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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8-18 1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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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农民发展和实现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也一直不断。此类问题不仅事关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为了给解决好这类问题提供依据,海伦市妇联组织力量,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海伦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这次调查面向23个乡(镇)。在查阅了海伦市妇联3年来妇女土地权益案卷的基础上,结合这次调查结果,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海伦市农村贯彻落实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妇女结婚后的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由于实行了“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原居住地虽为其保留了承包地,但实际上,这些妇女很难去其娘家从事耕种或向娘家索要其承包地的收益,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妇女结婚后实际上就变相丧失了。

  二是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土地权益缺乏保障。妇女离婚或丧偶改嫁的,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使保留了自己的土地,很多妇女仍不能继续行使自己的承包权。

  上述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侵害了妇女权益,而且对社会也遗害无穷。一是导致计划生育超生和性别比严重失调。一些妇女多次找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对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失去了信心,声称““男女平等”是骗人的假话、为了不被歧视说什么也得生个儿子。目前,超生和性别比失调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很大的一个不和谐因素,二是危害法律的尊严。如果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纠正,那么,法律就会被认为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法律的尊严与威力将会荡然无存。三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今,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不仅会伤害妇女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因为“耕者”却“无其田”而引发许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因此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尽快的解决。

  二、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虽然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传统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着作用。在与一些乡村干部座谈时,有的村干部就直截了当地说,虽然法律允许妇女结婚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但自古以来都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们就按老传统办事。因此,“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源。

  二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以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一些干部群众以“村民自治”为由,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公然违反宪法和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出一些村规民约,肆无忌禅地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在我们与乡村干部的座谈中,几乎都谈到了取消出嫁、离婚、丧偶、招婿妇女有关权益的决定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做出的。这就说明,法制观念淡薄,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一些地方的领导以及执法部门,也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片面,以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或“法不责众”为借口,对一些违反法律的村规民约不监督不审查,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推诿扯皮、顶着不办,致使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从客观上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妇女流动的原因。由于传统的“从夫居”的婚姻习俗,导致绝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土地这种资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无疑与妇女结婚出嫁的这种流动性产生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妇女在出嫁、离婚、丧偶、招婿时往往面临失去土地权益的危险。

  二是传统户籍制度的原因。由于长期以来农转非妇女的户口无法迁入城镇居民家庭之中,也造成妇女户口欲迁新居住地不能,不迁原居住地又不容的两难境地。

  三是法律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中,都强调了要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发现,这些法律也有它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体系之间还有相互冲突的地方。如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虽然胜诉了,但却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侵害妇女土地权益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原因之一。

  三、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建议

  妇女不仅占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正在成为我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保护好她们的土地权益,不仅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农村小康建设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针对目前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送法进村(家)”、广播电视专题讲座、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同时,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逐级向上反映在立法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根据实际,建议市人大出台有关保障和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具体意见,指导各乡村处理和解决好妇女土地权益中出现的问题。如:部分妇女无田耕种和离婚妇女无居住地问题。

  三是建议市乡两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除检查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外,重点检查村规民约的内容,看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如有,则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或修改,以维护法律的普遍性和权威性,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2、农村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纵深开展,不断做好贴近群众,体察民意,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和为民服务水平。我局自20xx年驻马良镇鹫峰村和扁洞河村开展挂点扶贫工作以来,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到马良镇扁洞河村、鹫峰村开展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入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两个村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查找问题,寻求对策,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后,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蹲点村基本情况介绍

  扁洞河村共有125户,445人,其中男性273名,女性172名,劳动力223名,党员17名,其中60岁以上的老党员8名,年轻党员9名。拥有耕地面积801亩,林地面积7882亩。鹫峰村147户,488人,其中男性254名,女性234名,劳动力254名,党员26名,其中60岁以上的老党员13名,年轻党员13名。拥有耕地面积1192亩,林地面积7230亩。这两个村自然条件基本相同。都是地处高山,自然条件差,人口偏少,村集体经济没有主要项目支撑,农民主要收入一是打工,二是种地,三是种植部分烟叶、蔬菜,四是培植袋栽香菇,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这两个村没有主导产业,单靠传统种地和散户养殖,只能保证农民有饭吃,自给自足,没有什么积蓄。村级集体经济更没有积累,导致整村各项事业发展进程缓慢。虽然党的惠民政策多年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农民和农村经济状况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环境相比差距太大,主要是基础设施落后,村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发展生产的项目单一等,这些都是障碍农村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制约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因

