节,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高效监督机制。整合建设单位党组、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力量,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做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一交易平台建立以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对外服务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交易规则》、《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图》、《信息发布制度》、《专家抽取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制》等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了《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科室职责》、《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市场各环节形成了环环相扣、统一、有序的整体,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汇编》,为下一步的集中公共资源交易和强化统一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登记时建设单位提供的计划、资金、施工图等前期备案资料的管理,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了完整依据;严把招标信息公开关,确保招标公告和预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招标程序监督关,依法对开标时间、评委抽取、评标过程、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把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了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筑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区建筑市场参与投标活动;严把拒腐保廉预防关,落实工程建设防腐保廉机制,坚决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腐朽现象发生。
四是利用电子设备预防腐朽。对交易场所的硬件设施、网络信息系统和办公设备等进行了改造升级,依据统一市场规范要求,对现代信息平台、全程监控平台、专家抽取平台,以及电子屏蔽系统等进行了优化配置,并安装监控点8个,进行无缝隙、全时段音视频监控,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开标现场景评标现场的所有活动都有音视频监控和备份记录。同步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可适时进行交易监察,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预告,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中心的专家库实行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家抽取、参评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和纪律。开标前2小时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选专家评委。项目监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全程监督。在评标区,被抽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只有通过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核对身份后方能进入评标区,评标区设有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在业务受理区,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内部规范管理制度。在中心的显著位置上设立了《群众评议服务意见本》和服务工作投诉意见箱,并公开了本级和上一级投诉电话,使投诉渠道顺畅。
自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以来,湾里区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是腐朽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通过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在这一方面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XX个,制定防范措施XX条,从源头了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
二是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程序,统一的管理,有效的监督,进一步防范了官和商勾结、以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使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围标、串标、违法转包等问题的发生,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场诚信体系日渐完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5、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规范公共资源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加快建设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行,运行统一管理的机制运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我市于2016年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而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保证公共资源阳光,公平,交易,减少财政投资支出,增加财政效益,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同程度不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活动,通过调研走访,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做了一些思考,提出几点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6年8月,依托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理顺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它是市政府在市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集建设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合法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建立了合理的交易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一是坚持推行分段式采购模式和工作流程,使采购活动和执行程序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避免人为操作的随意性。二是全面推行《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和二次复核制度,防止采购文件设置限制性、歧视性条款。三是完善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从事招投标活动的规范管理。四是对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实行交易流程公开,交易信息公开,质疑投诉流程公开和交易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简化业务流程,不断优化服务。把国有产权项目由原来需要提供15个要件精简为8个要件,把国有土地和产权项目由原来的11个要件精简为5个。服务重大项目,强化“保姆服务”。牢固树立“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着眼服务干”,对全市重点工程,民生项目,采取主动介入,从项目进场开始,实行全过程保姆式优质服务。持之以恒推进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并实现了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对接。
(一)建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有的交易平台大多是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主要依赖行政方式,市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先后把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职能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进行了整合,并且逐步完善扩展到自然资源、公共资产、社会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显现出以点带面,深层多元,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实行了统一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场地,实现了“一门受理”,“一窗通办”,真正实现了“一个市场,一套体系,一个标准”,让市场主体看得懂,社会能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与市场主体满意度,从而使市场配置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延伸,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经济社会效益。
