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如何处理幼儿园常见问题案例(三)
案例十
####年我园发生了一起因幼儿嬉闹而导致的伤害事故,这起损害赔偿诉讼持续了两年。我作为幼儿园的法人,自始至终参加了这起诉讼活动。实践使我深深感到,要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园长要学法、懂法。现就这起民事案件的事实,试用法律知识略陈一孔之见,希望能给同仁处理此案以借鉴和启迪。
####年4月30日下午3时许,我园的大班幼儿由教师王某在队前带领到户外活动。幼儿落某站在李某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的一瞬间,二人嬉闹,李某背落某时摔倒,致使自己左股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及时送李某到医院进行了治疗。李某住院三个月后达临床愈合,幼儿园为李某支付了医药费,并就其他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始终未达成协议,李某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此案终由一审判决:“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活动管理不周,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李某、落某未听从管理,违反校园纪律是引起这次伤害的主要原因,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对其行为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尽管我园在此次事故中无明显过错,但我园本着减少讼争、加强团结的原则,愿意服从法院的判决,承担部分教育责任。
分析与思考
评析一: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是每所幼儿园常抓不懈的工作。应该说,近年来各类伤害事故(包括意外事故)已降到了最低限度。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阴霾”不期而至时,怎么办?据我们了解,当事园大多恪守善意的“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一味退让,息事宁人,个别当事人家长爱子心切、纠缠不休,这客观上给当事老师造成“有过错”的认识,从而产生极大的精神压力。
在幼儿教育逐步法治化的今天,怎样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这是幼儿园园长在努力提高办园质量的同时所应时刻提醒自己的。本案例中的园长从实践中深刻感受到依法办园的重要性,深切地呼吁同仁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评析二∶
本案例的焦点在于幼儿园在此次伤害事故中是否应该负全部责任。要搞清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在园幼儿与幼儿园之间的关系属何种性质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等几种形式。家长对子女的监护属法定监护,当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后,幼儿园以一种临时监护人的身份承担实际的监护责任,负责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幼儿围和家长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关系,幼儿园的监护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幼儿受到应有的保育、教育,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预防他们对于他人的人身安全等造成伤害。
2.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幼儿来说,当其造成他人伤害时,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父母一般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该由父母承担当事幼儿的民事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幼儿园或学校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定有以下三方面的限定:(1)受伤害的人或造成伤害的人应当是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学校或者幼儿园在主观上有过错;(3)学校或幼儿园承担的只是适当的而非全部的赔偿责任。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损伤他人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伤害事件发生在幼儿在园期间,由于监护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幼儿园担负起了委托监护责任,因此,幼儿园由于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本案例中的落某和李某都是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伤害事件发生在幼儿在园期间,此时幼儿园履行着对幼儿的委托监护责任,依法要担负一定的民事责任,但并不是全部责任。幼儿落某致伤他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于落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应由其父母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本案例应判处幼儿园和落某父母共同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案例十一
某单位所属幼儿园的陈老师,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很好地遵守劳动纪律,时有迟到、早退、串班聊天等违章情况的发生。在年底奖金发放时,园长根据奖罚制度从其年终奖金扣发150元作为处罚,并奖给出满勤、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李老师,以期起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陈老师感到心理很不平衡,认为幼儿园工作量大,放松一下没什么了不起,况且也没出现什么意外情况。要求园长退还扣发的奖金。园长认为既然制定了规章制度,就该认真贯彻执行,否则会挫伤本园职工的积极性,拒绝了陈老师的要求。陈老师很愤怒,认为园长对自己有看法,是打击报复她,还对园长进行人身攻击,并让家里人和她一起到园里大吵大闹,看到园长没有让步的意思,又找到单位主管的幼儿园上级领导吵闹,歪曲事实。而此领导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轻率地表态,认为批评一下就可以了,让园长把扣发的奖金还给陈老师,这样就使园长处于被动地位和两难境地.但该园长开不盲从上级领导,而是写材料呈报上级,讲明情况:如果不能贯彻执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就无法胜任园长的工作,况且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上级领导对此很重视,经反复调查研究,做了决定:给陈老师记处分一次,扣发奖金不必退还。表扬了该园用长对工作认真负责、能把制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到底的做法。