  (一)产业无支柱。两个村情况基本相同,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产业布局、人平收入状况也相似。就拿鹫峰村来说,该村去年总收入为866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356万元,养殖业收入343万元,打工收入99万元。鹫峰村目前的产业是烟叶,今年烟叶种植面积110亩,人均不到0.2亩,另外还种植药材、蔬菜,都是小规模,今年又有几家发展养蜂,由于村里没有主导产业,主要经济收入还是靠传统的种养殖业支撑,其次是打工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7417元,全村贫困户35户,110人,属比较典型的边远贫困村。发展不平衡是扁洞河村的一个显著特点,沿河居住的少数有文化的农民有的抓住了机遇,或打工、或创业,出现了几个几十万或百万家产的农户,但是困难群众还是占绝大多数。

  (二)历史基础差。根据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这两个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于全县平均水平而言还相对落后。一是行路难。鹫峰村主线公路南至老林垭、北至两峪乡王家坡村贯穿5个组的13公里村级公路坡度大、路窄,2008年开始动工硬化,历时3年才硬化5公里,而且还是弹石路,因修路外欠债务20多万元。目前还有10多公里村级公路没有硬化,晴天可以走,雨天直发愁。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5个组还有10多户人家不通路。扁洞河村沿公路居住的人家很少,即使在河边居住的人家也是家里经济条件好转了、有点路子的人家在河边想办法、找路子搞点地盘搬下来的,90%以上的农民都在山上居住,有砂石路走的只能占一半,交通条件十分不便。二是吃水难。鹫峰村目前依靠烟水配套工程,全村70%村民家庭牵搭了简陋的自来水,还有30%的农户靠挑水吃,有的甚至背水吃。已经通水的农户无过滤网,没有检测检疫手段,卫生条件差,没有质量保障。三是通讯难。鹫峰村且不说开通互联网,全村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共125部,信号不稳定,信息闭塞。收看电视主要是自购地微设施,去年大部分才安装了村村通,目前还有10户人家没有电视机,有电视的也不能正常收看。纵观两个村的基础设施条件,经过多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扶持,具备一些发展的条件,但是非常薄弱,离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还相差甚远,离发展所具备的基本条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住医学保堪忧。一是居住环境差。截止2014年12月底,鹫峰村149户人家,有135户居住房屋还是传统的土坯房,10户住砖混结构一层的平房,只有2户住的是两层楼的砖混结构房,其中土坯房中有50户属危房,整体住房条件差,从住房条件上也反映了该村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医疗条件差。20xx年以前,该村有2个家庭村医,居住边远,村民就医十分困难,20xx年我们物价局扶持该村在村委会旁新建村卫生室,才使鹫峰村有了一个比较正规的村级卫生室,村级卫生室只能治疗简单的伤风感冒和轻微的外伤,其他稍微严重一点的病需要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目前该村患有大病的有4人,主要是糖尿病、子宫癌、风湿偏瘫。另有残疾人6名,精神病2人,2014年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85%,医疗条件差加上经济条件差,使得有些大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因病致贫的状况还十分严重。该村老支书王正凯患肺癌已有几年,不仅花光了家里全部的积蓄,而且还举债数万元,整个家庭举步维艰,导致家庭因病反贫。三是受教育程度低。全村总人口中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5人,初中文化程度65人,小学文化程度270人,大多数村民初中或小学毕业后都不再上学,部分家庭还没有科技明白人。目前该村在校生共44人,其中学前班5人,小学9人,初中10人,高中19人,大专1人。该村青壮年人受教育程度偏低,适龄儿童受教育程度高于先辈。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全村虽有各类从业人员255人,但大多是在本地务工或务农,外出务工仅有90人,且都是从事体力劳动。四是保障能力差。由于部分人家居住环境恶劣,不少人家举家外迁,导致两个村有空挂户口现象。受经济和地域条件所限,生活水平整体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女孩年满16周岁办理了身份证的就外出打工,在外面成家立业的是普遍现象,因此,高山男青年找不到媳妇的现象越来越多,鹫峰村30岁以上未结婚的村民还有21人。两个村60岁及以上村民占村总人口的16%,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劳动力少是两个村人口结构的基本状况。

  四、解决的办法及建议

  1、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养力度,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交给他们一门技术,多种方法靠科技致富。

  2、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鹫峰村和扁洞河村的扶持力度,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上,解决老百姓出行难、吃水难、就医难等问题,有了坚强的基础设施做保障,才能更好地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从而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

  3、利用优势促发展,为村级集体经济培植后劲。鹫峰村可以在林业部门指导下因地制宜发展林业产业,利用本村地理环境优势大力开垦林地,种植树木,培植成材林,建设绿色宝库,造福子孙后代。扁洞河村可以依靠科技部门的指导,考虑药材种植创收致富,也可以利用适宜竹子生长环境的优势发展竹业。