(二)公共资源项目电子化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程规范化,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目前进场的建设工程项目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电子化交易项目20个,实现交易额3.53亿元,节约资金669.43万元,资源节约率1.86%。2018年,交易中心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国有产权项目电子化交易业务,成为我省第一个实现权益类项目全部电子化交易的地市。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权益类交易项目50个,实现交易额2.77亿元,溢价3561万元。从而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的“互联网+”新格局基本形成,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增收节支功能得到全面发挥
2016-2018年,交易中心总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945个,实现交易金额106.93亿元,共节约国有资金2.03亿元,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
二、问题及建议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点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但认知度不高。特别是2016年下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和2017年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项目电子化改革,2018年,交易中心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以来,对进场交易的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宣传相关规定和政策,宣传电子化招投标的实际效果。但随着推动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社会各方参与主体单位认知度不高,对国家各层级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理解不透,对公共资源交易理解有误区。因此,为便于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各方面,提高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认识,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把握好宣传的主动性,坚持党的主张,党的方针政策融入中心工作。以标准化为抓手,对象上抓好贯彻结合融入,全方面推进,全领域覆盖,对国家各层级出台的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收集,整理,编印《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发放到社会相关参与主体及单位,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为各方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奠定基础。
6、城市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一、我县城市管理现状
(一)规划区总体情况。县城规划区面积8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4.7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12.1万人,建有主要街道22条,总长度60.9千米。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绿地专项规划、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已批准实施,公共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水系专项规划、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即将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广告牌匾设置专项规划等尚未列入编制日程。
(二)交通秩序情况。全县机动车保有量68437辆,其中轿车17000余辆(县城内轿车13000余辆),沿街共有停车场6处、停车位200余个,小区内停车位1300个,占用榆山路人行道划定停车位150个,尚有1万个车位空缺,车辆只能停放在道路辅道。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县城区共有地下密闭式垃圾箱61个,流动垃圾筒86个,果皮箱31个,公厕13处,垃圾处理场1处、渣土处置场3处、路灯5000余盏,县城保洁面积15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85万平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县城内共有建成小区、家属院40余个,住户1.7万户,小区附属农贸市场(摊点群)2个,超市14个,远不能满足小区住户的生活需要。
(四)沿街商户情况。县城区内注册企业910家,个体工商户3047户,其中批发零售业1812户,住宿餐饮629户,加工制造442户,煤炭批发零售22户,洗车点33户,理发洗浴水暖安装等居民服务业1019家。沿街广告牌匾近4000块,其中每年经住建委审批的仅20余件,审批率0.5%。
(五)流动摊点总体情况。经常性占道经营484处,其中店外摆放216处,店外加工71处,流动摊点197处。按路段分,严管路段(府前街、榆山路、翠屏街、五岭路)237处,其他路段247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城管机制尚不健全。
一是城管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榆山、锦水街道办事处和所辖村(居)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出现“条有权、难办事,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两个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执法中队,但由于城管执法局与办事处之间无管辖和领导关系,加之一些配套措施不到位,办事处和村(居)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城管执法局与相关部门职能交叉,易造成城管执法工作脱节。
二是单纯执法与管理脱节。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城管执法局只单纯行使处罚权,由于没有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导致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缺乏联动机制。城管执法没有暂扣或吊销证照的权力,没有有效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效能,造成城管工作效率低,行政执法成本过高,甚至暴力抗法事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停车场建设滞后,行车难、停车更难的状况日益凸显。
二是专业市场缺乏。瓜菜点、洗车点、售煤点、加工点、废品回收点、建材销售点、汽车修理点、夜间大排档随处可见。
三是临街商住房面积过小,部分经营业户侵占道路增加营业面积。
(三)居民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差。目前城区流动餐饮摊点达390多个,占道经营商贩中90%是城中村农民及城镇困难家庭和失业人员,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难度。部分建筑运输业户不封闭作业,碎石、渣土沿路抛撒。部分沿街商铺店主侵占人行道乱堆乱放。
二是居民城市意识淡薄。乱吐乱扔、乱涂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经常发生,城市“牛皮癣”随处可见。
三是群众“赶集”风俗浓重。每逢集日,部分路段严重受堵。赶集过后,垃圾满地严重影响城市环境。
四是部分群众交通意识淡薄,随意调头、随意停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四)城管队伍仍需加强。
一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队伍形象。
二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
三是一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35名,人均管理面积近2.5平方公里,行使着市容、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等11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人员少、区域大、任务重。
三、工作建议
(一)创新体制,构建“大城管”。
一是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要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权限,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城管执法分局,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其城市管理主体和基础作用。参照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当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与城管执法密切相关的道路挖掘、建筑垃圾处置、广告牌匾设置等行政审批权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
二是健全城管执法领导机制。建议出台《平阴县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健全城管执法考核体系。修改完善相关考核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强有力的奖惩考核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建设专业市场。
