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园教师今后须持证上岗
南宁4月23日电(记者张莺)广西日前出台《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广西未来三年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并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持证上岗。
《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严把幼儿教师入口关。通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
据悉,2013年前,广西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从2013年起,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幼儿园及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任教。
《意见》规定,未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接受教育部门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后持证上岗。教育部门鼓励非幼教专业大学生通过幼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充实到学前教师队伍。
为培育一批优秀幼儿园园长,广西计划在2013年前,完成对5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2015年前,各市也要完成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