3、农村金融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4、农村金融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XX年9月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5、农村妇女权益保障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农民发展和实现其它权利的重要基础。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进行了立法保护,但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在这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也一直不断。此类问题不仅事关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而且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为了给解决好这类问题提供依据,海伦市妇联组织力量,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海伦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这次调查面向23个乡(镇)。在查阅了海伦市妇联3年来妇女土地权益案卷的基础上,结合这次调查结果,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海伦市农村贯彻落实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妇女结婚后的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由于实行了“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乡村在土地承包或延程中都没有预留机动地、也没有新开垦地和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所以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很难取得承包地。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原居住地虽为其保留了承包地,但实际上,这些妇女很难去其娘家从事耕种或向娘家索要其承包地的收益,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妇女结婚后实际上就变相丧失了。

  二是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土地权益缺乏保障。妇女离婚或丧偶改嫁的,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即使保留了自己的土地,很多妇女仍不能继续行使自己的承包权。

  上述问题不仅严重违反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侵害了妇女权益,而且对社会也遗害无穷。一是导致计划生育超生和性别比严重失调。一些妇女多次找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对我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失去了信心,声称““男女平等”是骗人的假话、为了不被歧视说什么也得生个儿子。目前,超生和性别比失调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很大的一个不和谐因素,二是危害法律的尊严。如果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和纠正,那么,法律就会被认为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法律的尊严与威力将会荡然无存。三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今,农村妇女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不仅会伤害妇女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而且还会因为“耕者”却“无其田”而引发许多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因此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尽快的解决。

  二、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主要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认为,农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说,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男尊女卑”、“男娶女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虽然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但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传统思想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依然起着作用。在与一些乡村干部座谈时,有的村干部就直截了当地说,虽然法律允许妇女结婚可以自由选择居住地,但自古以来都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我们就按老传统办事。因此,“男尊女卑”仍然是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源。

  二是部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以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一些干部群众以“村民自治”为由,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公然违反宪法和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出一些村规民约,肆无忌禅地侵害妇女土地权益以及由土地承包权衍生出来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权益。在我们与乡村干部的座谈中,几乎都谈到了取消出嫁、离婚、丧偶、招婿妇女有关权益的决定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做出的。这就说明,法制观念淡薄,村规民约取代国家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一些地方的领导以及执法部门,也由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解片面,以尊重和保障“村民自治”或“法不责众”为借口,对一些违反法律的村规民约不监督不审查,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纠正,听之任之,甚至推诿扯皮、顶着不办,致使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从客观上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妇女流动的原因。由于传统的“从夫居”的婚姻习俗,导致绝大部分妇女结婚后要从娘家迁移到婆家居住生活,而她们原来承包的土地是无法迁移的。土地这种资产的不可移动性和土地承包的稳定性无疑与妇女结婚出嫁的这种流动性产生矛盾,这种矛盾的存在使妇女在出嫁、离婚、丧偶、招婿时往往面临失去土地权益的危险。

  二是传统户籍制度的原因。由于长期以来农转非妇女的户口无法迁入城镇居民家庭之中,也造成妇女户口欲迁新居住地不能,不迁原居住地又不容的两难境地。

  三是法律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中,都强调了要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护妇女的土地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发现,这些法律也有它滞后和不完善的地方,有的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体系之间还有相互冲突的地方。如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案件,虽然胜诉了,但却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侵害妇女土地权益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原因之一。

  三、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建议

  妇女不仅占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正在成为我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保护好她们的土地权益,不仅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农村小康建设的积极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针对目前农村妇女在土地权益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送法进村(家)”、广播电视专题讲座、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同时,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逐级向上反映在立法上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根据实际,建议市人大出台有关保障和维护妇女土地权益方面的具体意见,指导各乡村处理和解决好妇女土地权益中出现的问题。如:部分妇女无田耕种和离婚妇女无居住地问题。

  三是建议市乡两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各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除检查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外,重点检查村规民约的内容,看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内容,如有,则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废止或修改,以维护法律的普遍性和权威性,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6、农村财务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全镇实行“村财乡管”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乡镇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经过调研,在过去三年中,在我镇“村财乡管”的运行中,显现出一些特点,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全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

  一是全面实行农村财务“村财乡管”。从XX月开始,镇政府在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帐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依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由镇政府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全镇XX个村委会、XX个村民小组的村级财务核算及审核等业务进行代理,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资金、资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村财乡管”工作后,XX镇镇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首先,制定了《XX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补充规定》对原管理意见作了适当的补充调整:一是在货币资产管理方面,要求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及时交报账员存入开户银行,严禁坐支现金,若发现一次,将扣除本村委会主任二个月财政补贴;二是在财务公开管理方面,由原来每季度公开一次调整为每月公开一次;三是在零星支出无法取到正式发票的管理方面,由乡农经站统一印制零星购物明细表,并附销售单位出据的付款证明单或收款收据(必须盖章),按规定填写清楚,手续完善后方可报支,但单笔支出不可超出30元;四是票据管理方面,由乡农经站统一制作《伙食费报销单》、《村小组零星工时费报销名册》、《支出报销封面》、《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同时还印发了《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XX省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暂行办法》、《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管理办法》、《XX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到各村委会,并将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及职责等进行上墙。

