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招招生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2019年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4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鹿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鹿城区小学和市局直属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本部(惠民路)计划招收248名新生。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审核
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5月19日8:00(周日)—5月22日(周三)17:00。
本次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名学生的户籍或学籍进行审核。若审核材料被退回或网上报名不成功者,请家长于23日(周四,8:30-12:00)携带户口簿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本部第一会议室进行现场复审。
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惠民路)与温州外国语学校不能兼报。
5月24日(周五)20时在校园网公布入围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
(二)电脑派位录取
5月25日(周六)组织电脑派位,将邀请各方代表参与监督。
电脑派位产生学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处批准后公布,之后通知家长按规定办理相关缴费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已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将不再参加其所在辖区初中学校的录取。
四、收费标准
因收费调整,暂定预收每年每生3.5万元(具体以部门核定为准)。
五、温馨提醒
学校本部(惠民路)新生可部分安排住宿。
学校本部地址:惠民路866号;招生咨询电话:0577-55595306;招生咨询时间:5月13日~6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招生方案范文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http://jyj.haikou.gov.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3、招生方案范文
一
前期准备礼品:线上拼团活动选择礼品是关键:
第一步,是先要了解家长的需求和喜好,
第二步,建立起自己学校的用户画像,Ps:“投其所好”选择奖品才是裂变成功的关键。
1、课时的定价依据
课时的定价需要以学校之前的体验课活动价格为主,以及周边竞争对手定价做参考对象。
为了减低运营成本,线上活动100元以内配合实物即可,这价位是非常容易成交的,市场主流价格是99元6节课。寒假之即,寒假班可包装成299元学一期/20节课,一直学到寒假结束。2、开团礼品:榨汁机或蒸蛋器二选一。线上采购成本30以内。3、成团礼品:涮烤一体锅或驼绒被一个。线上采购成本30以内。4、朋友圈裂变礼品:多功能学习桌或收纳箱。成本8元内。
二
第一天
首先:加好友—朋友圈裂变
这一步是为了做流量,有足够的上门量才能保证成交率。拉新过程中增加活动曝光量和打造学校知名度,后续做学校流量池。其次:准备500份礼品。准备500份礼品就有500位准客户添加到你,一场活动有500个上门量,活动就成功了80%。
就算这次不成交,可导入社群增加信任感情,下次活动可用上。
具体操作7点法:
1、打造朋友圈价值:修改朋友圈背景图和连续发3条朋友圈,朋友圈内容以塑造学校价值环境、老师IP、学员动态为主。
2、分类标签好友:将通讯录好友进行分类、标签+备注,筛选出精准种子用户。
3、朋友圈发布内容准备:将所有老师保存好,带有自己微信二维码海报和发朋友圈话术。
4、朋友圈活动发布:朋友圈发布活动内容要求:文字+海报+评论,同时@提醒10个精准好友。每小时发布一次,每次发送相同内容时删除上一条,避免刷屏。
5、增大宣传量:每人每天找亲朋好友至少5人帮忙转发朋友圈和群发通讯录,至少找5个本地微信群群发。
6、朋友圈互动:每日看朋友圈给新添好友和老学员朋友圈点赞和评论。用最短时间拉近距离。
7、礼物领取:①添加老师为好友登记相关信息,②按要求转发朋友圈,③统一在规定时间上门领取,④推荐5位宝妈加老师为好友或群发通讯录可另赠送礼品。
三
第二天:老生开团
解决老学员开团的原因1、综合体老学员可拓客,或单独拿出一个科目回馈老学员。2、单科目的学校,让老学员线上开团报名,活动结束钱退还,或可抵用年卡学费。
操作要点:1、老学员分类,划分好ABC类客户。2、资源分配,发放开团登记表。3、模拟和家长沟通话术。4、点对点沟通老生开团。
四
第三天:做社群裂变
现下的成交公式是先做朋友再成交,建立微信群不用着急发布活动内容,先熟悉关系,只做福利和发放内容。前两天都是在群里和家长做互动玩游戏,建立好感情的基础上,有信任再去做成交。
一、准备工作:
1、分组建立活动群2、制作好入群海报3、准备好入群话术4、群互动流程准备(互动宝典)5、准备好抽奖礼品及图片6、群分工(群主、互动员、水军)7、挂好群管机器人(社群大师)
二、操作要点:
1、第二天下午5点,统一点对点给第一天加的微信好友发送入群话术,并统一拉进各组的活动福利群。2、热群:在群里发红包雨营造氛围(每10分钟一个红包,用红包说话)3、写好群公告:解释建立本群的初衷。例如①活动感恩福利群。②未来3天每天会有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红包福利,游戏互动等。
三、操作要点:1、晚上7点开始红包倒计时(每10分钟1次,最后5分钟开始签到红包)。2、晚上8点正式开始群里互动游戏和抽奖3、互动期间注意水军的配合(提前排练好话术)4、互动完成后开始做拉人裂变5、10点进行最后一轮抽奖(共三轮)6、新进群的家长要尽快加为好友,并告知分享朋友圈可以领取礼物。
五
第四天:继续社群互动
操作要点:1、早8点道早安红包并发《8点早课堂》家庭教育有关内容。2、早10点红包预告中午抽奖时间3、12点继续带大家玩游戏和抽奖互动(抽3轮)并做好晚上活动预告。4、下午3点后开始红包雨预热晚上超级秒杀内容。晚8点互动抽奖后,群里正式启动秒杀团购。
操作要点:1、在群里详细介绍团购内容、流程以及操作步骤。2、发起开团接龙。(微信新添加了群接龙功能)3、实时公布开团情况。4、建立团长专属群,公布拼团情况。5、点对点对接做好老生开团的沟通和微信好友开团的沟通。
六
第5天:跟踪拼团
操作要点:1、协助每一个家长建一个小群,让家长把自己好友拉进来,帮助家长成功拼团。2、公布领礼物和上门选课补尾款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七
第6天:收单会
收单会放到周六或周天举行,因为周六日是家长小孩都有空。由于收单会人多,一定安排足够人手,并安排好各司其职。要营造出:快乐、喜庆、激情的氛围,目的当然是让上门的人不能空手而归。
不空手而归:1、选课补尾款。2、增加活动曝光度,群发活动链接,可抽红包一次。3、带小孩的让其参观学校或上10分钟体验课。
活动准备工作:
1、活动横幅、易拉宝。2、礼品区、抽奖区布置(抽奖?)3、物料准备(收款收据、收款码、选课表、音响、话筒、投影等。)4、咨询接待工作人员安排。5、咨询资料(学校价值体现内容册、升级套餐内容、老学员相关资料)
好了,到了这里,一场线上的活动也就落下了帷幕!
当然,线上的活动上看去很简单,但是在世界操作的时候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因为每个校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团队的基因也是不一样的,老王最近在筹划一个线上招生的训练营,希望到时候有你的身影
4、春招招生方案范文
一、招生院校
2020年参加本市春季考试招生的普通高校为23所,招生层次均为本科。
二、招生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0号)规定,已在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春季考试”并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的考生,方可参加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
三、考试
2020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
1.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为4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目总分150分。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20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