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通盘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因势利导,在原聚集地附近建设专业市场。如在百货大楼附近的背街小巷内设立小吃一条街,由政府(办事处)制作统一样式的餐车,纳入办事处日常管理,多次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经营资格。与居民生活关系不太密切的专业市场,如建材、家具、烧烤可以适当远离县城中心。探索建设社区小型农贸市场,消除占道经营。同时,在黄河市场、财源街市场等市场的改造升级上做文章、挖潜力,转变当前粗放式的管理方式,积极引导和吸纳商户、居民进入市场交易,形成规模经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增加政府补贴、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市场化融资,社会化参与,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
(三)疏堵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一是加强对城区规划的综合考量,根据城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制定或完善城区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建议新天地商务中心要规划建设大型停车场,在环秀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还可考虑在合适位置建设立体停车场。
二是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设计地上和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部门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规划许可证后不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三是加强对现有停车场的管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空停车场或空地的机关单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服务,使有限的空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统一样式,提升牌匾形象。
按照依法合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一制作、政府补贴、逐步规范的原则,重点规范五岭路、翠屏街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牌匾。
一是标准化。取缔移动式落地灯箱,沿街商业门头一户一匾,同一或相邻建筑户外广告上下边缘高度一致,整栋建筑广告达到“高、平、齐”。
二是亮点化。每条街道确定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的主题颜色,新设置广告牌匾统一采用铝塑板或集成版等高档材质,并在固定位置添加“玫瑰之乡”、“阿胶之乡”图标,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三是规范化。牌匾内容只是企业注册名称,不能附带经营内容、商品图片、形象代言人及电话等内容,使用的文字、商标、拼音、外文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比例适中。
四是秩序化。临街建(构)筑物墙体及玻璃门窗内外均不得张贴经营性文字或图案。定期组织执法干警清理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乱挂条幅和乱写、乱画、乱贴的小广告,条件允许时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聘请专业清洗“牛皮癣”企业,对城区乱贴乱画现象进行清理。
(五)全面宣传,开展社会动员。
以提高广大市民整体素质为重点,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全力开展百姓城管、法律咨询、城管微博、城管义工等社会动员活动,抓好城区街道、村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利用正反典型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营造浓厚的“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7、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饮水工作水平,按照20xx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于10月10日至17日,先后深入夜村、腰市等6个镇办13个村、5个移民安置点和1个供水公司进行了前期调研;10月22日,又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大荆镇集中供水点,夜村镇建芳利民供水站和何家塬供水点,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听取汇报、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进行了集中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特点
20xx年以来,我区共完成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资xx万元,建成各类供水工程xx处。其中地下水源xx处,地表水源xx处,设计供水能力xx万m3/天,供水范围覆盖全区xx个镇办,解决了xx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xx%,供水保证率达xx%。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民生工程,成立了以区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指挥,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明确了组织领导、主体责任和部门协作职责,夯实了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节点,强化了推进措施,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有利于利用水源、节约成本、建后管理和向饮水困难区、旅游景区、移民开发区、城镇规划区倾斜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与镇办村布局规划、移民开发区建设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围绕全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办法,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三是注重质量,规范建设。为了建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区政府及水务部门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明制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和质量监管,设备采购及施工单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质量监督站监管的质量保障体系,使安全饮水项目建设保证质量稳步推进。
四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加强全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区政府先后出台了《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两个政策性文件,狠抓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目前,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民自主管理,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供水站管理的模式,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效解决供水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强化对饮用水的抽样检测,限度确保饮水安全,在将清水引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完成了百姓渴盼已久的方便安全用水愿望,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镇办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宣传贯彻《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流于形式,广大群众对现行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投资机制等政策知晓率低,缺乏节约用水、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源保护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镇村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少,政策法规执行力和业务能力提高慢,不利于工作有效开展;部分群众有偿用水意识淡薄,对水费收缴有抵触情绪,水费收缴工作难度大,严重影响供水设施正常利用。
(二)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量大面广,加之脱贫攻坚时间要求严格、任务不断加大,工程规划、设计前期经费缺乏。受客观条件和自然因素影响,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村级经济普遍薄弱,饮水工程建设中的管床开挖回填以及工程占地等自筹部分难以落实。区财政对工程维修养护基金预算落实不到位,饮水工程抗灾能力差,工程水质检测费用无法落实。特别是一些移民集中安置点,因供水管道冻裂、损坏,无资金修复,导致住户无法正常用水,如松云和松沟两个移民搬迁安置点,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都由当地政府买单,管护资金缺口大。