  三是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结合工作中各村委会提出的每月领取备用金的手续不方便,报账时间长等问题,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简化程序,一是将备用金领取审批单和备用金签字等两项原由镇长签字审批的程序下放到农经站,对符合规定的小额备用金,由农经站认真把关后,即可由农经站审批领取,避免了有时因镇长工作繁忙签字难等问题的发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将每月报账时间统一为当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周四、周五三天,XX个村委会按上、中、下三片划分,每天报X个村委会的账,逢报账日,农经站全体人员全天候值班,会计、出纳分工合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完账;三是遵循群众看得懂的原则由农经站统一制作财务公开格式,在每月报完账后,即可打印放大至各村组要求在三天内进行公开,并由政府各联系点点长实地查看公开情况后签字认可,各村才可以领取下月备用金。

  四是认真开展审计监督。为认真执行村财监督,每个村委会认真选任X-X名村民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具体职责为: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对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进行审计,并把结果公布上墙;征求并反映群众对村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作出答复和整改;年终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村委会财务状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帐目、凭证、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按县财政局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负责人、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联系点点长共同签字。此外,结合财务公开工作,组织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村委会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是实行了财务公开。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各试点村都在村民聚集地醒目位置,制作了有防雨设施的固定财务公开栏。自各村、组财务由乡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代管,坚持先理财后公开,实行“一月一公布”、每月递交公开回执单的财务公开方式。营造了公开透明、公开用财的环境,进一步保证村民民主理财权利的落实。为防止个别村组在村务公开上弄虚作假,明确规定各村组将本季公开的详细内容,报乡镇经管站审批把关,对内容不具体、不真实的一律不予批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代管中心人员缺位。由于代管中心镇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自实行“村财乡管”以来,XX个村民村委会,XX个村民小组的村财均交由农经站代管。农经站原本已经兼顾了统计站的职能,现在更是集多种职责于一身,不仅承担了全镇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也承担了全镇各项统计工作,自“村财代管”以来,同时承担起了个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农村财务的核算监督与管理工作。农经站现有X人,X名出纳,X名会计,出纳每月都要承担连各项资金核算及村财在内将近XXX杆账的工作,如此大的工作量,导致与会计工作衔接不上,难以保证村财代管的效率与质量,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是村组相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XX个村委会报账员大都没有受到财务会计方面的正规培训,财务知识匮乏,有的报账员还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对每月报账工作负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从而影响了财务合规、合法的正确执行。有的村委会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个别干部既当家又管钱,既是审批人又是经办人,白条抵库,坐收坐支挪用时有发生。

  三是报账单据制作不够规范。部分村委会,报账时常常出现少数村干部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白条报销的现象时有发生,餐费、劳务费等一些费用用“白条子”,造成白条抵库现象。个别村票据审核程序不规范,经手、验收、证明手续不齐全。有的村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不及时记账、算账、对账、结账,导致账目漏记、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

  四是业务招待费普遍偏高。由于财务制度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村干部财经意识淡薄,有些村招待费过大、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偏高。招待费开支偏大、偏滥,不仅是一种损失浪费,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参与招待往往也会作为一个借口或一种福利,相关的、不相关的都来参加,使陪客人数远远的多于来客人数,无形之中也使招待费支出越来越多,致使招待消费居高不下。

  五是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部分村民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的意义。部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部分村不按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由村会计拿着报账单到理财小组成员家签字,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责任性差,其监督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六是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但不少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对代管中心人员进行及时补位。自村财代管以来,农经站集XX个村委会,XX个村民小组的出纳与会计为一身,管理村财已成为农经站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占据了大部分时间与精力。为保证村财代管的效率与质量,认真履行代管中心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对代管中心缺位的人员进行补位显得尤为重要,要让“村财代管”实行专人专岗,职责到人。这样也能让目前身兼数职的农经站工作人员能够腾出精力来,在统计、农业经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其他会计核算方面,更好的发挥作用。