分析与思考
显然,园长按制度办事是对的。如果制定了制度却不去执行,那么园长就成为一个没有原则性的领导,失去了信用,就不能再领导全园的职工和园内事务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是布了制度不执行,就比没有制度还要可怕。目前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幼儿园属于单位承办,在这样的幼儿园中,实行园长负责制出现了很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园长能否得到上级的支持、理解与信任就直接决定了自己管理行为是否有效。
园长负责制是幼儿园在上级宏观领导下,以园长全面负责为核心,同党支部的保证监督、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有机结合,为实现幼儿园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行政领导职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格局。实行园长负责制后,园长首先要处理好园内事务,具有正确领导和管理全园事务的才能。凡事都由园长自己负责,服从园长的领导,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园长的作用。同时,园长应处理好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因为,当前我国有许多幼儿园属于单位自办,园长由单住直接任免,而处理好与上级关系是园长负责制在园内顺利实施的关键。在本案例中,上级领导在没有调查实情的情况下,轻率地表态是错误的。但是该园长并不是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而是积极地与上级协调。这表明实现园长负责制并非意味着园长就完全说了算,他还相应接受上级的领导。要使上级支持幼儿园,首先得先让上级了解幼儿园,因此需要幼儿园做扎扎实实的沟通协调工作,多汇报多请示,让上级领导了解幼儿园的所有制度、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难,这样上级对幼儿园事务心中有数,谁是谁非自然态度明朗。
所以,实行园长负责制的幼儿园,园长应该做到以下两点:一做坚持原则的园长,按制度决定了的正确决策办事,绝不能收回。二在特殊和意外事故中,除了果断做出决策以外,还应请示上级,让领导研究分析,采取正确决策共同管理好幼儿园。
案例十二
去年初,我园被市、区确定为全员聘用合同制试点单位。尽管现在员工对聘用制已不陌生,对下岗待岗也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但是,一旦我园实施聘用制、打破铁饭碗,教职工们可能还是缺乏是够的思想准备的。因此,我觉得不能操之过急,要把工作做细做好。
我们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请已实行聘用制的幼儿园的园长来介绍经验,并多次派人到上海等地取经。利用假期相对集中的时间,把幼儿园过去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上岗应具备的条件、奖金分配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交给教职工们研讨,使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实行聘用制、竞争上岗是为了调动积极性、发挥潜能、优胜劣汰,是为了幼儿园更好地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民主选举,产生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调解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确定了三级聘用、三级考核、三级管理的工作思路。所谓“三级”,即按园长、班组长、保教人员三个层面分别聘用、考核、管理。
第一级聘用:组织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团长和副园长。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正式聘用。团长的信任度要达到90%以上,副园长要达到80%以上。这样做,让园领导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下工作,而有效的监督对于基层领导廉政、勤政都是有好处的,可以避免一个人说了算,或趁改革之机压制民主、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
第二级聘用:组织教职上选举产生十多位班组长,班组长在群众中的信任度要达到60%左右,然后由园长正式聘用。
第二级聘用:由班组长聘用各班的保教人员,投有被聘用的人员,做待岗、下岗处理。
为了让教职工有一个思考的余地,我们规定每一级聘用间隔时间为3-4周。另外,在聘用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让每个人谈自己的打算、想法、要求,作为聘用的参考。这一方案出台后,受到教职工的一致肯定,也使我园的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地有条不紊地开展。
分析与思考
聘用制作为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园长负责制的实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行聘任制,就走在幼儿园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由园长确定教职工聘任和任务的依据与原则,将职工的职称与表现相结合,采用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优化组合,由园长任命部门负责人及班组长,班组长聘任教职工,职工可双向选择。幼儿园实行聘任制是当前幼教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势所趋,对幼儿园自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尽管聘任制具有种种的优势与效能,有利于建立起完整而又科学的幼儿园管理体制,但作为一种新的制度进入托幼园所,它打破了旧的人事制度,打破了教职工的“铁饭碗”,在实行过程中肯定会遭遇到来自内部的种种压力与困难。案例中的园长在落实本园的“聘任制”这一棘手问题时,不乏高明之处,可以为鉴:
1.理顺沟通渠道,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是园长实行聘任制的第一步。
这位园长很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教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实施聘任制对自己及园所的真正意义,产生对其的认同,才能确保实施与开展过程的畅通无阻。该园通过请有经验的幼儿园园长介绍聘任制,组织教职工研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使教职工认识到了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是为了调动积极性、发挥潜能。这一上下的思想沟通,为聘任制的贯彻实施铺好了路子。