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分值为140分,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总分150分。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若考生参加6月的外语科目考试,两次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必须一致。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测试20分钟。
(2)统一文化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及成绩公布
2020年1月21日,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同时公布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生如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20年1月22日9:00-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在“考试报名”下申请“成绩复核”,2020年1月23日12:00起可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复核结果。
2.院校自主测试
院校自主测试原则上为1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考生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总分为150分。
2020年2月20日,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各招生院校根据已公布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
2020年2月20日-21日,考生须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自主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2020年2月29日-3月1日,各招生院校进行自主测试。具体测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志愿填报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于2020年2月17日9:00-18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填报志愿。
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其中,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须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申请表》,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经认定,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每名具有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各1个专业。志愿填报截止后,考生志愿信息不得修改。
为了让考生在志愿填报前能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报考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0年2月23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五、加分政策和分值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8日-19日持相关加分证明至报名所在的中学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加分手续,各区考试招生机构须于2019年12月20日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同时,各中学和区考试招生机构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0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19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19年以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组织鉴定。
七、录取
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投档方式采用“一档两投”方式。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且经市教委予以备案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考生在网上完成春季考试志愿填报,并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包括未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并缺考、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后缺考等情况),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2020年3月4日-10日,招生院校须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时间。
1.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3.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4.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选择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待院校确认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5.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既可直接前往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也可前往候补录取专业院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候补资格确认后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确认后未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则须回原预录取专业院校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根据市教委规定,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考生录取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8月下旬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在院校体检中,凡发现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春季考试招生录取资格。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社会关注度高。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本校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本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责成本校招生办公室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成立校招生监察小组,全过程监督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高考“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实行“八不准、十公开”制度。各级招生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反招生纪律者,按《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招生工作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相关问答
1.2020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春考”)安排有哪些特点?