  二是要加强对报账员的辅导与培训。针对现在报账员素质普遍偏低的情况,一方面农经站人员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对不合理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地方不能姑息纵容,应责令其抽出单据更换符合要求的单据。报账员有业务上困难进行请教的时候,农经站人员应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耐心指导;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也可以鼓励他们考取相关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使专业技能得到很好的提升;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每月100元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是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报账单据与开支。面对报账过程中部分单据不规范,白条抵库、三联收据、付款凭证常常被当做正式凭证拿来报账的特点,应制定相关制度,命令禁止,坚决杜绝由这些不规范单据可能导致的支出漏洞;对业务招待费过高的现象,也应当制定合理标准,并严格执行该标准,让招待费在整个村委会的运转过程中既发挥其该有的作用,同时又要严防腐败浪费行为的滋生;另外,还要加强对各村委会村组干部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及时的配合报账员完成审核签字、支出把关的任务。

  四是要认真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委会一定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不仅每月要将支出情况采取张贴的方式进行公示,还要及时对村民对村委会支出了解的情况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村民对支出情况的了解,从源头上杜绝因为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理解而引起的各类上访、闹事事件。此外,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实行回避制度,村干部及近亲属不得参加理财,杜绝理财小组不集中审核支出,怕麻烦由其他人代签审核字样的现象,真正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核作用。联系点点长要加强对各村委会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督促其执行。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稍有放松,就可能造成村级财务混乱,引发农民上访,危及农村社会稳定。我们只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寻求多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不同形式的农村财务管理方法,才能能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使之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坚强后盾。

7、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农村“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20**年,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4号),明确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求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20**年,《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4号)明确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履行民主程序,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2019年,农业部监察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近几年,农业部还会同中纪委组织了几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和调研。

  二、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全市18个县(市、区),294个乡镇,3501个村,49113个村民小组,172万户农户,710万农业人口。据了解,XX县已由县纪委组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

  1、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调查,全市18个县中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有3310个,占总村数的94.5%,其中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村有1414个,占实行“村账乡代理”村数的43.7%。由农业部门代理的有10个县,其余由财政部门代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使用农村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票据的村有2486个,占总村数的71%。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妥善保管的村有3372个,占总村数的96.3%。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有3291个,占总村数的94%,能够按规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的理财小组有2253个,占民主理财小组总数的68.46%。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有3419个,其中每季度公开一次的村有2310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67.6%;每半年公开一次村有383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11.2%;每年公开一次的村有726个,占财务公开村数的21.2%。2019年底,全市村集体总资产16.95亿元,其中货币资产3.75亿元,固定资产7.96亿元;负债6.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负债1585万元。2019年,对3127个村开展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收入总额211980万元,支出总额186154万元。查出违纪案件数101件,查出违纪金额229.82万元,其中已处理案件数70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

  2、农村资源管理情况。据调查,全市有262个乡的2908个村建立农村公共资源管理台账,占总村数的83%。XX县、石城等县还在乡镇设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农用地总面积434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43万亩,林地3514.87万亩,养殖水面39.57万亩。

  3、农村土地承包方面。截止2019年底,我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面积为4505126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为1593286户。全市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总数1541857本,签订承包合同总数1584056份。土地流转总面积48.88万亩,其中转包17.57万亩,出租26.32万亩。有9个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37名。全市农业部门2019年受理土地承包纠纷753件,691件调处完毕,其中乡、村调解646件,仲裁委调解39件,裁决6件。

  三、开展的主要工作

  1、逐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2019年,我市开始推行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全面实行会计代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代理面逐步扩大。20**年,针对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管机构权责不清、代理程序混乱、代理内容不全和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结合中央、省的要求,由市纪检、农业、财政、民政等四部门共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一是明确了代理服务工作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松、收益权不变原则,单村设账、不得取消村集体结算账户、资金支取“双印鉴”的独立性原则和收支两条线原则。二是从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对开支原始票据取得、收款收据使用和账、证、表的形成等进行了规范。四是对代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出了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农村财会人员上岗证,必须接受会计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知识培训等要求。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规范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结合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在乡镇成立了农村公共资源监管中心等机构,建立了产权登记、经营管理、公开处置等制度。XX市为解决村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产权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被挪用占用等问题,建立了“村集体资产监管制度”,由乡镇农经办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规范了“三资”管理。为摸清家底,XX县20**年还在全县开展了清产核资,通过全面做账和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测量、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对131个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县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方面规范了“三资”管理。XX县在县纪委组织下,建立了农村“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3、组织了规范化试点。2019年,我市XX县丰州乡农经站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市以此为契机,组织崇义、宁都等县选择了6个乡镇作为市级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单位。20**年,又组织各地开展村集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

  4、开展了村集体财务审计。结合村委会换届工作,组织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兴国、宁都、瑞金、寻乌等县还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了两到三年一轮审制度,每年抽审部分村集体财务,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

