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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21 12:42:21

专项基金自查报告是非常优秀的内容,希望能让找寻报告的您有所帮助。

1、专项基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2、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收进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收进管理

  1.所有预算外收进全额解进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我校已实行免费进学,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进步收费标准

  3.针对外地学生各类收费按规定使用财政部分同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二)支出管理

  1.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购置的教学仪器装备、办公作品及图书资料等都实行政府采购

  3.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已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学校实行校务公然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的财务都有结算中心的报账员筹办,职责明确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

  1.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都有校领导集体决定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

  2.学校已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校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符合、账卡符合、账实符合

  3.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经学校领导集体决定后报上级相干部分审批,不存在将学校资产用于抵押和担保,或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购买股票、基金、企业债券等风险性投资活动

  (四)财会队伍建设

  1.从事财会工作的财会职员,是结算中心派出的报账员,具有会计从业资历证书

  2.财会职员正确行使会计监视职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事项,谢绝办理或依照职权予以纠正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当性和完全性

  加强财务管理,进步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增进教育延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亲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健康发展,学校领导充分熟悉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专项经费自查报告


  本学年来,我校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抵制乱收费。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加强领导、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使抵制乱收费的工作制度化。现将我校的教育收费等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如既往贯彻“农村中小学一费制”的规定,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学生保险”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和经省批准的用书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不超量购书,对未列入省定教学用书目录的图书和音像一律不征订、不代行销售。

  三、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四、依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认真执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标准。

  五、我校多年来未向任何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借读费。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学校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把完善收费制度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协调统一起来。把杂费收入和财政拨入经费进入专户统一管理。

  七、学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能按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的要求办,财务结报规范。

  八、无征订辅助读物、学具和音像制品等,从不代任何部门收费。

  九、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收费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

  十、无乱收费现象。由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收费工作,有组织,有制度,规范操作,措施得力,收费工作秩序正常,无乱收费现象。以上工作成果,我校要在新的一年将切实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我校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既要保证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又要确实巩固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成果。

4、专项经费自查报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20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3.9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

  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我县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争取4月20日前完成任务。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6、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7、专项基金自查报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8、专项基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9、专项基金自查报告


  按照十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10、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自今年省委决定开展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以来,我区整治办在区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按照省、市、区《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规范了财经秩序。现将2013年我区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本次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区整治办分别于11月14日和21号召开全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使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各街道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具体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确保工作部署深入到位。根据省、市、区行动实施方案,这次纳入整治范围的是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全区共有961个单位纳入这次整治的范围(其中:党政机关285个,事业单位540个,区属国有企业54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82个),确定了重点检查单位总数为128个。重点检查面占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3.3%,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重点检查面占比为20.28%;非重点占比为8.94%,都达到省市方案的占比要求。为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区整治办在重点检查阶段还派出督导检查组,且专门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并未发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存在“小金库”问题,但发现三个单位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区整治办对本次检查发现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单位,逐一督促整改。具体如下:

  1、xx小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3.1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2、xx初级中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0.2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3、区文化中心管理处存在基本支出占用公益性演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的现象,合计1.19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经济业务内容进行会计核算。区整治办将协同区预算部门调减该单位下年度同类项目经费额度。

  (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整治效果,构建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产生,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教育

  增强各单位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长效机制的任务,是彻底消除“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前提。为此,我们从教育入手,不断加强单位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其一,要求各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严重危害性,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和干部带头学习制度,自觉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其二,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堵塞漏洞,防范“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产生;其三,要求各社会团体、各国有企业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日常财务会计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

  2、完善制度

  加强各部门、单位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

  其一、严格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新开账户,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归并的坚决归并。进行银行账户检查,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内部管理,切实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其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理顺罚没收入和收费管理秩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其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和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漏洞。

  3、强化监督

  其一、严格落实“小金库”保证制。我们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签订《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并按照的要求,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其二、严格落实“小金库”举报查处督办制。建立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拓宽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健全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

  其三、严格落实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制。我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长效机制的思路与对策

  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标本兼治。要在不断加大对“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日常整治力度的同时,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为此,我们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纪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要过谈话谈心、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反映、案件分析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动态的经常性了解,及时总结分析当前领导干部认识方面的普遍性误区或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确保主要负责人对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的认识水平、责任意识和法规政策知识都得到显著提高,促使其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认识,增强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专业素养。要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和研讨,及时推广整治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二)深化各项改革,健全各项制度。

  1、要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的总体目标,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接受监管,统筹使用预算外内收入,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严格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彻底推行综合预算,强化对单位预算的控制。要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控制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问题,并要合理确定预算单位的财权,从预算安排上满足单位必要、合理的支出需要,消除预算单位以正常支出不足为由而设立“小金库”的动力、借口和诱因。

  3、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为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归集基础数据,我区将通过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实现以下管理目标:一是实现政府部门基本职能与财力分配的紧密对接;二是增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可比性和绩效评价性;三是通过预设部门预算项目库,规范引导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为部门预决算公开做好准备;四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实现财政数据大集中,为财政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对部门预算项目的增减变化分析,准确掌握政府工作重点及政策走向。