春考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模式既很好地体现了院校办学特色,又充分尊重了考生的专业志愿。2020年春考仍然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参与2020年春考招生的23所院校均为市属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2020年填报春考志愿的资格是什么?
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必须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考志愿。其中,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3.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认定?
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其7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是否合格。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学籍所在省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单。经认定后,7门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4.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是怎样划定的?
春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投档至所填报院校。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为: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
5.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否参加两个专业的院校自主测试?
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了所报考的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参加两所院校(或同一院校的两个专业)组织的测试。
6.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如何确认参加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所报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若后续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
7.招生院校如何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各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8.考生如果被春考预录取,是否还能参加秋季统一高考?
不能。根据文件规定,通过春考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5、春招招生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2019年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19〕4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鹿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鹿城区小学和市局直属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本部(惠民路)计划招收248名新生。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审核
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5月19日8:00(周日)—5月22日(周三)17:00。
本次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名学生的户籍或学籍进行审核。若审核材料被退回或网上报名不成功者,请家长于23日(周四,8:30-12:00)携带户口簿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本部第一会议室进行现场复审。
温州市绣山中学本部(惠民路)与温州外国语学校不能兼报。
5月24日(周五)20时在校园网公布入围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
(二)电脑派位录取
5月25日(周六)组织电脑派位,将邀请各方代表参与监督。
电脑派位产生学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处批准后公布,之后通知家长按规定办理相关缴费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已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将不再参加其所在辖区初中学校的录取。
四、收费标准
因收费调整,暂定预收每年每生3.5万元(具体以部门核定为准)。
五、温馨提醒
学校本部(惠民路)新生可部分安排住宿。
学校本部地址:惠民路866号;招生咨询电话:0577-55595306;招生咨询时间:5月13日~6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6、秋招招生方案范文
一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将初中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在校期间,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01
考试科目
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所设定的初中阶段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门科目,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其中,英语包括听力,思想品德包括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技能,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内容。
02
考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地理4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可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道德与法治(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2科实行书面开卷笔试。
2.试卷的组合方式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独成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为文科综合试卷;物理、化学合卷为理科综合试卷;地理、生物合卷。除语文外,其余科目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指定范围内,实行人工网上阅卷。
3.体育与健康科目、实验考试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评定,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科目实行上机考试方式进行。
4.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以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一部分。
5.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科目的考试程序由市招生办公室负责。体育与健康测试、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科所负责。
6.因听力残障不能参加英语听力测试的,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提交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报市教育局普教科,由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听力检测,无异议后,可免于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乘以听力分数与笔试分数的比值,换算后计入英语总分。
03
命题范围
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地理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版)中规定的地球和地图、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乡土地理四个部分的教学内容。
生物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11版)中规定的生物学业水平的教学内容。
其他科目按《河北省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说明》执行。
04
时间安排
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
体育、实验、信息技术和考查科目的测试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
05
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分数形式呈现,考试科目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45分(含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地理和生物合计80分,体育与健康30分,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10分。总分合计730分。
其他考查科目成绩采取A、B、C、D等级方式呈现。
06
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补考机会,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补考结果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
2.升学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院校、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等级和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初中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07
报名和阅卷
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在籍初三年级学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市域外就读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外地来辛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往届毕业生只允许报职业高中和普通中专学校。具体报名安排见《关于做好 2019 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辛教考中[2019]1 号)。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普教科负责。
2019 年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和市教科所共同负责。
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一)完善评价制度。各初中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参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重点是细化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七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要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准确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做到客观真实、方便适用。