  四、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我市的“村账乡代理”起步时基本由农业部门代理。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开展,原由村民缴纳的村提留取消,村集体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转移支付弥补,财政部门也由此要求由他们代理村集体的账务。但财政部门代理村集体账务只是管理转移支付这部份资金,村集体的其它资金、资产、资源则没有去监管,而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代理账务后,对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根本插不上手,摸不清情况,无法履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职能,最终谁都管不好。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票据,长期不入账;有的村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有的村资源登记台账管理不规范,有的还没有建立。这些都导致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

  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有的村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有的村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甚至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章都在村干部手中。而农业部门由于管理体制原因,再加上基层农经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又缺少监督手段,也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议一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恢复农业部门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的主体地位,落实国务院将农经职能纳入政府行政职能的要求,以保障有人监管农村集体“三资”;二是要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要由政府牵头,安排人员、经费,用一年时间,精心组织一次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以摸清家底,为管好“三资”打好基础;三是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落实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四是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建立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三资”变动情况。

8、农村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农村问题是农民,农民富则农村富,农村富则国家安定。发展农村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小康社会、和谐农村的建立。因此,开展xx乡农村经济调查,为发展xx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找准工作切入点,是此次工作的目的。

  xx乡基本情况

  xx乡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北部,距施秉县城48公里,距遵义地区余庆县城19公里,东与白垛乡、南与牛大场镇相交,西与余庆县白泥镇毗邻,北与镇远县大地乡、石阡县坪山乡接壤。xx乡怀抱九龙山,北靠佛顶山,位于省级旅游景区杉木河上游,年平均气温14.9℃,年平均降雨量1080?,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自然资源丰富,有红豆杉、榉木、水青杠等国家保护珍稀树种和五步蛇、石螃等珍稀动物。全乡总面积180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6909亩,其中稻田5088亩,旱地1821亩,林地面积213227亩,占总面积的79%。地属山区,高山林立、岩容发达,东北方较高,海拔为1869.3米,西南方偏低,最低海拔为656米。全乡辖5个村76个村民组,110个自然寨,2087户,8140人,居住有汉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全乡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土豆、油菜、烤烟,是典型的农业、林业乡。

  xx乡农村经济现状

  xx乡现有人口8140人,其中男4397人,女3643人,劳动力5138人占总人口的63.1%,20**年已外出务工1791人占总人口的22%、占劳动力的34.9%。农村经济来源主要有畜牧养殖、外出务工、烤烟和水稻种植。烤烟生产主要分部在北部的塘头、茶元两村,2007年和20**年烤烟产值分别为108万元、157.21万元。水稻种植主要是西面的xx村和中部王家坪村、九龙村。畜牧养殖方面,中部和东面的九龙村、茶元村,以饲养山养为主,西面的xx村以喂养母猪和生猪为主。2007年xx乡人均纯收入为1486元,20**年为人均纯收入为1806元。五个村均无村级集体经济来源,是典型的空壳村。

  此次农村经济调查,我们从全乡随机抽取了112户,占总户数的5.4%,调查人口为508人,占总人口的6.24%。调查人口中,20**年人均现金毛收入为4881.5元,其主要经济来源有畜牧养殖、外出打工、种植烤烟等经济农作物、经商、粮食生产、其它,它们分别占毛收入的35.6%、32.64%、13.82%、5.57%、4.18%、8.6%。20**年人均支出为3744.1元,其主要支出对象为生活支出、生产投入、建房、酒席、购置农机和车辆、医疗、教育,它们分别占支出的32.97%、18.86%、14.51%、10.88%、8.62%、7.03%、7%。20**年人均粮食产量为637.7公斤。

  调研发现

  一、xx乡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经济来源单一,收入不稳定。由于畜牧养殖和外出打工分别占农民人均现金毛收入的35.6%、32.64%,一但畜牧养殖业和外出务工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当年农民的现金收入。如20**年受国际金融和猪流感事件的影响,xx乡生猪出栏价格从20**年的8元/斤降至20**年上半年的4元/斤,仔猪出栏价格从20**年的18元/斤降至20**年上半年的5元/斤。由于生猪、仔猪出栏价格降幅过大,且生产成本并没有下降,因此养殖户20**年上半年养殖越多亏损越大,部分养殖户不得不放弃养殖外出务工,留下来的也不得不大量削减养殖数量,只保留部分母猪。外出务工收入20**年上半年呈下降趋势。据49.1%的外出务工家庭反映,外出务工子女20**年上半年汇款回家的很少,没有活干,工厂时常停工,主要还是受国际金融的冲击。

  二、人患大病、大牲畜生病死亡、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大、高等教育成本过高仍是导致农民反贫的主要原因。调查中10人认为家中有人长期生病或大牲畜生病死亡是导致家庭反贫的主要因素,占调查户的8.9%;6人认为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大是其反贫的主要因素,占调查户的5.4%;3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过高是导致其反贫的主要因素,占调查户的2.7%。