  4、建立健全“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整治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进一步形成有效防范和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党内外群众、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

  5、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查处力度。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并常抓不懈;要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强化处理处罚,要坚持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法律追究相结合的原则;要建立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问责制度;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使查与处有机结合,真正确立“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整治的权威。

11、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目前在20**学年度:共11班,其中:七年级2个班,八年级5个班,九年级4个班;在校学生人数567人,住校生225人,属非寄宿制学校,现有教职工40人。

  二、加强领导,确保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我校一贯重视体育卫生工作,成立了以副校长赵军同志任组长,蒋会任副组长,刘洪武、钱浩、商成军、姚海鹏、崔景凤同志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学习贯彻国家有关体育卫生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贯彻落实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划;学校每学期都把体育卫生列为学校正常工作内容,召开体育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先进经验,解决体育工作中的存在的实际问题,使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每学期的教学中均对体育作出相应的计划、总结、考核、评比、学生奖励等工作。并列入校行政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齐心协办地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三、指标完成情况

  1、教育管理方面:

  (1)我们严格按教学计划3节/周开足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并列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严格按《体育教学大纲》和课本规定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写好教案、备好课,认真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

  (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了每天的两操,并且严格按照细则对学生进行督促、检查。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各班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课外体育锻炼,做到了时间、学生、教师、场地器材及锻炼内容五落实。同时积极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种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活动,培养了他们的各种兴趣、特长。

  (3)我们严格执行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切实抓好达标工作,达标率确保100%,优秀率逐年提高等。

  2、条件保障方面:

  (1)我校有专职体育教师3人,平均年龄33岁。其中:本科学历3人。按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我校应配3人,已达到《条例》规定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要求。我们十分重视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通过鼓励教师参加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2)即使学校经费困难,学校仍坚持从公用经费中年年投入体育经费,用于场地、设施的维修改善,器材、教具、挂图的购置,体育教师业务培训及劳保待遇的落实等,基本保证了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训练的进行。

  (3)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学校卫生组织、工作计划(包括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齐全,职责明确。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宿舍卫生。检查及时到位,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但学校目前校医还没有配备。

  (4)学校体育场地较好,但体育设施、设备较差:无正规的足球场,体育器材较少。

  (5)学校厕所蹲位不足,下课时上厕所较拥挤。

  (6)学校目前无食堂,师生均感到非常的的不方便。学校由于资金有限,学生食堂仍得不到解决。

  3、评价机制和体质状况:

  (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监测情况的。学校对全体体育教师进行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培训,使他们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意义,掌握了测试方法,学会了表格的填写和统计。掌握了学生身体素质、发育和体能情况的。

  (2)学校每年对全校学生视力专项检查,宣传爱眼、护眼的`方法和相关知识,使学生的近视率得到一定的缓解。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学校体育场地有限,体育设施相对较少,体育器材不足。由于学校经费紧张,致使体育教学受到一定的影响,学生的活动受到限制,有些运动项目不能正常开展。

  2、学校无食堂,学生吃饭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

  (1)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搞好学校扩建工程,尽快改变学校硬件不足的现状。

  (2)进一步筹积资金,加大体卫工作的投入。

  总之,学校体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体育教师们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尽管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但我们要珍惜所取得的成绩,并在此基础上,踏实的工作,不断进步来回报关心和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同行和同学,为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12、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在省、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为搞好水利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资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今年以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农村小水电等专项资金为重点,并以此为契机,对各项水利专项资金从项目的申报、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自查。

  一、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部分下达资金较晚的项目在20xx年实施,截止目前邯郸市20xx年水利专项资金1046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413万元,省配套24184万元,市县配套20xx6万元。今年下达给市水利局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邯郸市漳滏河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3500万元,市县配套2333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跃峰灌区续建配套:中央投资2321万元,市县配套1548万元,正做开工前准备

  邯郸市抗旱设备购置中央投资3200万元,项目已完工。引黄工程:省配套35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20xx年至20xx年我市涉及水利专项资金的水电项目有:涉县赤岸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工验收,涉县漳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完成小会、漳北二级、原曲二级三座水电站的技改工程。

  二、今年8月份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省督导组的要求,涉县、成安县已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成安县20xx年小农水项目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书上甲方法定代表人只有盖章,没有签字问题。由于有关人员对合同法条文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限造成,当时为了省事,在合同书上盖了局长的手章。检查结束后,局长常胜民在所有合同书上进行了一一补签。

  二是县级及群众自筹资金未完全到位和无文字依据问题。检查时项目还未全部完工,资料没有全部显示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现项目已完工,县级配和群众自筹已全部到位,手续齐全。

  三是项目监理未招标及其合同服务期问题。现已与监理公司协商,对合同服务期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今后,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一定按要求进行招标。

  四是有关合同印花税正在补交中。

  (二)小水电专项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

  一是在原签字的合同书后补充了法人代表签字的付款委托书。

  二是对会计计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

  三是对建设中应交纳的印花税都进行了申报补交。

  四是抓紧了赤岸、小会两座水电站的竣工验收准备,力争近期验收。

1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

  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

  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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