(二)加强评价过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基于学生“写实记录”、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对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审核。要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将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和等级评定结果要进行定期公示。要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同时,要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
(三)严格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般采用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互评结果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3.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级。
(四)呈现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项获得 A 等级的学生比率不受限制;其他四项获得 A 等级的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 20%-25%,获得 B 等级的控制在 45%-50%,其余获得 C 和 D 两个等级的控制在 35%-25%。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评定为 D 时,要十分慎重。
(五)公示和确认。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级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同时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审核确认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情况,填写《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市招生办公室。
三
招生录取政策
(一)招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加分项目的要求,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惠条件和照顾分值如下: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我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照顾10分。
2.军人子女按市人武部门出具的等级证明分别给予降“录取分值”10%、5%和照顾10分的优抚条件。(详细办法见《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
3.河北省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
4.其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加分项目。
以上照顾分数在高中学校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由市招生办公室和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必须做到科学、公开、公正。
经市教育局核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具体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应为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以后进行。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与招生比例可结合招生实际制定,具体招生原则、政策、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核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三)特殊优惠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制度。继续按照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辛集市第一中学)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分配办法见附件)。市职教中心试行分配生政策,具体办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发布施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享受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四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
(一)制定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初中毕业生数量、学校规模和班额控制要求提出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调整核定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文。
(二)招生录取管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过市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市招生办公室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招生录取的依据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市招生办公室按报名人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职普招生比例等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三)招生录取批次。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共分五个批次:
提前批次:“3+4”高职院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院校及省规定的其他院校。
第一批次: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辛集市第一中学)和非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
第二批次:我市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即辛集市第二中学、辛集市第三中学、辛集市育才中学、信德中学、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我市划定的普通高中线上考生)。
第三批次:市属职业学校(辛集市职教中心、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普高建档线下考生。
第四批次:五年制大专、高职3+2院校、普通中专等省属或其他市属职业学校。(以《辛集市2019年中考招生简章》为准)。
辛集市第一中学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录取按照先统招生后分配生的顺序进行。2019年分配生人数为市一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名额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以内,由市招生办公室实行分学校录取。
非市属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政策和程序按省有关政策执行。
(四)特长生招生。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需在6月10日之前按照招生计划完成特长生测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和普教科备案。市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单独录取。凡未进行特长测试的学生不得以特长生身份招生录取。
7、秋招招生方案范文
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以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为主,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部分学生;
符合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引进人才相关要求人员的适龄子女;
国际部: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外籍、华侨或港澳台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60名(包括国际部20名)。
已被温州市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录取并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得再次报名。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一律在校园网(http://www.wzxszx.)或学校微信公众号(温州市绣山中学)上报名。报名端口将于5月27日8:00开启,报名时间为5月27日8:00~29日17:00止。
确实不能在网上报名的学生,请于5月29日12:00-15:00到滨海分校(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丁香路357号)报名,来校报名必须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报名处设在滨海分校综合楼一楼大厅。
(二)信息核对、面谈
时间:6月2日(周日)。
地点: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分校(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丁香路357号)。
报名信息核对和面谈批次及时间将于5月30日16∶00在校园网公布,请学生本人按照规定时间段,携带学生户口本、小学五、六年级的综合素质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信息核对、面谈。
信息核对、面谈截止时间为6月2日16:00,未按规定时间到校现场核对、面谈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录取
学校将依据学生信息审核及面谈情况进行录取,学生家长接到录取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温州市绣山中学滨海分校办理缴费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后的新生学籍归温州市绣山中学。
四、其他
(一)因收费调整,暂定预收每年每生3.5万元(具体以部门核定为准)。
(二)招生咨询电话:0577-56577880(滨海分校办公室),55595306,55595300。
(三)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8、义务教育招生方案范文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学校服务片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依据。所有小学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确保免试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规范办学、均衡分班
