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幼儿用自己的方式概括与整理所得的经验
皮亚杰认为:‘对儿童来说,逻辑数理知识的获得,不是从客体本身得到的,而是通过与材料的相互作用发现和从自身内部构建教学关系的。”这就告诉我们,幼儿需要通过自己的动作和方式来构建自己的认知结果,而事实上,幼儿的认知结构也不可能仅仅通过单方面的“教”获得发展还必须依赖他自己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因此在数学活动中需要教师提供数学的操作材料,让幼儿在操作、摆弄这些材科的过程中构建新经验、新概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小班的幼儿能根熟练地从1数到10.但当询问其被点数的物品一共有几十时,却很茫然,不知道究竟如何回答,其实幼儿仅仅只是口头唱数,并没有通过动作理解数的实际意义。因此,幼儿必须通过其外在的动作把抽象的数内化为具体的数学概念,才能建构起属于自己的经验知识。
如在学习9的组成时,教师要求幼儿学习运用互换的方式感知9的分合,了解把9分成2份的8种方法并寻找其中的规律。在话动中教师为每人提供了9个正反颜色的操作小卡片和操作记录纸.话动中教师先让幼儿回忆把6分成2份,把7分成2份和把8分成2份各多少种分发,然后在猜测把9分成2份有多少种分法昵,在幼儿猜测的基础上请幼儿自己来分别操作双色小卡片,并记录已分的分合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幼儿运用的策略都是不同的,分合的顺序也是不同的,
如教师又提出,在把9分成2份的8种分法中可以省略哪几种分法呢,这就需要幼儿根据自己所得的结果进行概括和整理。教师请幼儿仔细观察8种分法分别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如9分成4和5或分成5和4我们可以从速两种答案中发现什么,同样9分成3和6以及6和3也是如此……通过梳理幼儿发现,只要把数字的位置换一下就能够得到两种答案了,把9分成2份,只要动手就可以得到8种答案。这个经验的获得,不是教师教给幼儿的,而是幼儿通过自己的前后数学经验,通过自己的操作、思考、比较,在整理自己的操作经验过程中获得的;
因此,在幼儿操作探索之后,教师应给予幼儿独立思考的时间与空间,启发幼儿击发现、总结一些规律性的经验,从而促进幼儿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幼儿有其独特的发展步伐,而且个别差异特大,这样在概括数学经验的过程中就含不同的概括水平。因此,在幼儿学习数学的过程中,分析幼儿特点。针对不同的幼儿,提出不同的任务,给予不同的指导。如对于缺少抽象概括能力的幼儿教师可引导其注意观察适当加以启发,帮助其总结概括经验;对于操作过程不够充分,经验不够丰富的幼儿,则可提供其更多的操作机会,使其在多次反复练习中,丰富自身的经验感受,从而促进其经验概括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