  三、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不足和落后。调查中13人建议政府加大对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占调查人口的11.6%。2007年至20**年上半年,xx乡新建成的水利沟渠共计5.8千米,目前xx乡农田水利沟渠待建和需维修的仍有175.5千米。耕地多是小梯田或斜坡,面积小不利于机械作业,仍属于牛马农耕生产。

  四、农村交通落后。虽然全乡5个村基本实现了通村公路,但路况差,目前连五级乡村公路标准都还没有达到,客运车辆不能通行,只能通行普通农用车辆,路况十分恶劣,24公里的通乡村公路就要花1.5小时才能走完,20**年到20**年上半年没有整个乡村公路投入的维修资金不到10000元。76个村民组仍有21个组没有通公路,农民生产生活仍是靠肩挑马驮运输。

  五、农民缺乏先进的劳动技能。调查中有28人建议政府加强对农民先进生产技术培训力度,占调查人数的34%。目前,xx乡有在册一户一技能人数为592人,占总人口的7.3%,但多是以普通农业生产技术为主,如生猪养殖户中,真正掌握先进生猪养殖生产管理技术且能长期发展并赚钱不足10户,而大多数仍是传统养殖模式,不善于学习和接受别人先进的养殖模式,一但生猪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生产就出现亏本。

  六、乡镇农技部门人才严重缺乏,没有发挥应有的技术指导作用。20**年xx乡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分别有编制2人、3人、2人,但截止20**年上半年,三个站在册人数为零。xx乡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在没有技术员指导下只能靠传统经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畜牧业技术得不到推广利用,农业、畜牧业技术服务落后严重制约xx乡农村经济发展。

  七、乡镇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上投入不足,养殖协会没有发挥作用。xx是以保护青山绿水,发展畜牧养殖和生态农业为目标,以开发森林探险游观光游为思路的乡镇。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xx乡林业收入占全乡财政收入的30%以上,林业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60%以上。2001年xx乡全面开始了天然林禁伐,从那时起在保护青山绿水方面,政府采取了许多行政措施,如控制砍伐指标减少数量,加大打击乱砍滥伐力度,在森林防火上下功夫等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青山绿水是保住了,但农民的经济收入来源也没了。如何实施“东羊西猪”大力发展畜牧业,如何搞特色养殖、种植,创建生态农业,使农民从农业结构调整中重新得到稳定的收入,本世纪以来几届乡党委、政府以资金扶持少数养殖户,组织部分养殖户学习培训先进养殖技术,积极开展畜牧疫情春防、秋防等服务,为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乡政府本身就属吃饭财政,没有财政收入,在对畜牧业养殖发展、生态农业的创建投入上也是杯水车薪。20**至20**年由于得到省直机关党建扶贫工作队的帮扶,xx乡在畜牧养殖业投入上共投入了33.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养殖户的圈舍和购买优良品种,而其它年份却没有对畜牧养殖业的直接投入,20**年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且在特种养殖、种植上政府几乎没有资金投入。xx乡现有养猪协会一个,但多年来协会没有后续资金投入,协会会员没有开展活动,整个协会没有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形同虚设。

9、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20xx年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研统计20xx年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10、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一、建设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县有25个乡镇,每个乡镇都建设了文化站,以文化站的建设标准配备了设施设备。到目前,在4个乡镇建立了省级乡镇文化示范站。以4个省级文化示范站为点,以点带面,带动其它乡镇文化站共同繁荣,促进我县农村文化全面发展。

  目前我县建设了36个村级文化活动室,配备了功放、音响、调音台、话简等唱歌设备;在活动室里还可以读书看报、玩棋牌等活动。以后逐渐增加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数量,并赋于更多的功能,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更广。

  (二)农家书屋建设

  我县共有143个行政村,每个村都建设了农家书屋,配备了图书管理员。每个书屋配书1300多册,光盘100多盘。每年都要补充新书,以符合百姓的需要。

  (三)体育场地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在乡镇、村共建设了52个标准篮球场,76个健身路径。有效地满足了老百姓健身的需要。

  (四)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情况

  近几年我县在143个行政村放映电影约1800场次,满足了群众看电影的需求。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放映了《永远的焦裕禄》、《孔繁森》、《生死决择》等群众路线教育影片,有力地宣传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

  二、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举措

  一是为确保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顺利推进,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着眼于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文化建设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从硬件和软件是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促进了全县文体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从县到乡镇和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格局基本形成,全民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成果。在免费开放体育馆、文化馆、图书馆的同时,逐步开放健身房、公共电子阅览室,满足群众文化娱乐的需要。全县25个乡镇的文化站也免费开放,143个行政村的图书室免费阅读,给乡村带去文化的精神食粮。各乡镇和一些村已有完善的全民健身路径,安置了篮球场、乒乓球台、健身器材,满足群众锻炼身体的需要。