各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意做好幼小衔接。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坚持“零择班”原则,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各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继续推进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今年云龙区、鼓楼区各拟定6所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招生,泉山区今年5所公办小学实施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把控规模、统筹调剂。
各校应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数量,按照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规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或生源严重不足的,报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同一住房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
根据要求,具有各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到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③父母在区内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居住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房产证(居住证)所属施教区的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从2015年起,以起始年级为基点,公办小学施教区内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区特教中心就读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障、听障的残疾儿童可到徐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报名,云龙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云龙特殊教育中心报名;鼓楼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牌楼培智学校报名;泉山区智障儿童原则上到泉山区特殊教育中心报名。
适龄儿童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等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另外,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云龙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相关要求落实方案。
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全面禁止借读
各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禁学校借招生违规收费。要严格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
各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对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特殊情况学生,各校应予以接纳,不得拒收。
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关键词:各区招生时间和条件
云龙区
招生时间:
2019年云龙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云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鼓楼区
招生时间:
2019年鼓楼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泉山区
招生时间:
2019年泉山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7日,8月15日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学生家长要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泉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关键词:各区施教区确认
(一)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为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相关学校应将学生视为施教区内的生源并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但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2.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证确定学生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三)施教区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确因客观原因,户籍、房产证无法一致的适龄儿童,唯一房产的以其父母的房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两处及以上居住房产的,以户口和房产证一致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2.拆迁异地安置的,凭拆迁安置协议,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3.下列情况之一者,持相关证明,可以选择在户籍或居住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户籍或居住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①适龄儿童父母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居住房产的,凭购房合同;②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③学生及其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属于空挂户,且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无房产证明;④其他特殊情况学生。
(四)学校施教区内生源过多时,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 另外,泉山区有关“惠民包”楼盘业主的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区政府惠民入学条件执行。
9、培训方案范文精选方案
一、岗位培训
以练好基本功为主,即练习实际操作的基本动作,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按照部颁电业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应知、应会”的要求,达到“三熟三能”。
1、变电、线路及设备运行人员的“三熟三能”
(1)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2)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3)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4)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5)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6)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2、供电所人员的“三熟三能”(含农村聘用电工)
(1)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2)熟悉电工基础知识;
(3)熟悉检修、维护工艺和质量标准;
(4)能熟练地进行本工种的检修、维护和运行操作,正确处理事故;
(5)能熟练地进行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
(6)能看懂常用图纸和掌握常用材料性能。
3、财务、审计和用电营销人员的“三熟三能”
(1)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和相关法规;
(2)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要求;
(3)熟悉电工基础知识;
(4)能熟练地进行财务或经营统计、测算和分析;
(5)能熟练地填报各类报表;
(6)能熟练地运用电脑进行文档处理和制表;
4、熟悉规章制度
(1)熟悉电能计量装置的基本原理;
(2)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和相关法规;
(3)熟悉电能计量装置的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4)能熟练地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和校验;
(5)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6)能正确地进行计量误差的退补。
二、新工人培训
1、新工人进公司,首先要经过安教部一段时间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内容分为:政治思想和传统教育、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安全生产和局规局纪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
2、恢复传统的师徒传、帮、带培训新工人到达岗位后,指定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人为师傅,经现场基本制度学习、现场见习、跟班实习三个步骤,考试合格并确认有独立操作能力,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专业骨干培训
1、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优秀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热爱本专业、思想进步的生产工人和班组技术人员,作为专业骨干培训的对象,编制专业骨干培训计划,并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专业骨干的培训,要做到有目标、有方向,理论和实际结合,在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变动他们的工作,鼓励他们从专业上提高。
3、所、站长的培训
所、站长的培训由公司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所、站长应从组织领导、技术业务、思想政治工作三个方面提高,特别是要学会管理,学会做人的思想工作。
四、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1、岗中培训。由各部门(或班、组、站)根据本岗的实际和要求,自行组织本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岗中培训是职教培训的主要方式。
2、集中培训。组织公司相关人员集中学习,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或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人员轮流授课;
3、专题讲座。聘请公司外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某一专项内容,到公司进行授课。
4、短期脱产培训。公司根据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将专业技术骨干送往外地进行短期脱产学习。
五、培训时间要求
1、岗中技能、安规培训,每月一次;
2、技术考问,每月一次;
3、异常和事故分析,每月一次;
4、模拟演练和事故预想,每季一次;
5、集中培训,每季两次;
6、安规、技术规程和基础知识考试,半年一次。
7、专题讲座,每年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