2.实施过程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充分发挥了群众参与的作用。
在园所管理中,“人”才是核心。坚持全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组织原则,才能保证园所事业的良好发展。该园在聘任人员时,不是领导干部说了算,而是通过教职工的民主选举,产生“三个小组”、园长及班组长,各级人员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均需达到一定标准方可上岗,这一举措为教职工民主参与园所管理创造了条件,也使领导始终在群众的监督下工作。只有得到群众的信任,才能有较高的管理效能。同时,在每次聘任前,都召开教职工大会,让每个人谈自己的打算与要求,畅通了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使教职工的意愿得以伸张,也使聘任能针对群众的意愿及特长来实施。教职工看到了聘任制与实现自己的工作愿望、成就动机之间的一致性,这样就能有效地调动他们参与园所管理的热情和积极性,为今后高效率地工作奠定基础。
3.二级聘用、三级管理使园所管理层次清晰有序,可以做到管理明确、分工协调,使整个园所的管理渠道畅通、指挥灵、消息通,有利于管理及监督工作的开展,从而发挥较高的管理效能。
总之,聘任制虽然将人事任免权放到了园所负责人——园长的手中,但并不寄于走一个人说了算,只有坚持民主管理、职工参与的组织原则,建立层次清晰的人事体系,并将其有效地贯穿于园所管理的始终,才能保证托幼园所在市场经济中走上健康、积极的良性发展道路。
案例十三
新的学期开始了,以到了幼儿园一年一度分班的时候。每年,园领导总要为分班的事开好几次会,仔细研究调整,但分班后,还是有许多老师不满意。不是因为双方合作不好,就是因为有个别老师工作不尽力、不负责任、不服从班长管理。
今年,园长采取了一个新的分班办法:就是由园领导考虑权衡后,选出各班的班长,再由班长自己挑选本班的老师。这样一来,有几位老师坐不住了。她们有的是原来工作不认真、班长不好管的,有的是与同事不好相处的,班长们都不愿选她们。最后,出现了她们没班可以去、班里也缺人手的情况。
于是,园长开始分别找这几位老师谈话。让她们总结一下自己原来的工作,帮她们分析自己落选的原因,使几位老师明向了自己的缺点。慢慢地,这几位老师的思想工作做通了,她们向园长保证:如果班长选用她们。她们一定认真工作,与其他老师好好配合。之后,园长再次召开厂班长会,做班长们的工作。希望班长们从全园的教养工作出发,给这几位老师一次机会,先试用半学期,如果再干不好,下学期就请她们离班下岗。
这次的分班改革后,各班的工作情况都有了改观。不仅增强了班里老师之问的集体凝聚力,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而且使原来工作态度不好的几位老师也逐渐改掉了白己的缺点。
分析与思考
该案例讲述的是当前幼儿园普遍采用的一项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竞争上岗,分层聘用。从配班制度本身来看,这是对以往园领导独断配班岗位的做法的一种革新。在新时期,大力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下,给予教师自主选择权,采用分层聘用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既给广大教师以紧迫感,又能有效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最终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竞争上岗;无论走对已经上岗的教师还是对目前暂处于无岗状态的教师来说,都是有效地促进其全心投入工作的重要手段。而且,这种逐层聘用上岗的方式,使各位老师之间能够很好地配合协调,对于团结合作地开展工作也是十分有利的。
案例十四
一所原某部属幼儿园,因生源、经营等问题决定转包给另一个机构承办。转包事宜由部委主管领导和承办机构在####年10月开始商讨,双方签订协议后幼儿园开始改建。承包方投入了40多万进行全面装修改造,使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论是室内的设备还是室外的设施,都采用了当前最好的,例如塑胶地毯、大型玩具、感统训练室、木地板等。为此,幼儿园曾在新年春节期间停园近两个月。但自始至终,幼儿园并没有向家长宣布原部属幼儿园解散、原有幼儿退园的消息,而是对幼儿园的转制低调处理。至####年5月,幼儿园的硬件软件(招聘各类优秀教师和特长教师、引进教育模式等)改造已基本完成,幼儿也正式改为×××实验婴幼园,并向家长宣布,原有部属幼儿园已经倒闭,新园将不承担旧园的任何债务和承诺,并要按照新标准收费,原在园幼儿每入每月加收100元赞助费,作为享受新设备的补贴;新招收幼儿将每年交纳赞助费和特长教育费5000元。为了照顾原有幼儿,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不向原有幼儿加收5000元赞助费。本部属单位新旧幼儿所有新加费用均减半,作为对该部委投入的回报。
园方认为自己的做法可以算是仁至义尽,但仍有部分家长有怨言,甚至抵制交费。他们认为幼儿园悄悄改制,没有征得家长的同意,原有的合同就被该部委单方面撕毁,侵犯了他们的利益,而且既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就不该加收100元,为此一些家长立告到上级相关部门。但幼儿园认为没有关门解散是幼儿园和该部委对孩子负责、对家长负责,而且现在的幼儿园和原部委只是租用场地的关系,没有其他任何隶属关系,因此没有义务为原部委履行合同,因此坚持现行办法。为此,双方僵持了近一个月,虽然大多数家长陆续交了费,但仍然有几位家长不停地和幼儿园周旋,甚至在幼儿园吵闹,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幼儿园承办者认为当初如果彻底停办,勒令所有幼儿回家,就不会有今天的困难局面,认为自己是好心办了坏事,好心惹了麻烦。
分析与思考
幼儿园改制是目前幼教体制改革中常见问题,如何立足本园实际进行切实可行的改革,是幼儿园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能够得以生存下去的关键所在。但是在改制的过程中,往往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会出现比较多的问题。
案例中改制后的园议长原是基于为家长服务的考虑,才做出“原在园幼儿每人每月100元赞助费,作为享受新设备的补贴;新招收幼儿将每年交纳赞助费和特长教育费5000元,为了照顾原有幼儿,将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不向原有幼儿加收5000儿赞助费;本部属单位新旧幼儿所有新加费用均减半,作为该部委投入的回报”的决定,但是这样的决定却遭致了部分家长的怨言。主要的原因在于幼儿园的改制没有事先让家长知晓。这就给我们一个警醒:幼儿园的改制不仅仅是幼儿园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情,也是有关家长的事情。家长是幼儿无服务对象之一,他们也应该了解幼儿园发展的规划和方向。
案例中还存有另外一个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接管方和幼儿园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在改制过程中权责关系等的明确问题譬如,案例中提及的场地、对家长负责等等问题,这些在制定改制措施时,都应该给予具体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以后不因此而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