  二是我县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增加,自觉加入文化娱乐、全民健身的队伍中,精神需求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各乡镇自发成立广场舞协会,每天晚饭后就跳坝坝舞。村民到乡镇文化站唱歌、看书,出门不远就可以进行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文化体育方面的娱乐已经潜移默化到老百姓的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在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的同时,增进了百姓的素质,加快了创建“和谐・人文”目标的进程。

  (三)取得的经验

  一是逐步引导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我局先在一些人口比效密集、经济比效好的乡镇、村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积累保护管理经验,建设之后其它的乡镇、村也就有了需求。二是做好管理工作。注重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

11、农村工作调研报告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由于地域发展条件差,农户经济仍然相对滞后。使得我乡目前仍然存在有不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为了进一步掌握我乡农村危房情况,最近,我同有关人员深入到全乡各村,就危房现状进行了详细调研。

  一、基本现状

  通过一段时间的调研,我乡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情况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

  1、分布范围广。从调研的情况看,住房困难问题和危旧房问题在大多数村都还仍然存在。

  2、工作压力大。这些住房困难户和危旧房问题大都比较严重。而且在这些农户中,能够自筹资金进行新建住房或者修缮的并不多。

  3、自建能力弱。从调研的情况看,这些农户家庭经济普遍困难,都属于农村的弱势群体。大致有这样四种类型:大病致贫型、身残力缺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

  4、改造时间紧。从调研的情况看,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大多数住房困难户对新建住房的要求比较迫切。而有部分危房户的住房则顶多能再坚持1―3年。如果今冬明春雪雨大,有的房屋还要缩短使用寿命,要是得不到及时的维修或重建,很可能造成倒塌。将严重威胁极贫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加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建议及对策

  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乡党委政府执政为民具体体现。对此,应切实采取措施,把农村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问题彻底解决到位,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解决农村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必须科学规划,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根据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现状,解决住房困难和危房问题,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期分批的原则。对部分严重危房户和住房特别困难的农户要纳入首批计划,优先给予享受安置政策。对短期内无倒塌危险的危旧房农户,要做好思想工作,延期进行改造。二是以乡为主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是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主体责任者,增强超前意识,摸清底数,明确哪些该修,哪些不该修,制定好工作计划,确保真正困难无助的群众得到帮助。三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要确定好翻建和维修标准,切实保证该维修的不翻建,该小修的不大修。尤其是对重建户,要严格把握修建标准,确保每个极贫户都能及时住上放心房。

  2、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广辟渠道,多元筹资,保证财力投入到位。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是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的关键。由于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较弱,要把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彻底解决到位,必须借助方方面面的力量,坚持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一是县乡两级补一块。县乡两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列出预算计划,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二是农民自筹一块。极贫户通过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自己拆借一部分资金。

  3、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肯于让利,积极扶持,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具体就是要做到“免、补、帮、送”。免,就是对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房屋翻建、手续审批、证照办理等各种规费,一律免收。补,就是根据极贫户房屋破损程度和家庭状况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把危房改造补助金补到位。帮,就是以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动员广大村民,组织义务帮工队,解决极贫户维修改造房屋的劳动力问题。送,就是对一些鳏寡孤独极贫户,要适当放宽政策,送他们去敬老院集中供养。

  4、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既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好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5、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是一个动态的问题,解决一批,又会出现一批,要想彻底消除,必须从治本入手,强化监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极贫户脱贫致富的步伐。一要强化已改造房屋的后续管理。从调研的情况看,有些极贫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举家搬迁,对已经修建完毕的房屋进行变卖或出租,导致政府修建他赚钱问题的出现。因此,在解决今后的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中,要打破无论国家投资还是集体投资全归极贫户所有的现状,对极贫户危房改造的资金、物资,乡村两级要分别设置帐目,与极贫户签定协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许变卖、抵押,更不允许用房屋还债。如出现上述情况,乡村两级有权收回房屋,用作扶持资金使用,而且对这类极贫户今后将不予扶助。二要强化现有危房治理。乡镇政府和各村委会,对农村贫困户的无房特危房问题,要经常抓,抓经常。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本地的贫困户房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调研,发现处于危房边缘的房屋,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解决,避免积少成多。三要强化极贫户的造血功能。解决农村极贫户无房特危房问题,仅靠各级政府的扶持远远不够,根本上还是要引导极贫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积极寻找致富项目,拓宽致富门路,增强造血功能。如对那些家中有劳力的极贫户,要鼓励其外出打工赚钱,并要帮助搞好家中的生产生活,解除后顾之忧。对身体有病不能干体力活的极贫户,要引导他们发展养殖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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