(三)水质安全无保障。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基本是以村或以组为单位分散式供水为主,集中供水的模式相对较少,水源点多面广,管护能力差,水质保障压力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和面源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源环境差;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设施、制度建立不到位。“从源头到龙头”的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保障体系不健全,水质检测设备、人员配备不到位,检测业务水平低,水质检测不经常、检测数据未公开,饮用水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四)建后管理滞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水厂只由1至2名周边村民管理,管理水平低,服务跟不上,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运营管理中,除集中供水外基本实行村组干部义务代管,自流饮水不收费、打井抽水只收取用电费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聘、培训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初期运营维护风险化解,合理水价补偿机制,导致饮水工程后期管理不规范,设施维护不及时,停水、无水现象时常发生,重建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xx区镇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xx区镇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农村安全饮水政策,不断提*部群众对用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饮水安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科普宣传,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加强对基层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大区级财政预算和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水费收缴制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提升和管护中存在的前期规划设计经费、工程建设配套、工程后期维修养护资金拨付不到位,水质监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三)多措并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源头保护,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尽快成立我区水质监测中心,探索建立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系统,努力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全覆盖,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水源地巡查制度,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水源保护的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管理。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消除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坚持水质定期取样检测,公开检测数据,建立农村水质状况档案,确保水质干净卫生、安全达标,让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区水务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上下功夫,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风险化解、水价补偿等管理机制,抓点带面,着力解决重建轻管的突出问题,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供水管理网络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设立公益岗位等形式,不断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可推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对小型供水工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维修、管护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对分散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农村安全饮水长效管理机制。
8、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调研报告
一、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现状
镇赉县所辖11个乡(镇)、场,487个自然屯。农村常住总人口22。23万人。截止到20xx年底共解决高氟水、污染水、锰铁超标等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屯325个,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7.5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8.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以来,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全县农村多达120余处安全饮水工程已经停用,其中:20xx年冬天冻层深度达到2.6米,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未用11处;水质铁锰超标停用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用自家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05处工程能够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14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3%。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还有162个自然屯、4.72万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村居民对安全卫生水的认识存在误区。现如今,由于部分农村居民健康观念滞后,制约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发展:一是大部分群众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是政府的一种福利,认为这都是政府的事情,投工、投劳、投资等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问题与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一部分群众认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只能满足农户日常生活用水,畜禽及部分生产用水还得靠农户自掘深井解决,实用性不强。三是还有个别群众对安全饮水与健康的关系认识不深刻等。
(二)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大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都是由乡镇政府协调申报、水利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工程建成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一般都认为任务完成了,对后期自来水厂的运营没有进行研究指导,缺乏有效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绝大多数只简单地交由村集体管理,管理存在多样化和简单化,没有形成良好的运管机制。在村级财力不足、精力有限,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扶持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使已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逐年走向半瘫痪状态。
(三)其他方面。一是20xx年以前工程由于设计、施工或土质问题,有的地方村屯供水管道深埋不够,不能完全抵御严寒,致使部分村屯供水管网经常冰冻损坏,半年无法供水。增大了运转和维修成本,甚至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现阶段大部分村屯实现不了全天供水,只能是定时段供水。农民在农忙时节往往错过供水时段或需要留专人在家蓄水,不方便生产、生活。三是有的村屯小、分布零散,独立运转经费不足。
三、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的几点建议
依照**政发**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到位。让农村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安全饮水是国家重视、投入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及子孙后代健康的民生大事,从而引起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
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工程建设依然采取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场配合的建设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及其水管部门,负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设备维修、设施维护、运营监督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从水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承担。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规范、着实、可持续性强,也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四是要深入调研,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办法。县政府应责成水利局和各乡镇政府,调查掌握全县安全饮水工程现状,特别是已经停止运营的120余处自来水厂的恢复运营的可行性评估及维修方案。通过调研,形成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有效的建设和管理办法,使正常运营的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可维修恢复使用的自来水厂尽快运营。
总之,农村安全饮用水关乎全县农村百姓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引起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当做一项产业去管理和经营,是农村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要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
9、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管理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8%的疾病是由饮水不安全造成的,全世界每年因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而死亡的人数超过800万之多。可见,饮水安全对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何等重要。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群众饮用水现状,促进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我们深入乡(镇)、村(屯),实地视察了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和乡(镇)关于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说明,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好今后的工程建设总结了经验,提出了建议。
我县农村常驻人口22.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关系农村常驻人口的身体健康。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地下水水源较为充足。在我县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中,水质情况不容乐观,部分村屯水质铁锰招标、水源污染。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还有部分地区由于村屯小、分布零散,地方配套资金较大等原因没有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建设资金及维修养护资金、建后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一部分饮水安全工程停用。现有××处饮水安全工程已停用,其中:20××年冻层深度达到2.6米,使管网冻坏46处;缺少电力设备配套资金××处;水质铁锰超标45处;管理工作不到位、运行经费不足、农民自家有小深井等停用18处。仅2处工程正常使用,全县农村饮用安全水的人数不足××万人,占农村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总人数的80%,占全县农村常驻总人口的62.5%。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利用率正在逐年呈下降趋势。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增强群众节水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饮水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契机,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引资及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多种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规划。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充分考虑建设地的环境、气候和土质等条件,既要满足当地农民用水的需要,又要保证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提高使用率。
四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农户的身体健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水源的选择及供水形式应因地制宜,工程施工要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建后管理保征良性循环。在建设中,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1)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安排必要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保证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
(2)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已建安全饮水工程有效管理模式,克服以往“重建轻管”的思想,按照“修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核定一个合理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目标,根据工程管理运行情况,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供水工程所有权属、经营权属,做到有管理站、有技术档案、有水源保护设施和工程保护措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一定的维修养护资金。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农民饮水安全,真正达到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在管理中,可以参照有线电视或电业管理模式。管理责任主体以乡镇水管站为主,管理维修收费*。这样,不但便于管理,也可以弥补屯小、人口少运转费用不足问题。还可以缩减人员开支,又可以增加水管站工作经费。同时,水管站依托上级职能主管部门,便于协调。另外,还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管理。采取个人承包或租赁等经营方式。同时考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有其公益性的特点,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政府在调控水价的前提下,只从收费中提留一部分作为饮水安全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大的维修改进项目由镇村两级协助承担。个人承包或租赁经营的好处是从管理到经营上群众容易接受,便于群众监督,服务质量能够提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10、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迅速成长并日益壮大起来。他们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特别是在扶助弱势群体和开展各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所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我局开展了一次综合调研,现将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建议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社会团体登记情况
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66个,行业性社团129个,专业性社团29个,联合性社团3个,学术性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其中:民政类5家,教育类17家,劳动类10家,卫生类12家,科技类6家,文化类4家,体育类3家。据初步统计,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现有38,500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5%,各类社会组织去年总收入5亿多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0余个。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规章制度。为使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市民政部门指导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各类社会组织必须将登记证书、资格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布,增强工作公开的透明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规范财务管理。为贯彻中央精神,提高我市民间组织会计人员素质,民政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民间组织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通过培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已熟练掌握了新的会计制度,并已能在财务操作中实际应用,从而规范了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3、落实四项制度。为规范管理,制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普查登记、注册登记、备案登记、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例会四项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并及时掌握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变化,确保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各社区所辖民间组织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居委会通报备案,居委会将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照片资料登记造册,重大活动报登记机关备案。确保社区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工作现状
(一)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登记质量。我们以“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提高服务”为登记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细致地对民间组织地成立、变更和注销进行审批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发放“明白纸”,公开登记事项、申报程序及材料、行政许可时限和操作规程,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登记程序;我们在规定的时限内尽量提前完成审批登记手续,为登记对象节约办事时间,减少上门次数,提供热情服务。
(二)健全了民间组织的监督机制。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规范民间组织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了“市、办、居”三级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分类负责、纵向按级负责”的民间组织服务与监督一体化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从而遏制不良组织的滋生和蔓延,扶持和保护合法的民间组织。近年来,我们多次与社团主管单位联合开展治理检查,注销不合格协会,规范了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三)加强了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这几年,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密切联系业务主管单位,本着规范管理、简化手续的原则,与业务主管单位一起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让参加年检的单位填写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委托市“恒正会计事务所”出具《民间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未开展活动和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依法予以了注销。
(四)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诚信建设。我们对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要求,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对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把诚信建设作为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完善服务制,制订长远规划和有效措施,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等方面做出的公开,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存在问题
1、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到位。从质量上看,目前我市民间组织发展整体结构不够优化,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类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展不足,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少数民间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社会公共责任缺失,社会公信力不高。从作用发挥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如行业协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行业协调、行业管理、行业维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
2、政策法规不完善。民间组织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国虽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且是暂行性行政法规,在很多具体问题上缺乏明晰的界定和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与业务主管部门中的法律法规在许多问题上不协调、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团的申请成立热情高,而对社团的年检,变更,注销,和对社团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重视程度不够,应付差事。
3、执法力度较薄弱。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总体情况为“力不从心,监管难以到位”。具体地讲:一是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不同民间组织都是以民政部门名义进行登记管理,但实际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编制只有1人,与实际工作量不对称,工作中常疲于应付,监管过程中也无专项业务活动经费。二是全市有200多个社团,其业务分属不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工作、争取配合工作量大。三是《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专门设置了“处罚”一章,对社团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执法督查队伍,处罚很难落实。尤其是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缺少法制手段,造成一些未登记的民间组织取缔困难。
4、发展存在不平衡。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有:营利倾向较明显,服务功能却欠缺;规模偏小,在专职人员、办公设施、专业水平等方面还有差距;分布的社会领域不均匀,在教育、卫生、民政领域较多,在科技、劳动、体育领域相对较少,与实际的社会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四、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适时出台与民间组织有关的法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快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界定要具体、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区别于有关社会组织的名称,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中应体现民办,方便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改革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的政策制订、执行、评价和监督之间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加快民间组织执法队伍建设步伐。民间组织执法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现在登记管理机关还没有执法队伍,也没有必要的督查经费。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民间组织管理力量,尽快组建高质量的民间组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确保民间组织管理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希望政府在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予以支持,同时支持民间组织获得合法的服务性收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应尽快完善民间组织的各种优惠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形成一套系统、可行的民间组织税收激励机制;在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的基础上,能够建立民间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长远的资金来源。采取有力措施,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统筹民间组织的发展规划。民间组织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来建立,坚持登记标准,规范登记程序。协调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适应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着手对社会的客观需求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有资源及潜在资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底数、分析问题、寻找对策。在充分把握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现代化城市建设、社会现有资源有机结合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民间组织的设置、布局,使民间组织在数量、种类、布局方面符合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民间组织人员的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民间组织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除了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培养外,民间组织自身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和引进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的人才,在较高的层次上对民间组织进行能力构建。通过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使民间组织成为一个“职能实”、“人员精”的组织。同时,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各种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其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